作者 yangzy (亞瑟)標題 [討論] 其實張文在馬路放彈時就應該把他撞癱時間 Sat Dec 20 17:03:11 2025
昨天這悲劇看下來應該是在張文路上放彈時,正義駕駛就應該把他撞癱
使再起不能,一旦入人群傷亡就免不了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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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yangzy 2025-12-20 1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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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其實張文在馬路放彈時就應該把他撞癱
12-20 17:03 yangzy
這個沒有要砲誰,純討論怎麼讓悲劇不要發生
※ 編輯: yangzy (49.159.236.110 臺灣), 12/20/2025 17:07:08
不限
→ CHENXOX: 台湾狠少人有這種經驗 會以為4在拍電影or什麼廣告宣傳活動
窩敢說窩遇到也反應不過來3F 223.137.108.90 台灣 12/20 17:04
推 a5687920: 只是冒煙而已 以為是乾冰
這又不是催淚彈6F 1.175.154.224 台灣 12/20 17:05
噓 Hitagi: 然後他只要多一天沒被執行死刑他或家屬就能多一天向開車的提告8F 111.80.207.89 台灣 12/20 17:06
有這種悲劇案例發生就不會是單純這樣發展
噓 rb731024: 當下你怎麼知道是攻擊還是表演的?10F 122.121.40.46 台灣 12/20 17:06
這就要去規範表演了,不能亂表演
→ cloudsub: 在台灣這樣會防衛過當11F 36.230.25.99 台灣 12/20 17:07
可能是看到人放彈緊張踩錯油門
※ 編輯: yangzy (49.159.236.110 臺灣), 12/20/2025 17:13:46
推 nostar: 不要講幹話12F 111.83.147.157 台灣 12/20 17:08
噓 stlinman: 笑死~你沒看新聞台灣路上"亂揮哥"這麼多你每個都開車去撞?13F 150.116.129.113 台灣 12/20 17:08
→ Colitas: 重傷害罪+賠上千萬,你行你上15F 114.26.153.209 台灣 12/20 17:10
噓 macrose: 會被告到破產
行凶前撞,家屬告死你。行凶後撞,照樣要跑法院。況且沒多少人真的目堵他行凶16F 114.137.204.210 台灣 12/20 17:11
以後就有這個悲劇案例可用了
→ prestonia: 這個真的只能自己做不能要求別人撞19F 111.249.76.241 台灣 12/20 17:13
噓 onekoni: 撞了換你坐牢賠錢20F 49.218.138.60 台灣 12/20 17:13
韌性要強法規就要調整
※ 編輯: yangzy (49.159.236.110 臺灣), 12/20/2025 17:17:09
→ onekoni: 結果是拍電影或社會實驗 你就要被燒女巫了21F 49.218.138.60 台灣 12/20 17:15
噓 macrose: 更別說對沒上帝視角的人來說,開車撞人的也是危險份子23F 114.137.204.210 台灣 12/20 17:15
→ onekoni: 現在很多社會實驗都在踩灰色界線 很難判25F 49.218.138.60 台灣 12/20 17:15
如果是安全至上就不會有太大的灰色帶,你在飛機上亂開玩笑看看
就看社會安全網要做到多安全
→ onekoni: 斷
所以碰到只能跑 跑是最好的選擇26F 49.218.138.60 台灣 12/20 17:15
噓 uam: 你開車你去撞 修車誰付錢 保險誰負責 他親屬告撞死人你出律師費?28F 39.12.2.150 台灣 12/20 17:16
想這麼多不適合當正義駕駛
→ Hitagi: 嫌犯賠死者家屬的錢就向撞他的人討,好像沒多虧30F 111.80.207.89 台灣 12/20 17:17
法規設計就要考慮昨天悲劇案例
※ 編輯: yangzy (49.159.236.110 臺灣), 12/20/2025 17:22:40
推 puppyvivi: 正常人你叫他開車撞人也撞不下去吧32F 49.216.251.229 台灣 12/20 17:18
噓 silentence: 你只會為一個廢物配上幾百萬而已
賠33F 49.216.161.203 台灣 12/20 17:19
→ h100733: 換你抓去關35F 111.240.195.51 台灣 12/20 17:19
噓 htc10: 你去阿36F 27.51.120.140 台灣 12/20 17:20
等法規設計有考慮昨天悲劇案例就很多人去了,輪不到我
→ silentence: 量力而為 沒人教你不要挺身而出 但出狀況時每個人都要你負責
網上那些有空拍片沒空報警的 還會幫忙紀錄你的犯罪行為賺到流量37F 49.216.161.203 台灣 12/20 17:20
※ 編輯: yangzy (49.159.236.110 臺灣), 12/20/2025 17:23:58
→ kinmengon: 我們台灣的法官會先判開車的駕駛故意殺人,現在沒人想自找麻煩了41F 27.52.96.37 台灣 12/20 17:30
→ idernest: 他那時候只有刺殺一位在北車 中山那時根本沒人知道他接下來會幹嘛啊43F 36.224.189.192 台灣 12/20 17:40
張文在馬路上除了放彈還有亮刀,這就很具危險性了
※ 編輯: yangzy (49.159.236.110 臺灣), 12/20/2025 17:47:34
推 bq99: 奇怪怎麼沒人過馬路,然後也不逃
既然不敢過去,怎麼都敢待在旁邊等他45F 39.14.72.228 台灣 12/20 17:46
噓 yzvr: 然後開始法院跑不停,最後有罪緩刑民事賠償200萬起跳,出一張嘴就要人付出半輩子,你台灣法官膩47F 49.216.25.238 台灣 12/20 19:00
噓 shiriri: 馬後砲吹牛文 你自己敢嗎 智障文50F 157.14.103.206 日本 12/20 19:10
→ PunkGrass: 下次你遇到記得這麼做 別忘了賠錢51F 49.216.162.224 台灣 12/20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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