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aohsiung
作者 gjgj6666 (gjgj)
標題 Re: [新聞] 高雄3天2起酒駕撞死人! 陳其邁怒:嚴厲
時間 Wed May 14 17:43:02 2025


先說結論,要遏止酒駕,從來都不是執法強度,而是處罰強度的問題
先來看113年六都酒後駕車取締件數

https://i.imgur.com/hB4Pg2e.png
[圖]

高雄去年抓6874件酒駕,列六都第二,你要說這次大執法一天抓26件,高雄去年一天平均就
能抓18件,大執法只不過是把原本要做其他工作的人力拉去抓酒駕而已,數字會提升很正常
,但終究是挖東牆補西牆,問題還是存在。


再來看今年1-3月的酒駕取締件數

https://i.imgur.com/Rfm43Xq.png
[圖]

高雄抓了1366件酒駕,列六都第一,平均一天抓15件,當然一個數據各自解讀,你能說因為
去年多抓,所以今年有下降,也能說執法強度下降,一天平均少三件,但不能否認的是,歷
年來高雄市抓酒駕的件數在全國都是前段班。


再來攔查問題,現在人權高漲,如果駕駛沒有明顯的交通違規或行車不穩,警察根本就沒有
辦法上前攔查,貼兩則新聞給各位參考

臨檢前停車睡覺!男遭罰「拒酒測」 抗告撤單
https://news.tvbs.com.tw/local/763804
臨檢前停車睡覺!男遭罰「拒酒測」 抗告撤單│TVBS新聞網
[圖]
新竹一名男子開車行經市民大道,結果在距離員警酒測臨檢站前不到三百公尺處,停車休息,被員警認為是要規避酒測,開了一張九萬元罰單,但駕駛不服告上法院,結果法官認為,員警是主觀認定酒駕事實,判決撤銷這張罰單。 ...

 

酒測臨檢點前停車拒測免罰 法官認定:警察濫權臨檢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53470
酒測臨檢點前停車拒測免罰 法官認定:警察濫權臨檢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吃完薑母鴨看到路邊臨檢,趕緊把機車停路邊改用走路,結果警方早就看到他有騎車,上前盤查要他做酒測,男子當然不肯,最後被開了9萬元的罰單。現在事情鬧上法院,不過法官說,警方是不能這樣隨機性的臨檢,所以判男子免罰,也讓警察說,這樣真的很難做事。 ...

 

法院說啥?法院說,雖然他有喝酒,但他沒有行車不穩,他的駕駛行為沒有危害到其他人,
所以你的攔查違法,罰單撤銷。

法院不挺,實務上要攔查當然只能等到有違規或明顯目視行車不穩了才能攔,更甚者要等到
發生事情了才能處理,毒駕亦然,攔下來駕駛、乘客整車毒品人口,你沒票要搜車,對方不
同意,你也只能摸摸鼻子放他走,硬來就是違法搜索,換你執勤人員被送法院,傻子才搜。

最後說到裁罰,現行酒駕裁罰對酒駕者根本不痛不癢,抓到了,酒測值0.25以下,罰個幾萬
塊,車輛領回去繼續騎身分證,反正不要再違規被攔到,誰知道你無照?0.25以上的送法院
,有錢的易科罰金、沒錢的易服勞役,馬照跑舞照跳,真的要讓法院判到不得易科的刑度,
要馬撞死、撞傷人、要馬已經被抓過4、5次以上的才有可能。


然後車輛取得才是根本問題,政府沒種修法讓酒駕車輛沒入銷毀,也沒種讓無照者不得購買
車輛,會酒駕的人就是心存僥倖啊,反正被抓了要再取得車輛根本沒難度,重點是在被抓之
後,在重新考取駕照前,讓酒駕者都沒辦法取得車輛,當然如果是借別人的,那出借者也要
承擔相應責任,這樣酒駕者買不到又借不到車,才能有效預防酒駕肇事。


反正對於酒駕如果依然是警察抓人、法院放人,罰罰錢繼續喝、繼續上路的話,以後酒駕肇
事只會更多不會更少,各位路上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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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gjgj6666 2025-05-14 17: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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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高雄3天2起酒駕撞死人! 陳其邁怒:嚴厲
05-14 17:43 gjgj6666
bbbing: 一天15件算是執法強度很強嗎? 對酒駕是雙方都太弱1F 05/14 17:45
gjgj6666: 我不知道算不算強,但目前在六都是最強的2F 05/14 17:46
pita30: 我只知道高雄抓比較多代表高雄人酒駕多,抓比較少代表高雄警察沒在抓3F 05/14 17:59
siekensou000: 酒駕抓的多,高雄人很愛酒駕。
酒駕抓的少,一定是數據造假。
嗯嗯5F 05/14 18:06
AGODFATHER: 到時候又一堆人靠腰生財工具沒了8F 05/14 18:08
wingthink: 支持大執法一整年
3樓跟5樓太粗暴了吧9F 05/14 18:12
Kamelie: 四輪車不能全部強制裝酒精鎖嗎?11F 05/14 18:17
bbbing: 意思是抓的強不強,這不是指標12F 05/14 18:18
AGODFATHER: 當初一群人哭夭交通死傷高 發起遊行之類的 結果交通違規修嚴 什麼扣點也增加 後來換另一群哭夭影響生財工具 綠藍白就在立法院修法變鬆 也沒看到有人要包圍立法院 要修法吼 說難聽就是要有民氣啦 不然就是像上次那樣13F 05/14 18:24
gjgj6666: 我只是把數據呈現出來讓各位自行解讀而已,你要說不夠強我也沒意見,你可以自行找個標準去定義什麼才叫強18F 05/14 18:25
wang56: 怎麼有人想帶風向把酒駕怪到高雄人的問題,笑死
市府不解決酒駕問題,就想推卸責任給執法基層和高雄市民愛違規,有夠可笑,最好那些被抓違規的都高雄人20F 05/14 18:46
gjgj6666: 這其實不是市府層級能處理的,是立法院、行政院交通部、法務部、司法院要有共識去處理的問題
市府最多能做的就是叫你警察出去抓而已,例如:大執法23F 05/14 18:52
Sunofgod: 酒駕當然是人的問題...台灣人素質普遍低落德行低
然後做錯事的代價與錯事不成正比 簡言之缺乏懲罰
做錯事不會被懲罰 那做錯事的人自然不怕犯錯
日本各種社會性死亡就是隱性的做錯事代價
所以日本人普遍德行高 自發秩序26F 05/14 19:35
karta251982: 加強執法只是為了政治因素撫平民怨而做,民眾看了就爽,後面怎麼樣過兩個月又忘了,處罰也是沒人敢修法加重31F 05/14 20:06
william826: 酒駕、嚴重超速、逼車 這種自私蓄意害死人的行為 駕駛當街被拖下來處死都是剛剛好
直接沒入車輛銷毀 並罰單100萬都是剛剛好
可惜我們政府及立委們 根本在擺爛 每天放任無辜用路人被害死34F 05/14 20:10
gjgj6666: 還有一個癥結點是,明明可以判重但法官都輕判
https://bit.ly/4kmeerz39F 05/14 20:12
醉駕「野馬跑車」逆向撞死人 他認罪賠錢…二審8年徒刑改2年還獲緩刑 | 司法 - 太報 TaiSounds
[圖]
40多歲的黃姓男子,2年前酒後開著野馬跑車載著一家人出遊北海岸,因為失控撞到對向來車,造成吳姓駕駛當場死亡。黃男一審否認犯罪,遭國民法官重判8年,黃男上訴二審後坦承犯罪,並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損失,高院今(4/29)日輕判2年、緩刑5年。可上訴。 ...

 
fireheart988: 可以全部大執法一整年嗎?最近違停越來越誇張
違停又不開放檢舉 警察也只是勸導41F 05/14 20:36
james4141989: 會輕判很多都是因為達成和解了43F 05/14 20:52
ives522: 會不會其他城市酒駕的比高雄少44F 05/14 21:24
gjgj6666: 我開頭說了,大執法就是挪用其他工作的人力來抓交通違規,有多少人做多少事,可以全部都灑出去抓啊,但你們能接受進派出所報案要領號碼牌排隊等嗎?45F 05/14 21:37
bbbing: 本來就沒甚麼在執法,沒大執法的時候有好好抓違規嗎?48F 05/14 22:11
tonyhome: 高雄就爛.jpg49F 05/14 22:32
RaiGend0519: 跟台中大媽一樣
最後只能震怒 + 大執法,沒有其他辦法50F 05/14 22:49
bow76: 說到挖東牆補西牆,我蠻想知道高雄警察平常都在幹嘛,好像看不出有哪件事是平常的執法重點啊?52F 05/14 22:54
hsin1106: 抄隔壁日本的最快  同車的 賣酒的  提供車輛的全部一起罰  但每個顏色都不會碰這塊的54F 05/14 23:02
gjgj6666: 如果平常都沒在幹嘛,那其他縣市酒駕抓更少的大概就更沒在幹嘛了56F 05/14 23:10
qk3380888: 怒!58F 05/14 23:40
lusifa2007: 就是素質問題 看看台北看看高雄 一目瞭然
其他縣市可沒不到一週兩起酒駕撞死人59F 05/15 00:41
jeff785chen: 專業推61F 05/15 01:57
gjgj6666: 有人認為違停是重點、有人認為酒駕、有人認為竊盜、有人認為詐欺,當所有東西都被當作重點的時候,就沒有東西是重點62F 05/15 02:10
[圖]
eemail: 現在不都這樣 事情都不分輕重緩急一律痛批@@66F 05/15 06:32
Sunofgod: 警察跟公務員平常都一堆垃圾評鑑文件要做67F 05/15 06:59
johnny721009: 高雄的重點一直都是酒駕68F 05/15 07:41
jplo: 直接沒收車輛最有效69F 05/15 08:00
K01PTT: 要說酒駕抓得多=執法強度強XD,只能說這區域的人愛喝酒,廟會隨便找都有8+9,商業區努力找不一定找得到70F 05/15 08:22
ensbrager: 酒駕垃圾仔,喝了酒多花點錢搭車或找代駕很難嗎72F 05/15 08:44
Zechsliu: 推文裡馬上印證了3F跟5F的預言XD73F 05/15 08:52
sfzerox: 抓到直接銷毀車輛最實際 可惜政府根本不敢74F 05/15 09:13
wingthink: 3f 5f預言家www75F 05/15 09:23
bbbing: 對,沒人在乎交通跟執法怎樣了76F 05/15 09:23
horace0323: 3、5樓這種包牌,那看來高雄就躺平吧,隨便撞囉77F 05/15 09:26
q748918: 關於這種問題 答案就是100年78F 05/15 09:47
cr5: 酒駕抓到銷毀車輛沒用啦,一樣會去開;直接銷毀人一勞永逸79F 05/15 09:50
hancash: 大執法還可以預告,就跟違停拖吊前先宣告一樣80F 05/15 10:59
gjgj6666: 日本警察都用偽裝車在抓,在台灣你就算插牌子預告了,還是會有人靠邀警察躲起來抓81F 05/15 11:39
yashiro: 不是強度,是方式和執行力
改成酒駕直接扣車沒入充公,然後拍賣83F 05/15 11:48
mygoing: 就處罰強度很弱啊 酒駕怎麼會是過失 應該是預謀吧 而且是無差別 撤銷車牌.駕照也根本毫無作用 嚇嚇窮人而已85F 05/15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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