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YA6655 (YAYA)
標題 [討論] 大法官該認錯就認錯吧
時間 Tue Dec 23 00:52:56 2025


唉 6人就是6人

不可能5人可以算數

法有明文一定要依法行政

彈劾總統要 2/3就是2/3,如果大法官這樣亂搞

立法院也可以直接1/2 直接彈劾總統了

反正也是達到公論了不是嗎? 認錯,有這麼難?

台灣是病了嗎? 這些大法官跟讚生的學者,都應該立即開除,永不敘用

有律師牌的一律撤照。 太誇張了,國家不是這樣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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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6.9 (臺灣)
※ 作者: YAYA6655 2025-12-23 00: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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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wales: 小智2.01F 111.65.58.99 新加坡 12/23 00:53
kuoeight: 雖然倒閣只差一些  但還是過半  總統掰2F 220.137.74.228 台灣 12/23 00:55
LeeSeDol: 依照舊制,那三個大法官不能不出席,而那三人缺席的理由是拿新制做藉口,所以舊制的門檻計算原則已經被那三個人拿新制破壞掉了4F 49.215.217.199 台灣 12/23 01:02
heyhey00007: 那應該昌哥跟翁上人該先撤掉8F 36.238.1.174 台灣 12/23 01:25
amanda815625: 3位大法官應該辭職9F 36.233.208.111 台灣 12/23 05:14
zixiang: 可以參考國外案例,也是有遵守新法的案
人家的觀點是,新的法律出來了,在還沒判違憲之前都是有效的,你就是要遵守
台灣的神官覺得自己神聖不可侵犯,所以有很多特殊見解10F 223.137.32.190 台灣 12/23 06:00
gogen: 3位大法官應該辭職16F 49.217.49.176 台灣 12/23 06:47
Hitagi: 法律可不是國家根本大法 且司法院才有法律解釋權17F 101.3.106.53 台灣 12/23 07:05
shiriri: 你自己有認錯過沒19F 219.85.132.148 台灣 12/23 07:25
lemon81824: 不是喔 不是這樣的唷,聖上賜準的20F 27.240.234.203 台灣 12/23 08:08
nivez: 5個人說要遵舊法 3個人說要遵新法 請問5>3還是3>5?
要守多數決那就拿遵舊法作為共識啊,在舊法之下那三位大法官49次拒絕開會就沒有正當性,純粹少數杯葛多數而已21F 1.160.214.22 台灣 12/23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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