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ssiebunny (邦妮)標題 [閒聊]拾獲 SYNTEC 謝小姐識別證時間 Tue Jul 15 22:04:59 2025
時間: 7/15 19:20左右
地點:新安路路往園區一路方向
謝小姐請站內信聯絡
謝小姐的朋友請代為轉達
https://i.imgur.com/D0mslcZ.jpe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60.213 (臺灣)
※ 作者: aussiebunny 2025-07-15 22:04:59
※ 文章代碼(AID): #1eTc0DOG (Hsinchu)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752588301.A.610.html
→ labbat: 怎不送到二分局?1F 07/15 22:26
推 wish15150507: 我之前撿過手機 因為當下要趕上班不太想為了這個手機請假做筆錄 所以就想說先放在自己那等電話打過來我想應該狀況差不多 只是po個文記錄時間點吧 我猜4F 07/16 10:19
推 bery: 確實不是大家都方便送派出所,若只能送派出所,那應該滿多人乾脆不撿,當然變成失主可能永遠找不到7F 07/16 12:13
推 shikoku: 我撿過錢跟手機,送派出所都是5分鐘解決9F 07/16 12:27
※ 編輯: aussiebunny (42.72.160.213 臺灣), 07/16/2025 15:28:38
推 bery: 不是每個人都五分鐘解決啊,我走在園區撿到,除了要中斷前往目的地,還要走回公司騎車,再騎到派出所,處理完,再騎回來,在走回原本目的地,多花的時間30-40分以上跑不掉
所以對我來說,這種case除非時間真的太多,不然多半也是當沒看到10F 07/16 17:01
推 wish15150507: 我當時只怕那個手機被車輾過,因為再繞到警察局一定遲到,所以我就帶去上班,想說等晚上九點下班再報案,還好上班中她有打電話來,就請他來我上班處跟我拿@@16F 07/16 17:07
失主已於今日下午五點多取回她的識別證
我確實是走路才撿到,因此送警察局是一點都不方便,尤其識別證不比錢包手機,我的判
斷是不用特別跑一趟,光是走去警察局,來回交通幾乎就要一個小時,天氣這麼熱,我何
必自找麻煩
不同的物品,應該要有不同的處置
這幾年我撿過手機 皮夾 信用卡 識別證
手機/皮夾 不用說一定送警察局
信用卡丟給銀行櫃檯聯絡
識別證曾經送去失主公司,也有發文協尋
發言的版友可能是好心,擔心失主被騷擾,但回過頭來,可能也會讓人看到路上移失物都
當做沒看到
※ 編輯: aussiebunny (42.72.160.213 臺灣), 07/16/2025 20:55:40
※ 編輯: aussiebunny (42.72.160.213 臺灣), 07/16/2025 20:5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