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作者 Teentop (Teentop)標題 [閒聊] NewJeans(NJZ)粉絲今天的最新聲明更新!時間 Wed Mar 26 23:58:34 2025
NewJeans(NJZ)粉絲的聲明更新!
https://x.com/NewJeansSTRM/status/1904761975306854817
Q) 缺乏綜合判斷
在該法院判決中,法院承認了以下事實:法院認定HYBE CEO曾表示要給NewJeans放1年零6個
月的長假,HYBE公關向記者表示“NewJeans的日本專輯賣得不好”,ADOR CEO更換後與NewJ
eans音樂視頻製作公司發生糾紛,HYBE報道稱“NewJeansSources 製作新專輯也可以扔掉,
這些新專輯與其他團體確認、HYBESource等團體也可以扔掉 GenesSources! Music承認在D
ispatch上發布了作為內部材料的NewJeans練習生的照片和影片。
但法院在對排他性合約、信託關係作出判斷時,並沒有對上述案件進行綜合考慮,而是對各
個理由進行了個別判斷。考慮到「1年6個月的長假」、「HYBE公關總監貶低NewJeans的業績
」、「ADOR CEO更換後立即發生的與製作人的不和」、「HYBE文件的內容」等事件,並沒有
認為雙方之間的信任關係破裂,但每個事件都被單獨判斷為不足以作為「獨家終止合約」的
理由。在異議和上訴程序中,將全面描述這些案件的背景和流程,並要求判決,因此我們假
設可能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
Q) ADOR 法律人格的形式邏輯
另外,法院認為「閔熙珍代表時期的ADOR」採取了糾正措施,因此可以接受ADOR的臨時禁令
請求。由於前執行長閔熙鎮(當時的 ADOR 執行長)已經對公司內部發生的各種事件進行了
抗議,因此確定 ADOR 確實進行了抗議。
然而,這場糾紛的導火線和核心是CEO閔熙珍的解職。問題的本質就在於解僱前後的「喜愛
」差異。考慮到CEO閔熙珍的解職是不公平的,令人遺憾的是,法院的判決只關注Adoor是法
人實體的“形式事實”,而忽視了CEO差異的重要一點。
此外,雖然單獨來看似乎比較微不足道,但綜合來看,持續存在的不公正行為只能被視為騷
擾,法院承認的上述事實發生在HYBE首席執行官閔熙珍的過程中,以及當前的“ADOR”是通
過更換首席執行官閔熙珍並由HYBE人員填補管理層而產生的事實,這些事實都沒有得到綜合
考慮。在進一步的程序中,需要對上下文進行結構性解釋。考慮到禁令聽證會的時間很短,
有些地方很難說已經做出了全面的決定。
Q) 無法達成合約目的
ADOR現任管理層已向法院申請針對New Jeans的臨時禁令,聲稱由於New Jeans是ADOR唯一的
歌手,如果沒有New Jeans,它的生存可能會面臨風險。然而,如果ADOR現在的管理層認為N
ewJeans是一個影響ADOR存在本身的團體,那麼他們解僱對NewJeans的成功和成長起著關鍵
作用的首席執行官Min Hee-jin的時間、方式和原因就更難以理解了。
法院也承認,「ADOR從一開始就是為了New Jeans的娛樂活動而成立的,New Jeans是ADOR的
唯一歌手。」ADOR 的創立者和 New Jeans 的執行製作人是執行長 Min Hee-jin。然而,現
任《ADOR》在沒有與成員們協商的情況下,突然解雇了NewJeans的總製作人和CEO,導致New
Jeans下半年計劃的後續專輯、國內粉絲見面會、世界巡演的準備工作全部暫停。
HYBE和ADOR現任董事會在女團職業生涯最重要的第三年突然解雇了娛樂公司的首席執行官,
取而代之的是沒有娛樂業經驗的HYBE人力資源負責人。然而,這些事實的解釋是零碎的,沒
有上下文。
如果現任ADOR董事會純粹出於「管理層判斷」而解雇了執行長閔熙珍
1. 閔熙鎮代表與成員們有著信任關係。
2. 他是NewJeans規劃與發展的關鍵人物。
3.負責New Jeans的生產與管理
4. 與NewJeans合作的許多導演和製片人都是基於對閔熙珍首席執行官的信任而與ADOR簽訂
了合同,如果沒有閔熙珍,他們不想與ADOR合作。
透過事先與會員討論更換代表的時間和方法、準備措施等建立信任。
應該做出努力來做到這一點。
但法院認為,現任ADOR管理層解雇了閔熙珍代表,並將製作職責交給了閔熙珍代表,因此判
定閔熙珍代表可以繼續為New Jeans製作,但她自己退出。這項判決沒有考慮到HYBE將執行
長閔熙鎮從ADOR執行長職位上罷免的流程與方法。此外,儘管閔熙珍代表不斷要求維持原有
製度,但無視這些意見並提出帶有有毒條款的生產合約是否是一個真誠的提議以及是否可以
接受的問題仍然存在。這也是後續訴訟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
https://theqoo.net/square/3666278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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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6.252 (臺灣)
※ 作者: Teentop 2025-03-26 23:58:34
※ 文章代碼(AID): #1dv2Giv0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43004716.A.E40.html
推 ILNARA: 可是HYBE沒有要閔負責霸凌下屬 結案1F 203.204.70.54 台灣 03/26 23:59
推 ines1969: 這只是把NJZ的訴求再講一次而已不是嗎?2F 42.73.224.227 台灣 03/27 00:02
推 Torpedo9527: 猜法官選擇直接不看 你們誰啊?4F 1.173.226.127 台灣 03/27 00:03
噓 HCU0501: 這個腦跟主子一樣沒救5F 118.232.104.156 台灣 03/27 00:04
→ ILNARA: 法官都把HYBE報告書都看完了耶XDD6F 203.204.70.54 台灣 03/27 00:04
推 emmi1102: 寫了一大堆,還在要閔媽有病嗎!?
五小閔的訪問、小閔父母ig、team邦尼斯的聲明全部都在講同一套東西!只是說詞換來換去!到底是全部都吃了閔媽的年糕還是根本背後就是同一組人!8F 1.163.51.204 台灣 03/27 00:07
→ goingtoofar: 還以為有什麼新想法 果然還是在同一個地方繞 有夠無聊13F 220.134.107.187 台灣 03/27 00:10
→ emmi1102: njz的ig不敢用了,就變成team邦尼斯出來....手法也太拙劣15F 1.163.51.204 台灣 03/27 00:10
→ Myeh1720: TeamBunnies一直是很明顯的職業粉絲吧..17F 61.57.78.204 台灣 03/27 00:10
推 wei61325: 主子信徒每次發出來的內容都一樣 很像在惡意洗版傳教..18F 36.230.136.124 台灣 03/27 00:11
→ goingtoofar: 但這這樣一直繞來繞去顧左右而言他確實也符合之前曾出沒的一些大師的行徑20F 220.134.107.187 台灣 03/27 00:11
推 vivienjim: 完全沒有新東西到底要如何翻盤?22F 1.163.226.86 台灣 03/27 00:15
推 dk394alal: 美其名是團體的粉絲 但一直在想幫閔復位 根本就是閔的帳號www23F 61.61.71.177 台灣 03/27 00:18
→ fgrss721: 其實就法院就不認可hybe和ador是一個實體 從而產生不信任ador25F 101.9.177.144 台灣 03/27 00:18
推 gotohikaru: 了無新意 這些都之前洗腦粉絲用的27F 175.181.98.179 台灣 03/27 00:31
推 mayday840717: 比起Team邦尼斯更像Team閔熙珍28F 111.249.157.244 台灣 03/27 00:33
推 b2233a44: 拜託繼續下去 根本幫倒忙29F 223.137.45.4 台灣 03/27 00:42
→ roman80010: 明明是中文字我卻看不懂30F 36.234.57.113 台灣 03/27 00:58
推 ppooll652: 怎麼看都是team 閔熙珍 還有會職場80的上司 怎麼有臉要復位31F 106.64.90.6 台灣 03/27 01:09
→ yeustream: 沒有新主張新證據就別浪費法官時間了吧33F 1.162.53.210 台灣 03/27 01:13
→ eric61446: 一年半是打算退休吧34F 218.35.173.111 台灣 03/27 01:16
→ dg7158: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屁了這麼一大堆啊是跟之前那些有什麼差逆35F 118.231.142.66 台灣 03/27 01:23
推 pocky0511: 就是要跟閔一起死的意思37F 36.228.8.3 台灣 03/27 01:27
推 leonmarsman: 拜託 專版都還有人心疼閔的股份咧38F 223.140.93.147 台灣 03/27 01:46
推 mimimoumou: 從頭到尾都在閔閔閔,真的邪教徒,他們以為他們比法官聰明,法律見解更高明是不是39F 114.140.112.27 台灣 03/27 02:14
→ a27647535: 其實我沒看42F 61.223.47.210 台灣 03/27 02:17
推 qd6590: NJZ鎮魂曲43F 223.140.34.107 台灣 03/27 02:44
→ Iamtitlehgm: 合約是和Ador簽的又不是和閔熙珍簽的,法律人格以閔熙珍為代表才是沒邏輯44F 114.136.223.63 台灣 03/27 03:05
推 scheiss: 一直跳針看了好躁
有人猜這團體背後是當初ador的副代表47F 101.12.234.83 台灣 03/27 03:17
推 dreampursuit: 閔是不是擺了個什麼大型祭壇對她們施法?大家的說詞幾乎都是一樣的… 而且大家都好維護閔,但閔自己去了哪裡…49F 108.16.198.204 美國 03/27 03:48
推 egg781: 結論就是閔是神~閔是生命~閔是韓國國寶
這些粉絲去看一下醫生吧
閔熙珍可以位列韓國偉人了吧~KK53F 36.230.178.199 台灣 03/27 03:54
推 s8800892000: 蛤 所以個別判斷跟一起判斷會有差喔自己提出7條要求ADOR回應56F 223.136.119.91 台灣 03/27 07:10
噓 ewayne: 這篇的用字,顯然是有律師在指點。一般人那會在那說沒有考慮什麼因素的...58F 174.97.41.158 美國 03/27 07:13
推 lalalilila: 閔熙珍這麼好,付完解約金另起爐灶會更好60F 223.137.26.3 台灣 03/27 07:21
推 vivienjim: 法院都說了沒有了大閔不代表公司沒有62F 223.136.107.28 台灣 03/27 08:11
推 monmo: NJ法律攻防吞敗最正面的事情,就是不用再看陰陽怪氣的女超魔人了科科63F 101.10.59.187 台灣 03/27 08:13
噓 yaes111: 有夠慘 執迷不悟65F 50.215.217.5 美國 03/27 08:15
推 jeff795024: 不就都是同一件事換不同話來說嗎66F 101.10.92.123 台灣 03/27 08:15
推 hans1478: 十年後繼續67F 1.171.15.12 台灣 03/27 08:17
推 hitsukix: 看來沒招了,等5個低調合解了68F 27.52.70.109 台灣 03/27 08:18
→ ILNARA: 這情況不就是 各路目光 皆投向始作俑者了閔在裝死下去 閔族很快就散架了
除非這個粉絲團背後的人就是她自己
劇情要收尾了 boss若烙跑 應該算是爛尾XD69F 203.204.70.54 台灣 03/27 08:21
噓 REALLYLIFE: 飯隨正主,急徵腦袋中73F 49.215.56.9 台灣 03/27 08:28
推 vivienjim: 沒有能力製作,不構成解約原因,在那邊什麼法律人格74F 223.136.107.28 台灣 03/27 08:36
→ imina: 這個就大小閔的打手組織阿,不然怎麼會拿到很多內部資料76F 49.216.166.151 台灣 03/27 08:39
推 viva4ever: 如果NJZ是世界的中心這種思考模式很合理,可惜她們不是ˊ_>ˋ
一直到NJZ曠工之前公司都有安排合理的工作,所以是小閔自己曠工的問題。集團也願意讓大閔回去當製作人,但是她不回去,因此這是閔的問題78F 123.193.251.18 台灣 03/27 08:57
→ Cchild: 大腦是個很好用的東西 如果有的話==84F 118.232.112.250 台灣 03/27 09:23
推 jason0201: 永支抗爭到底 絕對不要回去:D85F 150.116.177.198 台灣 03/27 09:28
推 ines1969: 他們把反對意見的粉絲都打成fake tokkies....86F 42.73.224.227 台灣 03/27 10:01
→ glmmejoe: Team Bunnies聲明也說反對者不再是Bunnies一員88F 61.220.184.181 台灣 03/27 10:07
推 hygen: 這聲明有說等於沒說,在法院上更是沒用,想打輿論戰也沒人會信啊…90F 111.243.152.22 台灣 03/27 10:07
→ goingtoofar: 很早就知道這團的狂熱粉絲不可理喻所以稱之為信徒了
一開始他們風向很好 謊言也沒被戳破於是很愛講道理和法律 但被問到言行的矛盾就會顧左右而言他
後來開始出現說謊的證據了 又假裝可以理性討論 結果邏輯嘎不過去就開始跳針繞圈
現在上法院攤開來看一點證據也沒有被看破手腳和拆穿謊言 直接不對線了開始到處造謠檢舉 甚至還可以開始覺得法院不公不用遵守法律甚至到鼓吹犯罪
這些信徒毫無底線 因為底線可以一退再退 很難想像之後他們狀況更糟時還會有什麼樣可怕的舉動 最毒群體當之無愧92F 220.134.107.187 台灣 03/27 10:13
推 xxdddddd1234: 所以這誰?講話有人理?109F 60.249.255.118 台灣 03/27 10:40
推 Queenie7: 好疑惑誰給Team Bunnies這麼大的權利給粉絲下定義?110F 71.95.144.89 美國 03/27 10:48
推 yeustream: NJ成員認證的親衛隊不是嗎?不然怎麼能私聯成員和成員的律師?親衛隊的意思應該也等於成員的意思了吧112F 1.162.53.210 台灣 03/27 10:52
推 ririoharu: 這韓兔跟邪教組織超像吧,我們會保護妳們,外面所有負面的聲音&ot5全都是水軍和黑粉,不要聽他們的,只要依賴我們就好115F 27.53.66.197 台灣 03/27 11:23
推 yeustream: 樓上的說法讓我想起NJ到民生社區拍攝時的那群粉絲119F 1.162.53.210 台灣 03/27 11:26
推 visviva: 上百封傳真讓自己人真面目在國會展現也是這批吧?121F 175.180.84.179 台灣 03/27 11:35
→ bighdogs: 又在重複一堆無用的廢話123F 118.167.249.29 台灣 03/27 11:41
推 glmmejoe: 11題全錯 結果妳們怪法院沒有綜合性判斷 下ㄧ階段還想不想贏124F 61.220.184.181 台灣 03/27 11:45
推 Green91161: 真心覺得這粉絲團後面根本就閔跟成員家長還有成員本身在操控,只是為了避免法律問題創造的團體而已126F 27.52.2.224 台灣 03/2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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