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g0391 (lug0391)標題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時間 Fri Jan 26 23:09:11 2024
這位朋友,你會有這樣的質疑,
是因為你沒瞭解合約簽約的關鍵
所以才會產生錯誤的認知與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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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右昌市長當年招標用OT--利用政府現有建物經營
OT模式--大企業多半是不會、不願意參與的,但跟
大日正式簽約時變成ROT。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
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
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請注意:這裡的營運權包含增建、改建及修建後的
建設,所以營運權歸還政府的同時,修改後建築物
也一併交還,而且若無特別規定都是無償無條件。
所以5+3+2這種續約年限加模式是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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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因為作弊,5+3八年之後被取消最後兩年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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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小愛市長這次簽約改成BOT模式,合約是10+10
中間包含改建,所以才吸引到大企業
這種BOT,10+10=合約十年+條件達成續約十年
其實是非常正常的,你隨口說得20年合約很不精確
這位朋友
若你肯花點時間,去瞭解:OT、ROT、BOT
不同的精神,以及對企業的限制跟吸引度
你這文章可能就會多加斟酌,甚至不會打
更不會說什麼吃象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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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舊合約基隆市政府的對口單位
100%就是當二房東的大日,完全不需理會NET
NET覺得吃虧,應該找跟他簽合約的大日
就像你跟二房東租屋後,
二房東嚴重違反跟大房東的租賃合約,
大房東合法終止跟二房東的企約
二房東不吭聲,連帶你也被趕出去
你不找二房東,反把火力集中,要求大房東負責
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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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ROT,大日轉租給NET,合約上一定有標明
所以NET想拆屋,法律上不允許。
當然你可以硬拆,之後就等著被求償。
二房東大日給NET是10年租約,但才滿8年
大日就因違規被基隆市政府勒令滾蛋
NET少了兩年經營權+興建成本提攤,當然不爽
至於NET跟二房東大日簽約時,他們律師與法務
肯定有諮詢過大房東基隆市政府原始合約,只是
沒想到之後大日涉入基隆公產相關弊案,被取消
優先續約權。
整件事NET認為自己很衰,但最無辜的應該是被
掃到的大房東--基隆市政府。
冤有頭債有主,NET怎會不知到應該找簽約對象
二房東大日負責,找基隆市政府,上法院100%輸
但他還是找了基隆市政府,原因..............
想一想應該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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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微風入主後,基隆人是否消費得起
這個可以放心,例如微風入主板橋車站多年後
早已從中間找到經驗與平衡點,現在可是金雞母
※ 引述《crisis7287 (寧靜致遠)》之銘言:
: 嗯
: 我先說說看到這個新聞的第一時間感想
: 「哇,二十年欸,國民黨餓八年,餓很久喔
: 不虧是國民黨。居然敢簽二十年。」
: 第二個感想
: 「微風?微風很了不起嗎?反正我也不會進去購物。」
: 雖然非精品級別,還是消費得起
: 但還是不覺得微風的單價是一般百姓可以當自家廚房逛的
: NET可以說是從小與父母上街買衣服開始到
: 自己賺錢買衣服都可以放心逛的地方,當初NET換點之後逛得更是舒服
: 按照此篇舉證,意思是NET當初違法改建?
: 好喔,我覺得NET原合約到了,也別告法院了
: 有風度點直接開記者會認錯,並恭喜微風
: 但當初東岸停車場算是一樓挑高的建物,就把現有違建拆到剩一樓就好
: 再交給微風經營,這樣才算有借有還
: 你微風之前都沒投資半毛,一來就想獨佔二十年?
: 那拆到剩一樓,微風也投資改建,那你簽二十年,我服
: 如果微風也是沿用NET改後的建物,那憑什麼簽二十年約?
: 不然人家都花錢投資下去改建了,沒虧損,店鋪也滿租
: 如果說是租金太少,那新約重簽也可以重新要求
: 續約優先考慮原商家才是合情合理的
: 我鼓勵NET拆掉當初改建的部分,有錯就認,真心不騙
: 前年開始版上風向就很奇怪一直帶謝國樑有多好
: 我就很好奇,基隆版上的平均年齡是多少?
: 立委不出席評鑑最爛,只是憑自己是二信的二代是好到哪?
: 還是基隆人都金魚腦?
: 市長選舉半年前快一年就在堤頂交流道掛GOGORO的布條
: 怎麼看都像買票,而且還是做不到的那種
: 果然選後馬上跳票
: 離題了
: 最後還是要鼓勵NET要認錯,形勢比人強,你就全拆了吧
: 每年年末做公益幫助清寒家庭的企業是比不上人家靠關係賺錢的
: 期待兩年後又可以看到有一棟全新的東岸停車場
: 這樣很有中國特色,拉高GDP就靠這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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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37.162 (臺灣)
※ 作者: lug0391 2024-01-26 23:09:11
※ 文章代碼(AID): #1biyiPsg (Kee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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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01-26 23:09 lug0391
※ 編輯: lug0391 (1.171.237.162 臺灣), 01/26/2024 23:21:17
※ 編輯: lug0391 (1.171.237.162 臺灣), 01/26/2024 23:27:09
推 DevilCool: 你這麼有邏輯人家的感覺怎麼辦,你有想過人家的感受嗎,竟然還叫人自己去了解規則,太傲慢了吧2F 01/27 00:26
您好,若不瞭解招標的內涵與舊合約
原PO的反應很正常,畢竟苦主NET,是台灣優良好企業
林右昌市長應該也沒想到二房東找到的新房客NET
能把東岸商場搞的那麼精彩 成為基隆的驕傲
林前市長八年真的很不錯,唯一不好的地方
應該就是那個基隆塔,三五年後存廢應該就會浮出來
※ 編輯: lug0391 (1.171.237.162 臺灣), 01/27/2024 01:53:42
推 Hamazura: 推這篇,始作俑者就是大日,NET是受害者,市府受牽連
然後微風經營的是台北車站,板橋車站是給Gobal拉....6F 01/27 08:50
推 Tutan: 從頭到尾NET就找錯對象,還是有人一直在跳針要拆違建8F 01/27 09:29
→ poboq0002: 高下立判 謝謝你給基隆版上一課什麼叫理性討論9F 01/27 09:47
推 Hamazura: 現在就是大日違法,然後拍拍屁股走人,NET承受投資損失然後市府要收拾爛攤子;市府可以先代墊賠償然後在
代位跟大日求償,不過這經費高昂,議會要通過不容易
NET現在就是希望市府先貼錢補償損失,然後市府再向大日代位求償,但3E多一定要特別預算,議會應該是不會給過中央也不可能補貼或編列,編了不就打臉現任內政部長....11F 01/27 10:03
推 house40105: 這篇太理性了 但他們繼續跳針“微風了不起嗎““吃相難看”“快去告啊”“違建就拆啊” 然後無視亂搞的始作俑者17F 01/27 10:35
推 FJHS: 原來如此21F 01/2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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