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boy0223 (逼逼)標題 [新聞] 網友誹謗虛擬偶像男團PLAVE 法院判賠50萬時間 Sat Sep 20 00:23:43 2025
媒體名稱:中央社
新聞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509190314.aspx
記者姓名:洪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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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全文:
韓國法院裁決,一名社群媒體用戶必須為誹謗虛擬K-pop男團PLAVE,賠償5名成員每人10
萬韓元,總計50萬韓元(約新台幣1萬1000元)。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PLAVE的5名成員是由匿名的真人表演者,透過動態捕捉技術
進行配音跟演出。
PLAVE所屬經紀公司Vlast去年對一名社群媒體用戶提起民事訴訟,因為此人在網路上發表
詆毀PLAVE的言論。
韓國法院今年5月下達裁決後,本月在法院網站公布此事。這是針對虛擬K-pop偶像所做出
的首批裁決之一,這類偶像在韓國娛樂產業日益受到歡迎。
PLAVE於2023年出道,是K-pop界最成功的虛擬明星之一,在YouTube上擁有約109萬名訂閱
者。
PLAVE也是韓國重要音樂獎項的常客,他們的歌曲Way 4 Luv獲得2024年MAMA Awards最佳
年度歌曲、最佳歌唱表演組合提名;今年則在首爾歌謠大賞榮獲本賞。
訴訟被告於去年7月針對PLAVE發布一系列貼文,部分內容含有不雅言詞。根據「韓國時報
」(The Korea Times),這些貼文寫道,PLAVE虛擬成員背後的真人表演者「在現實生活
中可能很醜」,並散發「典型的韓國男性氣息」。
被告宣稱,這些發言是針對虛擬角色,而非他們背後的真人。
但法院駁回這項主張,表示如果虛擬化身被廣泛認為代表某位真人,那麼對虛擬化身的攻
擊也延伸至真人身上。
Vlast先前要求被告賠償PLAVE成員背後的5位演出者每人650萬韓元,但法院裁決的賠償金
額為每人10萬韓元。Vlast已就賠償金提出上訴。(編譯:洪培英)1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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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boy0223 2025-09-20 0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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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cweng: 才50萬韓幣....真是輕1F 114.33.140.248 台灣 09/20 02:27
推 LLchiler: 推!公司願意認真處理惡評欸!
雖然罰很輕但至少有讓惡評者付出代價
沒有就這樣放任惡評!相較一眾愛豆公司…粉絲檢舉管道都只是做樣子而已2F 101.12.148.88 台灣 09/20 06:11
推 monalin: 還以為是50萬台幣 竟然是韓幣!6F 210.64.197.128 台灣 09/20 09:50
推 SHwEE: 這很奇妙欸,看新聞處罰的是因為罵到真人,基於對中之人的賠償,這樣感覺微妙的否認了虛擬替身的人格吧,也就是還是因為"廣泛的認為代表中之人",那不就本質上違背粉絲對虛擬偶像的分離式主張嗎?7F 61.227.194.20 台灣 09/20 09:54
→ AHEAD099: 概念式連結12F 111.243.81.143 台灣 09/20 11:53
推 Navi24: 已經很厲害了,有人打官司打了好幾年就是卡在如何證明虛擬形象與中之人為同一人13F 114.137.98.149 台灣 09/20 15:49
推 ccoo712: 才2000台幣太輕了15F 223.141.23.210 台灣 09/20 17:30
推 yeustream: 攻擊的語句都直接連結到中之人了,還要辯稱只針對虛擬角色也太牽強了16F 1.162.13.53 台灣 09/20 20:58
推 seduction: 這好妙喔!尤其是法院的結論18F 118.160.44.185 台灣 09/20 21:25
推 yeustream: 動作.表情.說話內容都是中之人的,虛擬偶像的人格很大部分就是由中之人撐起來的,怎麼可能完全分離19F 1.162.13.53 台灣 09/20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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