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
作者 Scent56 (香民56)
標題 [新聞] 2004「臨演集體性侵案」判母賠償(非原標
時間 Sun Mar 30 19:13:19 2025


原標題:韓娛圈大型醜聞!臨演「遭12人性侵+性騷」輕生亡 母出面抗議反被告

媒體名稱:ETtoday星光雲

新聞連結:https://star.ettoday.net/news/2934363
韓娛圈大型醜聞!臨演「遭12人性侵+性騷」輕生亡 母出面抗議反被告 | ETtoday星光雲 | ETtoday新聞雲
[圖]
曾震撼南韓社會的「臨演集體性侵案」再度引發關注。這起發生於2004年的案件,導致一對姊妹雙雙輕生,父親因悲傷過度猝逝,倖存的母親則在歷經十數年司法攻防後,反遭加害者反控名譽毀損,如今還得面臨高額賠償,引發輿論譁然。(臨演,韓娛圈) ...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曾震撼南韓社會的「臨演集體性侵案」再度引發關注。這起發生於2004年的案件,導致一
對姊妹雙雙輕生,父親因悲傷過度猝逝,倖存的母親則在歷經十數年司法攻防後,反遭加
害者反控名譽毀損,如今還得面臨高額賠償,引發輿論譁然。


事件起於A小姐在妹妹介紹下從事臨演工作,3個月內遭到12名公司相關人士性侵與性騷擾
。當時,A小姐在家中出現異常行為,例如喃喃自語說「要殺光所有人」、破壞家電等,
顯示極度壓力,直到家人送醫後,才知道她的悲痛遭遇。


A小姐於同年年底控告12名加害者,儘管部分加害者一開始承認並因此遭公司開除,但隨
著警方介入調查,他們又改口否認性侵。A小姐因此不得不重複接受數十次對質訊問,過
程中更被加害者恐嚇「放火燒妳家」、「殺光妳全家」,最終在龐大的壓力下撤回告訴。
當時法律規定性侵與性騷擾屬於「親告罪(告訴乃論)」,即未經被害人告訴,檢方無法
起訴。


A小姐於2009年選擇跳樓自盡,並在遺書寫下「我是他們的玩物」、「我已無生存意義」
,6日後妹妹也選擇結束生命,父親亦因此悲傷過度去世,一家三口因而離世,僅剩母親
張女士獨自承受悲劇。


張女士於2014年對12名加害者提起民事訴訟,但全數敗訴。法院認為根據民法,3年的消
滅時效已過,從性侵發生起已經過了9年6個月。當時法院指出:「根據證詞與審訊結果,
A小姐可能確實遭遇性侵與強制猥褻」,並表示她生前所寫的日記「看不出是妄想所致」


但法院仍裁定:「即使A小姐遭性侵,但自事件發生9年6個月、自她身亡4年6個月才提告
,已過民法規定的3年時效,無法受理。」張女士於2014年對加害者提起民事訴訟,法院
承認A小姐可能遭受性暴力,但因已超過民法3年時效,判張女士敗訴。


張女士2017年因於加害者公司前抗議而被控名譽毀損,雖最終獲判無罪,法院更罕見地表
示「為公權力的失敗感到自責與反省」,肯定她行為的正當性。該事件曾在2018年#MeToo
浪潮中被重新檢視,警方曾承諾成立調查小組,但最終因時效已過而無法重啟調查,而這
件事未就此落幕。


據韓媒《Herald經濟》30日報導,部分加害者陸續對張女士提起民事訴訟,控告她名譽毀
損。法院指出:「雖有A小姐兩姐妹因未釐清真偽的性侵與二次傷害導致精神創傷並自殺
等令人遺憾的情況」,但仍認定張女士於加害者公司前具名抗議,以及多次上傳類似影片
至網路「構成對社會評價的毀損」。


法院判張女士須向其中一名加害人賠償韓幣1000萬元(約台幣20萬元),並禁止再上網發
布相關訊息,另3名加害人則分別獲賠韓幣300萬(約台幣7.5萬元)至韓幣500萬元(約台
幣12.5萬元),最高法院已確定判決。


報導曝光後,南韓網友們都感到相當氣憤,「提告的加害者們到底是誰?他們是惡魔」、
「AI都會判得比法官好,爛」、「說出事實為什麼就是名譽毀損了」、「真的好骯髒」、
「法院為什麼站在加害者那」。




心得或評論(選填):

金牌:(筆記)

證據確鑿的東西還可以判名譽毀損!鬼島恐龍法官要退位讓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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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賢和李鎮浩聯合韓國的全部媒體抹殺一個女孩的每一寸生存空間,連死了都不放過。

在這之前已經有不少韓國藝人因爲媒體鋪天蓋地的輿論暴力輕生,金賽綸亦是其中之一。

他們傾盡全國的力量屠殺了一條條原本不該離去的生命! 卻不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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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4.105.156 (馬來西亞)
※ 作者: Scent56 2025-03-30 19: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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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cent56 (115.134.105.156 馬來西亞), 03/30/2025 19:14:25
ambervert: ……….…….1F 110.28.120.130 台灣 03/30 19:14
bboy0223: https://theqoo.net/hot/36719464592F 1.160.251.154 台灣 03/30 19:22

 
ayumi0128: 太過分了吧3F 27.51.137.120 台灣 03/30 19:23
lolybeer: 超離譜....4F 114.39.66.199 台灣 03/30 19:25
buslover: 地獄朝鮮真不是浪得虛名 東北亞的印度噁心5F 36.231.16.180 台灣 03/30 19:25
NeeRee: 潛規則是真的7F 123.194.157.50 台灣 03/30 19:27
fs1118: 韓國真的不意外8F 182.234.187.43 台灣 03/30 19:28
creambread: 太扯了吧9F 101.10.222.181 台灣 03/30 19:28
fake0617: 難怪生育率跟台灣一樣低,要讓小孩出生在這種鬼島還需要勇氣10F 210.50.183.89 澳大利亞 03/30 19:34
Agneta: 韓國演藝圈整個爛掉了吧 太噁爛了12F 49.217.177.142 台灣 03/30 19:34
vodkalime: 韓國好可怕...唉13F 223.137.195.18 台灣 03/30 19:36
beariscut: 這法官跟台灣有得比14F 118.165.76.207 台灣 03/30 19:36
Miseryz: 所以性侵罪還是要公訴罪來辦,不然被害人會被壓迫閉嘴
之前知道韓國有一條法律是,就算是事實但是說出來造成對方名譽損毀,對方可以告名譽損毀罪,就覺得這條法律很神奇啊!15F 59.115.157.186 台灣 03/30 19:36
Scent56: 内文有寫本來要告,但是因被威脅而撤告結果就過了追溯時效20F 115.134.105.156 馬來西亞 03/30 19:43
Takhisis: 太神奇了 難怪沒人敢開口說出事實22F 114.43.166.53 台灣 03/30 19:45
mimimoumou: 之前看刑案類的影片就有說韓國法律加害者是可以反告媒體或相關人等毀損名譽的,所以他們報導時常幫加害者打馬賽克或者用假名23F 114.140.112.27 台灣 03/30 19:46
ul6na: 太扯了27F 36.229.152.39 台灣 03/30 19:48
mimimoumou: 受害者的資料被揭露的很徹底,但加害者的隱私卻可以被保護28F 114.140.112.27 台灣 03/30 19:49
coo1ocean: 原來韓國是這樣的國家30F 42.77.109.43 台灣 03/30 19:49
iamjimhaha: 最近那個ANDY也是被女生他媽告妨礙
名譽31F 1.200.65.220 台灣 03/30 19:49
NeeRee: 難怪金秀賢可以針對貼臉照寄存證信函要求
好爛的法律33F 123.194.157.50 台灣 03/30 19:54
eviejk1019: 噁心的法律腐敗的國家36F 111.71.9.65 台灣 03/30 19:55
isaki1987: 勝利說的*一樣的韓國法律37F 24.148.12.229 美國 03/30 19:58
ayumi0128: 韓國好黑暗……38F 27.51.137.120 台灣 03/30 19:59
huhu88876: 性侵竟然是告訴乃論39F 1.172.227.2 台灣 03/30 20:05
YdNic1412: 地獄朝鮮40F 123.110.201.98 台灣 03/30 20:05
density: 這也太可怕了41F 125.230.200.212 台灣 03/30 20:07
C4F6: 太慘了,真的地獄朝鮮42F 36.239.74.116 台灣 03/30 20:08
Scent56: 我懷疑這就是為什麼雪莉不敢起訴金變態兩兄弟
如果還想要待在娛樂圈的就要忌憚這種勢力43F 115.134.105.156 馬來西亞 03/30 20:13
leione: 地獄朝鮮 這太讓人氣憤了46F 125.230.29.128 台灣 03/30 20:16
didolydia: 糟糕了47F 223.137.227.103 台灣 03/30 20:18
REDROSES: 受害者太殘了,這跟狗屎一般的韓國法律48F 39.9.231.62 台灣 03/30 20:20
di3xyo0z: 好瘋狂的國家49F 42.72.69.162 台灣 03/30 20:20
are329: 每國都有的法官?50F 110.28.65.181 台灣 03/30 20:21
Miseryz: 這個例子應該要怪立法/修法不夠認真吧?性侵罪太慢修改成公訴罪才是源頭51F 59.115.157.186 台灣 03/30 20:23
Scent56: 事件發生都超過20年了…
家裡就剩下老母親一個人還要她過淒慘晚年53F 115.134.105.156 馬來西亞 03/30 20:25
yeustream: 蛤?!這什麼法律?55F 1.162.53.210 台灣 03/30 20:38
justmine99: 台灣也有聾啞學校集體性侵,但加害者至今仍然在學校任教......56F 42.73.141.246 台灣 03/30 20:43
yoshihiko: WTF…..58F 101.10.160.62 台灣 03/30 20:44
a2080259: 好慘59F 223.136.107.101 台灣 03/30 20:46
nalthax: 名譽毀損那個判決很白爛60F 111.255.220.169 台灣 03/30 20:54
CaminoI: 對這個案子有印象 法院認證女兒遭受侵害但仍然硬判媽媽有罪 檢警財閥黑道一體 有夠恐怖
黃子佼涉入的網站 台灣的幹部集團有律師老師軍人在運作 (首腦中國人 總部ip在海外) 所以至今才難抓齊
協助調查的虛擬貨幣調查師也是莫名半夜被台中地檢叫去偵訊 路上突然有個黑道大哥車禍(人沒事)停住 突然人就被撞死…61F 114.38.92.49 台灣 03/30 20:56
blessbless: 為什麼覺得韓國這麼不意外呢70F 114.26.69.51 台灣 03/30 21:00
hcarly: 過時效頂多不起訴吧 敗訴是怎麼回事?71F 101.12.144.74 台灣 03/30 21:14
mimimoumou: 這敗訴不是指性侵的案子,性侵案時效已過,但媽媽後續抗議跟公布加害者資料等被加害者反告破壞名譽成立72F 114.140.112.27 台灣 03/30 21:17
CaminoI: h大突破盲點 硬要給敗訴 是最匪夷所思的mi大 內文有說 媽媽提起民事訴訟但以時效已過為由敗訴75F 114.38.92.49 台灣 03/30 21:17
rlrbc: 因為那是民事訴訟78F 27.51.113.93 台灣 03/30 21:20
CaminoI: 民事敗訴2014年 2017去加害者公司前抗議才被告名譽毀損79F 114.38.92.49 台灣 03/30 21:20
Haerin520: 韓國好可怕 女權低落成這樣81F 111.71.214.20 台灣 03/30 21:22
maa0915: 這應該是怪法條陳舊,立法懈怠,法官就只能照著法條判82F 111.250.122.170 台灣 03/30 21:22
shi21: 超扯84F 36.224.213.62 台灣 03/30 21:23
maa0915: 唉女兒被性暴力傷害,接著失去所有親人還被告高額賠償真是太可憐,韓國好可怕85F 111.250.122.170 台灣 03/30 21:24
judogirl: 韓國真黑暗87F 218.164.72.194 台灣 03/30 21:26
Kamelie: 人間地獄88F 122.121.32.215 台灣 03/30 21:31
u42k6: 性侵大國、大韓民國
性侵是告訴乃論+三年追訴期到底是什麼天大笑話89F 220.133.81.167 台灣 03/30 21:34
forwardrou: 乾……那個張女士有多辛苦、痛苦啊……這些加害者你們可以被處以極刑嗎?92F 223.138.97.122 台灣 03/30 21:36
alex0973: 巨大的邪惡...94F 114.39.92.181 台灣 03/30 21:36
cashko: 韓國法律真妙,也算個進步的民主國家,法律卻如此過時95F 118.167.157.6 台灣 03/30 21:41
rlrbc: 地獄朝鮮的法律97F 27.51.113.93 台灣 03/30 21:41
Haerin520: 朝鮮地獄 但還是很多人愛~98F 111.71.214.20 台灣 03/30 21:41
totomo168: 包裝的很好的印度99F 61.220.222.229 台灣 03/30 21:43
hanslins: 韓國法律本來就很過時,你能想像
未成年定義13歲
變成15歲是這兩年才改的?100F 124.218.116.149 台灣 03/30 21:48
ALENDA: 韓國演藝圈男人從高層到底層都很骯髒103F 72.186.209.218 美國 03/30 21:54
sakungen: 這也太可怕了吧104F 114.45.156.121 台灣 03/30 22:22
Green91161: 什麼垃圾法律…司法直接變笑話
誰能拯救這位母親啊 真的好難過QQ105F 27.52.67.47 台灣 03/30 22:30
justptt978: 鬼半島107F 59.104.122.106 台灣 03/30 22:33
Haerin520: 不用懷疑 韓國就是這幾年才改的
韓男真爽 靠著韓流吃著紅利到處XX108F 111.71.214.20 台灣 03/30 22:37
CaminoI: 被罵那麼就才稍微改一下 因為掌權的利益團體不想改 被罵死才要應付一下110F 114.38.92.49 台灣 03/30 22:41
yamhome: 父母都應該讓孩子遠離演藝圈112F 114.36.79.152 台灣 03/30 22:56
feng820511: 韓國法律真可怕….113F 118.171.72.135 台灣 03/30 23:00
AlohaVC: 天啊 把國名遮住 我以為我看到的是 _ _114F 111.82.54.246 台灣 03/30 23:05
SHwEE: 就說了韓國法律跟司法系統一路以來也是很多討論空間的115F 223.139.120.182 台灣 03/30 23:06
concerto28: 韓國司法是惡法 難怪不透過司法管道雙金事件要訴諸自媒體與社會與論
韓國司法根本還停留在100年前封建時代117F 218.164.141.28 台灣 03/30 23:10
nobunobu: 韓國的女人真的很可憐!社會封建,
法律也跟不上時代。怎麼看都在保護男人120F 1.160.227.95 台灣 03/30 23:34
girafa: 是印度嗎?強暴案這麼多 還無從申訴 好可憐的韓國女性122F 42.75.65.242 台灣 03/31 00:02
sweetsmoke: 台女:喜歡歐巴124F 111.71.111.223 台灣 03/31 00:08
maggie777: 之前因討論發生一些事件說了一句南韓社會父權主義,馬上就有人出來貼我女權標籤125F 36.239.223.242 台灣 03/31 00:14
qrose666: 南韓法官在幹嘛?爛爆!!!這會下地獄的,就是男金他們預定那一層還真擠!128F 114.136.218.227 台灣 03/31 00:33
rainHime: 再有人說金賽綸太脆弱,不夠堅強,就把這新聞甩到他們臉上130F 118.170.14.116 台灣 03/31 00:47
wytt8805: 好噁心==132F 115.165.236.151 台灣 03/31 00:55
Cervelli: 有錢判生133F 123.193.249.164 台灣 03/31 01:05
green290043: 有效才三年?也太短了134F 49.216.44.226 台灣 03/31 01:30
bigbee407: 扯135F 114.39.71.236 台灣 03/31 01:41
yef7591: 性侵居然是民法...136F 110.28.112.116 台灣 03/31 05:30
hygen: 怎麼看都覺得誇張……137F 59.102.175.100 台灣 03/31 07:15
HELLOMONKEYs: 唉..看著這新聞既生氣又難過138F 61.224.146.186 台灣 03/31 07:27
shawncarter: 韓國這個社會就是迫害女性迫害到底139F 36.230.83.72 台灣 03/31 07:31
CaminoI: 應該是因為受害當事者已經過世 家屬不能幫她告刑法 只好改以民法提起告訴140F 114.38.92.49 台灣 03/31 07:46
abc69: 所以韓國很多 私法正義的片 間接抗議法律142F 39.14.8.188 台灣 03/31 09:29
cdman: 看看黃子蕉案吧,比下流,台灣也沒好到那去143F 111.125.132.26 台灣 03/31 09:41
CaminoI: 黃子佼那個跨國集團麻煩的是 主謀中國人網站ip在海外到處遊走 台灣抓到的只有台灣分部的幹部144F 114.38.92.49 台灣 03/31 10:14
tamytsang: 以為是XX才會這樣+1 真的看不下南韓愛情劇了…147F 182.239.77.2 香港 03/31 12:25
Keney99: 南韓c8人太多了吧149F 61.230.203.145 台灣 03/31 12:40
Aurorra: 唉150F 39.10.24.252 台灣 03/31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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