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sim65 (阿六)標題 [新聞] 搞烏龍!高雄警誤將散步女當通緝犯同夥 時間 Fri Apr 18 15:52:26 2025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683283
2.完整新聞標題:
搞烏龍!高雄警誤將散步女當通緝犯同夥 抓進所兇「不要再裝了」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5-04-18 13:36
媒體:聯合新聞網
作者:記者林保光/高雄即時報導
4.完整新聞內容:
高雄1名林姓女子昨晚到高雄文化中心還書後,散步時卻被鳳山警分局員警當成毒品通緝
犯的同夥,被帶回派出所1個多小時,警方才確認抓錯人。
「警察亂抓人」的貼文今天網路流傳,高雄市警鳳山分局表示,是忠孝路派出所員警誤會
,警方承認錯誤。
據了解,林女的遭遇今天流傳網路,內文表示昨晚8點多,林女去文化中心還書後,要散
步時,突然有3名男子圍住她,其中2人抓住她的手,一直說他們是警察,問她剛剛「車上
的是誰」,她說她沒搭車,「你們是不是認錯人了」。
但是,林女說,「警察就很兇」要她不要再裝了,說車上的人是通緝犯,一再問「剛剛在
車上的是誰」,員警就越來越兇越問越大聲。
林女請旁人報警,不久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到場,確認林女的身分,且無通緝資
料。
林女當時很害怕,仍被員警「又推又拉的把我押上警車」,她反抗了一下,還是被帶去鳳
山警分局忠孝派出所,質問她「車裡面是誰,他去哪裡,你為什麼要包庇妳男朋友,他是
毒品通緝犯」,其中1名警員還問她「妳不說妳今天就準備睡派出所,等我把妳移送地檢
署,妳自己跟法官說,我要告妳妨礙公務和傷害罪」。
直到昨晚10時許,警方調閱相關監錄系統才知道搞錯對象,讓林女離開。
鳳山警分局今天表示,因接獲1名毒品通緝男子出現文化中心,趕到時,對方開車衝撞停
車場柵欄逃逸,因有人指林女從車上下車,才上前盤查林女,帶返駐地查證,經查證該女
子非相關當事人,對於所造成的誤會與驚擾,警方深表歉意,並由分局長親自向當事人說
明與致歉。警方另將依規定議處與追究考監責任,同時強化員警教育訓練。
5.心得:
這真的有點離譜啦
把一般民眾當成通緝犯同夥
而且便衣死不認錯
派出所員警來了調資料確認身分確實沒前科了
還硬要把人押走??
結果被押回派出所 還一直被質問
甚至威脅告民眾妨礙公務跟傷害罪
這完全不是警察該有的行為吧?
高雄的警察最近是不是常出包?
之前旗山還有光電廠商遭小偷報警還被吃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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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asim65 2025-04-18 1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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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per: 這樣想搓掉,未免想的很美1F 04/18 15:55
→ piyobearman: 道歉沒用,賠個幾十萬吧
懷疑也敢亂押回派出所 真的屌4F 04/18 15:57
→ v7677: 在美國真的就財富自由了 太扯了7F 04/18 16:07
→ zzro: 這只是開始 這樣就承受不住 以後怎麼辦9F 04/18 16:10
→ MeowDeLay: 以前遇過在人行道上被開警車的警備隊停下來跑來說要臨撿,要身分證就拿給他看,照片有點久的大概他那機器比11F 04/18 16:13
→ MeowDeLay: 對有差異,也不做其它查證就直接指控說我拿別人身分證一直很兇要我拿出身分證還想搜身啥的,僵持一會最後他才又放棄回車上走了14F 04/18 16:16
推 hiimjack: 這種沒事啦 頂多幾個申誡而已18F 04/1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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