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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iann (abian)
標題 [新聞] 金秀賢交往未成年沒犯罪!律師曝關鍵13
時間 Sat Mar 15 10:55:20 2025



nownews記者黃聖凱
金秀賢交往未成年沒犯罪!律師曝金賽綸「1關鍵」:13歲就合法

https://tinyurl.com/26ekobuj
[圖]

▲金秀賢(左)與已故女星金賽綸(右)風波延燒連日,外界針對2人交往時

「金賽綸是否成年?」諸多議論,有韓國專業律師分析,

就算金秀賢交往未成年也不犯罪,因為當局原本規定合法性交年齡為13歲。

韓國男演員金秀賢近期深陷與已故女星金賽綸風波,女方母親出面說明2人交往長達6年,


且當時金賽綸年僅15歲未成年,指控對方逼死女兒,金秀賢方面昨(14)日所屬公司駁斥說

法,

雙方交往時女方已成年,釣出金賽綸母親再度反咬,「金秀賢在說謊!」

對此,有韓國專業律師分析,就算金秀賢交往未成年也不犯罪,

因為當局原本規定合法性交年齡為13歲,直至2020年發生「N號房事件」,

才更改法規為現今的16歲,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並不構成違法行為。

金秀賢交往未成年沒犯罪!律師曝最大關鍵:13歲就合法


金秀賢昨透過公司聲明,承認曾與金賽綸交往過,但非6年而是1年,

時間是在2019年夏天至2020年秋天之間,強調「不是從對方未成年時期開始戀愛!」

沒多久,金賽綸的母親氣憤反擊,怒批他說謊,「2人從2015年起一共交往6年」,

且當時金賽綸年僅15歲未成年,盼還給金賽綸該有的尊嚴與名譽。

https://tinyurl.com/2ybtnwvt
[圖]

▲《橫豎研究所》公開金賽綸(左)跟金秀賢(右)的親密照片。

針對金秀賢是否交往「未成年」?外界議論紛紛,現今有韓國律師指出,

金秀賢假如與15歲的金賽綸交往,「其實這並不犯法」,

原因是韓國先前規定合法性交年齡標準是13歲,也就是說15歲的金賽綸屬於合法範圍,

直到2020年的「N號房事件」,才更改法規為現今的16歲,根據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則,不
會構成犯罪。

該名律師也強調,由於「N號房事件」後,若與未滿16歲者發生性行為,即使當事人同意,

仍屬於性犯罪,不過金秀賢與15歲的金賽綸交往,屬於該事件之前,也是更改法規之前,


在法律層面來說並不犯法,律師進一步補充,如果對象為13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將依強制猥

褻罪判處5年以上徒刑,

並廢止法定強姦、猥褻罪的公訴時效規定。

事實上,金秀賢所屬公司祭出聲明澄清,並且提到金秀賢曾罹患焦慮症,

從被爆料到現在,他一直都處於心理崩潰的狀態,風波愈滾愈大,

頻爆料的《橫豎研究所》也不善罷甘休,原本打算在經過家屬同意後,

發布金秀賢在金賽綸家中裸體洗碗的照片及影片,不過受金賽綸媽媽留下情面,

表示怕他會因為壓力太大而跟金賽綸一樣做出極端的選擇,因此決定暫且先不發布毀滅性照
片。

https://www.nownews.com/news/6659120
金秀賢交往未成年沒犯罪!律師曝金賽綸「1關鍵」:13歲就合法 | 娛樂 | NOWnews今日新聞
[圖]
韓國男演員金秀賢近期深陷與已故女星金賽綸風波,女方母親出面說明2人交往長達6年,且當時金賽綸年僅15歲未成年,指控對方逼死女兒,金秀賢方面昨(14)日所屬公司駁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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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biann 2025-03-15 10: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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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n5566: 13歲根本還沒發育完全,韓國真的很恐1F 59.115.61.246 台灣 03/15 11:00
asdfzx: 13歲根本…3F 223.23.195.169 台灣 03/15 11:04
yzupj: 韓舊法好噁4F 61.231.95.140 台灣 03/15 11:07
Cishang: 這樣OK的話韓國幹嘛修法 呵5F 36.229.222.139 台灣 03/15 11:10
hunt5566: 自己去跟法官說6F 150.116.45.252 台灣 03/15 11:11
Q12345Q: 已經不是法律層面的問題 而是噁7F 219.91.0.147 台灣 03/15 11:12
majohnman: 伊斯蘭國家還9歲就可以結婚勒 下賤8F 111.82.27.14 台灣 03/15 11:13
wsxcdsvv: 又沒人要他付出法律代價 都是在道德譴責他9F 223.138.237.106 台灣 03/15 11:14
khlyn: 沒人想把他抓去關阿 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欸11F 122.118.13.243 台灣 03/15 11:16
sphinx1031: 沒犯罪沒錯 可以承認兩人交往不止一年13F 49.218.210.217 台灣 03/15 11:17
Zxc2184: 這甚麼國家阿 有夠噁的 根本不是人會做的15F 1.171.194.25 台灣 03/15 11:17
sphinx1031: 既然沒犯法 那堂堂正正承認從15歲交往 別一直被挖出來打臉說法啊16F 49.218.210.217 台灣 03/15 11:19
Queenie7: 但他拍的戲要賣去國外啊,所以就算堅稱在韓國合法也沒用18F 71.95.144.89 美國 03/15 11:19
kobe995: 其實目前看到的未成年交往 要債等 都沒違法 只能說這人很會…… 期望他不再出現於螢光幕 違約金賠死他就好比較實在20F 180.177.242.155 台灣 03/15 11:20
maggie777: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諷刺或誤解
只能說2020前的最低道德標準更低23F 36.239.227.13 台灣 03/15 11:20
marah: 沒不合法就可以把人逼死?生前就否認交往還嗆告 說女方不知何企圖 把她營造成瘋子 害女孩被霸凌網暴到自盡25F 49.159.236.72 台灣 03/15 11:24
ALENDA: 韓國超噁心28F 72.186.209.218 美國 03/15 11:25
iwgpg1ghc: 翻譯:金秀賢就合法,其他人看背景29F 27.53.169.179 台灣 03/15 11:25
LA8221: 不就不ok才修法30F 27.52.100.144 台灣 03/15 11:26
Agneta: 原本設定13歲真的超低能
落後國家31F 49.217.241.151 台灣 03/15 11:28
dahlia7357: 合法就承認啊,喜歡15歲女生不敢說的俗辣
統神說的沒錯,誰不想x未成年33F 111.248.88.148 台灣 03/15 11:29
tom86814: 沒犯罪不代表大眾認同這種行為。更何況去年還說謊騙大眾沒交往,導致女方被網暴,實在可惡。36F 211.24.209.216 馬來西亞 03/15 11:30
Q12345Q: 粉絲要不要大聲說 我歐巴就是喜歡女孩
跟我歐巴一起拍戲的都BBA 歐巴好敬業39F 219.91.0.147 台灣 03/15 11:30
LA8221: 以前人可能大致用初經判斷未成年吧41F 27.52.100.144 台灣 03/15 11:31
Q12345Q: 避重就輕 還不就是觀感 社會形象 代言42F 219.91.0.147 台灣 03/15 11:31
marah: 說存證信函只是走個形式 沒有逼她馬上還 若是真的 為什麼不同時告訴她?存證信函明明叫她一年內還清,否則民事刑事都要提告。逼到快崩潰再來說沒有啊沒有逼她43F 49.159.236.72 台灣 03/15 11:35
LLchiler: 單論因交往這件事解約,現在沒有犯法
那些廣告就可能無法索取賠償?
頂多頂多剩下名譽毀損罪?
逼害金賽綸賠償等也更沒有法律責任?
就是“信的人”看他感觀不好不爽
抵制商業廣告不一定有效
“洗的人”就照常,沒有站不住腳的點47F 49.218.136.7 台灣 03/15 11:35
v2020black: 那就你他媽大方承認阿,堂堂正正的阿54F 36.234.158.125 台灣 03/15 11:36
are329: 本來就不犯罪啊 多少人未成年就談戀愛不是嘛  除非是告性侵那種55F 110.28.65.181 台灣 03/15 11:38
marah: 數度說謊不承認 就是自知理虧 自知社會會撻伐 大家都有女兒姪女妹妹等 誰能接受這種事57F 49.159.236.72 台灣 03/15 11:39
chenyoyo: 真要講他也是真的沒犯法啦,不過會燒那麼大不就是因為他表現出來的態度冷血冷60F 101.8.38.102 台灣 03/15 11:40
maochou: 沒有犯法觀感不佳啊想想自己認識男性喜歡幼童orz63F 111.243.209.156 台灣 03/15 11:41
hygen: 這太噁心了65F 39.15.73.105 台灣 03/15 11:41
EURISKO: 噁心的韓國法律66F 49.216.93.162 台灣 03/15 11:42
Sanish: 鄭雨盛也沒犯罪啊,但不代表他沒道德問題啊。現在公眾人物要用有沒有犯罪來當標準嗎?67F 118.171.207.26 台灣 03/15 11:42
maochou: 代言人形象很重要,不然廣告商高額代言費是付好玩的喔70F 111.243.209.156 台灣 03/15 11:43
lalalilila: 法律規定13歲可以,但一個成年男人找國小或國中生當女友合理嗎?72F 1.175.120.126 台灣 03/15 11:43
johnney: 未成年犯法嗎?看看蘿莉島啊  政府會挺嗎?74F 111.252.154.95 台灣 03/15 11:43
aic8382: 也沒有人說他犯罪不是?大家一開始就知道韓國這落後法律了。76F 101.10.217.106 台灣 03/15 11:43
chenyoyo: 粉絲一直在洗他沒犯法,啊公眾人物就是靠形象啊,不然手滑那個演員也是沒犯法78F 101.8.38.102 台灣 03/15 11:44
maochou: 沒犯法自身形象也毀了!公司想拿回5億就讓你賠更多81F 111.243.209.156 台灣 03/15 11:44
ha99: 舊法真的爛,13歲什麼鬼,早就知道沒違法83F 218.35.191.113 台灣 03/15 11:44
yoomin4u: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84F 1.174.16.71 台灣 03/15 11:44
marah: 那羅志祥有犯罪嗎 未婚要找幾百個炮友不犯罪啊85F 49.159.236.72 台灣 03/15 11:44
zhtsai: 刑法是避開了,但在韓國兒童福利法
第三條
1.「兒童」是指未滿18歲的人87F 61.227.39.65 台灣 03/15 11:45
maochou: 金跟金牌整個現在要賠掉鉅額違約金實屬活該呀!!!!!90F 111.243.209.156 台灣 03/15 11:45
zhtsai: 第十七條(禁止行為)
任何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2.對兒童性騷擾等性侵害行為
這部份爭議很大92F 61.227.39.65 台灣 03/15 11:45
lalalilila: 法律也沒有說跟非人類的動物交往犯法,但一般人也不會找動物交往再來說自己沒犯罪吧96F 1.175.120.126 台灣 03/15 11:45
marah: 不犯罪 但噁心無良啊
希望噁男跟公司嚐到賠錢賠到脫褲 然後被網暴到沒工作憂鬱症的滋味99F 49.159.236.72 台灣 03/15 11:46
icexmoon: 韓國舊法有夠噁心,是活在平均壽命三十歲的年代嗎321F 49.216.165.166 台灣 03/16 02:31
shawncarter: 重點是犯法嗎?會對13歲女生下手的就是人渣而已吧323F 101.139.231.56 台灣 03/16 09:46
aprilsheep: 修改法律來得太遲,但男金是名人,或許可以用社會輿論影響他工作生涯。325F 39.10.9.19 台灣 03/1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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