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DGEE (XDGEE)標題 [新聞]NewJeans果斷拒和解!豪華律師團提15項要時間 Thu Jun 5 21:12:12 2025
法院二次辯論勸和解!NewJeans果斷拒絕 豪華律師團提15項要求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972976
韓團NewJeans與所屬經紀公司ADOR之間的專屬合約效力爭議持續升溫,
6月5日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進行第二次辯論時,
法院勸雙方考慮和解,但NewJeans方面明確拒絕。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246/d8246806.jpg
▲NewJeans。(圖/翻攝自Instagram/newjeans_official)
法院合議第41部(庭長法官鄭會日)提出「是否願在下次開庭前進行和解」
的建議,並坦言:「雖然上次被告(NewJeans)方面已表示無意和解,
但作為法院,還是想再次勸說,覺得很可惜。」對此,NewJeans的代理
律師明確回應:「已經過了無法回頭的河流,雙方信賴已經崩毀。」
原告ADOR方面則回應:「無論是本案訴訟還是假處分,
只要法院下達結果,之後進行和解會比較容易。」
在庭審中,NewJeans律師團對ADOR提出多達15項書面釋明要求,
要求對方對具體事實進行說明。其中法院接受了幾項內容,
包括ADOR董事會是否在簽約時授權前代表閔熙珍處理合約細節(
除去成員、合約期與結算條件),以及在閔熙珍被解任前後是否討論
過這對NewJeans活動的影響、是否針對模仿NewJeans的狀況主動制定對策等。
不過,法院對於NewJeans方面提出的「媒體操作」相關指控,認為帶有情緒色彩,
缺乏客觀性,因此未予採納,並指出「如果被告方面有證據,可自行提出」。
此外,NewJeans方面質疑ADOR提交的證據內容不全,
僅包括製作人Hitchhiker的行程表與名單,並強調:
「若有見過Hitchhiker,就應該說明討論了什麼、協議到了哪個程度。」
雙方也針對另一宗相關官司,LE SSERAFIM所屬公司SOURCE MUSIC對
閔熙珍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之紀錄提交問題產生爭議。ADOR要求調閱該
案資料時,NewJeans方面反對,指出其中部分證據可能涉及違法取得,
包括「在非法審查過程中私自下載伺服器對話紀錄,恐違反資訊通訊網法」。
NewJeans方面補充,該案件的法官也認為這些證據可能屬違法收集,
是否採納仍需進一步審理,因此希望等該案資料整理完再進行調閱。ADOR則反駁
表示:「這些電腦文件為公司所有,提供者也同意提交,不屬於違法證據。」
法院最終回應:「即使收到紀錄,也不代表能直接作為證據,
若原告選擇提交,被告再行反駁即可。」此案下一次開庭將於7月24日下午進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34.212.101 (日本)
※ 作者: XDGEE 2025-06-05 21:12:12
※ 文章代碼(AID): #1eGPUkud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49129134.A.E27.html
推 iamjimhaha: 真實的走法院路1F 49.215.242.109 台灣 06/05 21:14
推 Heisenberg23: 這最後判決不知道要多久?假設最後真的贏了,但還有人會記得Newjeans這團體嗎2F 219.68.240.68 台灣 06/05 21:39
推 emmi1102: 沒禮貌!!是NJZ!!5F 1.163.50.23 台灣 06/05 22:14
推 gotohikaru: 三次假處分判決都有提出過對話紀錄6F 175.181.103.25 台灣 06/05 22:15
→ Kasper0202: 樓上 NJZ明明出道即自行冷凍暫停活動現在明明是MHDHH7F 49.216.86.10 台灣 06/05 22:16
→ gotohikaru: 也都沒有被認定成違法收集過
"該案件的法官也認為" 到底哪來的?9F 175.181.103.25 台灣 06/05 22:16
→ birdy590: 根本看不到半點能贏的可能性11F 119.14.42.10 台灣 06/05 22:17
→ Kasper0202: 法官好像是要求ADOR下次開庭說明 閔開除以後是否真的對五小閔有影響? 還有風格抄襲的應變問題之類的?12F 49.216.86.10 台灣 06/05 22:19
→ MESUMI: NJZ商標註冊有成功嗎?沒成功只能稱沒活動15F 118.170.252.231 台灣 06/05 22:20
→ Kasper0202: 可是一審的時候ADOR也講了 沒有閔熙珍 五小閔也能正常活動(香港演唱會是最好的證明) 而且ADOR也沒有阻擋他們參加活動XD17F 49.216.86.10 台灣 06/05 22:22
推 kashnes: 根本不存在有贏的可能性好嗎,大家都在看笑話而已21F 49.217.125.220 台灣 06/05 22:27
推 Kasper0202: 現在又質疑公司說找其他製作人都是假的 問題是找了你們又堅持要大閔?23F 49.216.86.10 台灣 06/05 22:37
→ ly102530: 加油25F 106.1.217.62 台灣 06/05 22:44
推 are329: 臉有夠臭哈哈哈 憋的跟屎一樣26F 114.140.122.54 台灣 06/05 22:45
推 emmi1102: NJZ的商標申請早就被退回了!27F 1.163.50.23 台灣 06/05 22:52
推 yeustream: cross the Rubicon嗎?28F 1.162.17.147 台灣 06/05 23:27
→ birdy590: 法院只看合約 對於個人感情問題並不關心29F 119.14.42.10 台灣 06/05 23:56
推 gotohikaru: 商標那個查了一下 退回跟撤回是同字看邦討論好像是主動撤回30F 175.181.103.25 台灣 06/06 00:36
→ fullmoon5320: 堂堂正正的話幹嘛突然收手,笑死32F 49.215.91.63 台灣 06/06 00:39
推 winteryoyo: 律師:我薪水很高33F 114.38.2.206 台灣 06/06 02:41
推 IloveZ: 「地球是以NJZ為中心在轉動」的世界觀。34F 222.250.144.130 台灣 06/06 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