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ewr2364 (0)
標題 [討論] 疑似在置底購買到贓貨
時間 Fri Sep  5 09:03:20 2025


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是這樣的,9/2我在置底看到版友reversetw在販賣二手samsung buds 3 pro價格是2.5k,
賣家表示無盒裝配件反應在價格上,我認為這款耳機全新行情約3.5k,而這台沒有配件賣
2.5k還算合理,就站內信購買了。
https://i.imgur.com/lEpPf9w.jpeg
[圖]

今日早上到貨,外觀沒有問題,但是連結我的手機就會提示這台耳機是遺失狀態並且通知
失主歸還。
https://i.imgur.com/pVkC3vb.jpeg
[圖]

此時我還覺得是賣家有設定並忘了重製之類的,就打電話過去問了一下,結果接電話的先
生是一位有著韓國口音的男子並且告訴我8/26在新竹的聯發科總部掉了這台耳機,目前他
人正在台北內湖,寄給我的圖片系統語言也是韓文,不排除真的是韓國人。後來查詢作者
id:reversetw能發現,這位版友也有上新竹版及科技業版活動的紀錄並且寄出的超商也在
竹科附近,滿能夠確定就是那位韓國男子去竹科聯發科總部掉了耳機被該版友撿起後再轉
售,並且站內信這位reversetw到現在都還未回覆,希望這位reversetw網友能夠出來澄清


在網上買二手的東西還是要問問看有沒有購買證明之類的,小心不要買到贓貨了。然後這
位版友到9/4還有發文售賣耳機,請各位小心。

9/5 9:27更新,很高興這位reversetw已經有跟我站內信,他表示是在好市多撿到不知如
何處理就選擇出售了,這藉口就看你們要不要接受嘍,接下來他也會把錢退還給我,我也
會把這台耳機還給原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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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9.120 (臺灣)
※ 作者: qewr2364 2025-09-05 09:03:20
※ 文章代碼(AID): #1ekZRQ5h (Headphon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eadphone/M.1757034202.A.16B.html
※ 編輯: qewr2364 (49.214.9.120 臺灣), 09/05/2025 09:04:38
lostwind: 推一下1F 09/05 09:17
tomdanny75: 真扯2F 09/05 09:24
※ 編輯: qewr2364 (49.214.9.120 臺灣), 09/05/2025 09:27:15
CactusFlower: 這感覺是刑法的範疇了?3F 09/05 09:25
AbeNana: 希望他出來說明一下,我也思考一下怎麼處理4F 09/05 09:26
MickeyPeanut: 沒多少錢還這樣搞,還好藍芽找得到物主5F 09/05 09:32
dickyjay: 侵占無誤,看起來賣方當初說明物況的時候也是隱蔽不談,現在被抓到才裝作不懂,撿到遺失物可以送去賣場服務台或是轄區派出所這麼簡單的常識要說不知道我是不相信6F 09/05 09:42
sa950502: 前天下班路上撿到一個手提包 就直接送附近分局了10F 09/05 09:46
tekigetsu: 裝傻?撿到遺失物送交警局小學沒交過逆。賣家直接觸犯《刑法》【侵占遺失物罪】,建議版主直接永桶。
貼心提醒,遺失物送交警局如6個月無人認領,那就是你的喔。下次忍一下齁,小偷。11F 09/05 09:46
Pixmi: 物主真的提告,兩位都變成有責任...15F 09/05 09:52
kcboy123: 買家就善意第三人,除非買的價格遠低於市場行情16F 09/05 09:53
Ikaruwill: 好事多撿到懶得處理不知道怎麼處理就交給賣場工作人員啊,小學生都知道17F 09/05 09:54
deathy: 撿到失物交給警察局不是常識嗎?拿來出售???
侵占失物還拿去賣這一定犯法,直接永桶了吧19F 09/05 09:59
Misohagi: 哇 侵占罪21F 09/05 10:23
papaya36455: 鬼故事真的發生啦22F 09/05 10:23
awin519: 撿到不知道如何處理..可以讓檢察官教他如何處理23F 09/05 10:23
shaylin3: ....誇張24F 09/05 10:25
Misohagi: 這是我會請失主去警局報案25F 09/05 10:26
denny0411: 扯26F 09/05 10:33
nisioisin: 扯27F 09/05 10:35
akane1234: 善意第三人沒事,但撿的人觸法
拿去賣^28F 09/05 10:44
justin332805: 現在有的耳機會有遺失尋回功能
還敢這樣賣真的很扯30F 09/05 10:47
hitsukix: 沒看這篇我也不知有這功能...32F 09/05 10:54
pancreas86: 不知道還賣 好誇張33F 09/05 11:00
bbbing: 拿去賣錢完全就是侵占了34F 09/05 11:06
raidcrash: 撿到不知怎麼處理 結果拿去賣XDD 也是夠天才了35F 09/05 11:11
z123296: 撿到直接拿去賣真的太扯了啦...36F 09/05 11:12
applewarm: 竟然還裝傻37F 09/05 11:15
tekigetsu: 善意第三人原則上沒事,但失主如果提告,原po也是要跑法院說明的。買到贓物就是這麼雖小,這不是小事。38F 09/05 11:15
CactusFlower: 「撿到不知道怎麼處理」跟「同學只是打鬧沒有霸凌」哪個比較睜眼說瞎話?40F 09/05 11:16
PTTfaggot: 真的很衰42F 09/05 11:21
DorkKnight: 睜眼說瞎話……43F 09/05 11:33
gcobc12632: 還真不好說…臉書地區社團幾乎每天都會看到有人撿到東西然後叫失主打電話給他取回 問為什麼不直接送警局大部分都說怕麻煩…好ㄛ44F 09/05 11:41
zxcv0205: 這麼便宜的東西,怎麼會有這樣大膽的想法?47F 09/05 11:44
raidcrash: 怕麻煩可以理解 送警局確實需要一點流程跟時間 但你懶得處理就別撿 或最多放回原處 拿去賣就是另一個等級了48F 09/05 11:51
rattrapante: 這樣也敢拿出來賣喔?50F 09/05 11:53
eddy13: 太扯,正常人會選擇把撿到的耳機拿去賣掉嗎?51F 09/05 12:01
LastAttack: 好噁52F 09/05 12:20
AerobladeIII: 被po文就馬上站內信聯絡,笑了,你敢信?53F 09/05 12:30
ceier1: 到底三小 不知道怎麼處理就拿去賣喔54F 09/05 12:32
hitsukix: 笑死,不知怎處理,那賣掉好了55F 09/05 12:48
BrianAndrew: 這老哥不用黑名單嗎=  =56F 09/05 13:03
jason4101: 這個厲害了….57F 09/05 13:03
deathy: 侵占罪是非告訴乃論,這種惡質行為應該舉發讓他知道下場58F 09/05 13:23
piece1: 好糟糕喔!這.....59F 09/05 13:38
nattosyu: 沒配件只有本體我都不買,太容易買到有問題的商品60F 09/05 13:45
shawncarter: 幫推61F 09/05 14:16
odanaga: 蛤62F 09/05 14:26
deathy: 認真說歸還耳機的不是你的任務,是對方的任務才對吧63F 09/05 14:26
Jkyzer: 我都不知道我看了啥64F 09/05 14:36
scott68680: 撿到東西會不知道怎麼處理會把它賣掉?笑死人這種理由你也信還不報警65F 09/05 14:36
yankeefat: 三小? 撿到這種有價的遺失物不是送警局或失物招領
而是網路轉售?
就算本人沒說謊也是夠扯了67F 09/05 14:39
※ 編輯: qewr2364 (49.214.9.120 臺灣), 09/05/2025 14:43:01
HuaYe2222: 還敢侵占啊70F 09/05 14:59
ssshleo: 撿到的人就是就是僥倖心態而已 很不可取71F 09/05 15:04
pinghg: 誇張欸72F 09/05 15:06
greg7575: 這刑事捏73F 09/05 15:35
diamondX: 刑事責任喔…看遺失方要不要告
雖然司法很脆弱,還是讓檢查官教他做人74F 09/05 15:53
Kowdan: 該讓這種貨色有個侵佔案底了,到底是三小76F 09/05 16:08
GBO5: 撿到拿來賣 牛逼77F 09/05 16:19
wuyiulin: 我先 M 起來
如果警方那邊確定是贓物,我們會公告並加重處分賣家78F 09/05 16:42
gameguy: Galaxy Buds 3 Pro淘寶外型很像的耳機,賣場很多,GG80F 09/05 16:49
newsnew: 原PO小心公親變事主81F 09/05 17:32
Misohagi: 爆給聯發科不知道工作會不會丟了嘻嘻82F 09/05 18:05
airbear: 在好事多撿到不給好事多服務區或警局拿來賣?83F 09/05 18:13
nil113: 扯84F 09/05 18:50
n1m5w8tsarp: 幫高調85F 09/05 19:04
pploj: 太猛了86F 09/05 19:16
payaya: 太扯87F 09/05 19:49
cccwei: 支持原po去告發88F 09/05 19:58
frank90043: 有扯到……89F 09/05 20:42
max005: 不知如何處理 不拿去警察局好歹也是丟掉不是賣掉吧
而且還沒有另外告知 這個建議直接黑名單吧90F 09/05 21:25
QoGIVoQ: 拿去賣就沒啥好說的92F 09/05 21:31
yoyo095235: 侵占遺失物   公訴93F 09/05 21:52
odanaga: 來點刑法的衝擊吧94F 09/05 23:11
a0939877325: 這什麼神人  撿到拿來賣???95F 09/06 00:01
busters0: 太扯了96F 09/06 00:45
v11nce1217: ……97F 09/06 01:23
postfaker900: 幫高調 真鬼故事98F 09/06 01:28
Allkay355: 不知如何處理 在所有選項中選擇了最糟糕的那種 笑死99F 09/06 01:37
willsonlee: 幫高調100F 09/06 01:37
storym94374: 這有點扯啊101F 09/06 01:50
ctes940008: 這個刑事案件囉。102F 09/06 06:42
aika5512308: 已經犯侵佔罪了喔103F 09/06 07:36
ozyamazaki: 其實細想 撿到的人是想嫁禍給你 自己賺取不義之財104F 09/06 09:46
Chocokuki: 侵占罪預熱105F 09/06 09:47
deathy: 會拿贓物來賣的人何嘗不是想嫁禍兼賺錢的106F 09/06 10:57
ClixTW: 唉幫推107F 09/06 11:22
MrDisgrace: 也太扯108F 09/06 11:38
Sasamumu: 這個人的發文紀錄都沒了109F 09/06 12:53
jakkx: 這沒辦法嫁禍啦。
最最最倒楣的狀況就是上面所說法院當證人走一趟而已110F 09/06 13:16
diamondX: 聯發科總部跟好市多地點兜不攏喔,撿到的人還想騙
跟大M人資爆個料,可能會沒頭路喔112F 09/06 14:00
bikevts: 刑事,請報案114F 09/06 14:27
mvpdirk712: 好事多撿到不知如何處理?  警察局:?????115F 09/06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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