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oL
作者 JLSoh (小手)
標題 Re: [閒聊] 論LOL之DDOS統神/蛇王事件-法律層面探討
時間 Wed Aug 20 00:16:38 2014


原文恕刪  本篇為法律文 如不妥自刪

小弟為台北某國立大學法律系大四生,平常閒暇之餘會收看統神台舒舒壓
對於這次事件蠻好奇的所以就稍微問了問查了查

在此先感謝原PO鍵盤法官於PTT上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此等義舉,著實令小弟敬佩萬分

惟鍵盤法官先進於原文有些地方,容許小弟做些補充與更正,望鍵盤法官大大見諒


關於刑法第360條妨害電腦使用罪部分,其實鍵盤法官先進似有點低估了我國司法實務
發展的腳步

刑法第360條係民國86年修法時增訂,端看本條文之立法理由

"鑒於電腦及網路已成為人類生活之重要工具,


~~~~~~~~~~分散式阻斷攻擊〈DDOS〉 ~~~~~~~~~~~(直接指出!!!)


或封包洪流〈Ping Flood〉等行為已成為駭客最常用之癱瘓網路攻擊手法,故有必要以刑
法保護電腦及網路設備之正常運作,爰增訂本條。又本條處罰之對象乃對電腦及網路設備
產生重大影響之故意干擾行為,為避免某些對電腦系統僅產生極輕度影響之測試或運用

行為亦被繩以本罪,故加上「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要件,以免刑罰範圍過於擴張。"

由此觀之,本條文的立法理由正是為了"DDOS"而設,而民國86年即增訂,但實務上裁判目前
只找到一個,如下: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刑事98年度上訴字第1992號裁判參照

當然如鍵盤法官先進所說,法官檢察官對於這些網路上的東西並不會了解太多,
所以整個訴訟過程,會有許多專業人士加入並協助法官,這倒是不用擔心
舉例:從本裁判內容中,可知"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會向網路服務供應商調閱相關IP記
錄,還有很多很多相關證據,小弟從本裁判中節錄一些:

"所有電腦畫面擷取照片、DDoS攻擊以Tracert診斷工具追查IP來源說明、攻擊及被攻擊IP
時間報表紀錄、全球代理伺服器列表、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處二客服第七作業中心
查詢IP資料回覆單..."


而令各位振奮的是,本件被告是敗訴的,易言之,就是他們用DDOS攻擊別人電腦,被定罪,
刑度為:

"戊○○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乙○○處
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果易科罰金:戊要繳納18萬元罰金

反正,DDOS這種攻擊方式已經不是新聞,從86年即增訂本法之立法理由可知,而關於證據方
面,刑事調查局是有能力處理的.


結論:

1.DDOS這種攻擊方式正是我國刑法第360條之立法理由所欲規範之犯罪模式.

2.而由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刑事98年度上訴字第1992號裁判,被告正是
  因為若干DDOS攻擊行為而被判有罪,因此,DDOS此種網路攻擊方式
  在我國實務操作上已被承認.

3.證據方面,司法單位會同各專業人士與司法警察進行證據調查,不用擔心
4.但是在實體法構成要件方面,正如鍵盤法官先進所說,"損害"這個小弟就不太
  確定,因為我不清楚開實況收入方式,但是如果因為他的攻擊,讓統神不能開實況
  而收入減少,那這"損害"的要件應該是可以成立的

5.至於民事求償方面,應該是184條第2項比較有機會,這小弟還要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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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64.9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408465001.A.6E5.html
citrus2717: 推1F 08/20 00:18
zoo506888: 跪求各大頂尖校系的資工人救救統神RRRRRRR2F 08/20 00:19
abc85288: 跟我想的一樣啊3F 08/20 00:19
h4321oem: 統粉一堆人才4F 08/20 00:19
zoo506888: 這種P孩該有黑暗騎士出來制裁他了5F 08/20 00:19
xxxqma: 推,航航加油6F 08/20 00:21
a00199bcd: 其實你講得和她說的不衝突,他說的舉證陳述問題
就是法庭上的呈現,而非實體構成要件問題
一個是實定法上構成要件下的含攝
一個是在程序法下如何發現真實,適用法律過程
而法庭上最難的不是實體法,而是發現事實到適用法律所以看 lh 往往都事實問題,不是法律問題7F 08/20 00:21
是的,但由於這篇討論的是刑事部分,並不如民事案件中有舉證責任配置問題,刑事案件法院
有依職權調查證據的義務,所以正如文中所說,關於涉及IP,受攻擊的證據這些,刑事調查局
會介入調查蒐證,所以民法中"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句名言於刑事案件中,較無影響
hongyan: 統粉高材生出動啦13F 08/20 00:23
※ 編輯: JLSoh (118.160.164.92), 08/20/2014 00:27:29
r3431392: 法律資工體育系的準備反擊囉14F 08/20 00:24
mike0327: 問題應該是在警察跟檢察官很懶...15F 08/20 00:26
如原告認警察與檢察官於調查證據方面有未盡義務之情是,可提上訴
oter: 我也覺得現在的法官沒有"鍵盤法官"大大想的那麼食古16F 08/20 00:28
※ 編輯: JLSoh (118.160.164.92), 08/20/2014 00:30:17
oter: 不化17F 08/20 00:28
AuroraIsLand: 難怪一堆老闆會說產學差異太大,學校都教出會背書的18F 08/20 00:28
a00199bcd: 回到檢察官亦同阿,你如何讓檢察官判斷願意偵查
雖然是職權,但是要經過警察、檢察官,這邊要先形成大至心證,也是認適用法過程,結果不變19F 08/20 00:28
目前如要檢方開始偵查(刑訴228I),只要"簡單的開始嫌疑"就是依照一般之刑事犯罪偵查經
驗判斷可能涉及刑事案件者,即為已足,門檻不高,小弟認為,蛇王的言詞與之後的斷線這
應該已達發動偵查門檻

yuki2474: 訂閱觀眾可因給付不完全求償再轉代償請求權嗎 @@?22F 08/20 00:30
a00199bcd: 訂閱觀眾應該是不可能求償,因為航航沒保證開台23F 08/20 00:30
oread168: 這很難救...24F 08/20 00:30
yuki2474: 而且184舉證不是挺刁的 qq?25F 08/20 00:30
應該是184條第2項,推定蛇王過失比較有機會..
a00199bcd: 而且訂閱權利義務應該不是航航要開台給你看26F 08/20 00:30
bubu0812: 還我嘉航!!!27F 08/20 00:31
a00199bcd: 應該是你可以在航航台上,享受特殊表情符號之類
所以應該不是不完全給付28F 08/20 00:31
yuki2474: 對喔,忘記統神沒保證開台,多謝提醒30F 08/20 00:31
※ 編輯: JLSoh (118.160.164.92), 08/20/2014 00:37:33
oread168: 基本上這種方式如果他灌的量很大 完全阻斷=不要連網31F 08/20 00:33
a00199bcd: 而且原po你說的是客觀舉證責任,但是職權進行主義,仍有主觀舉證責任問題,在主觀舉證責任必須讓他跨過32F 08/20 00:34
oread168: 要全部擋掉這種攻擊幾乎是不可能34F 08/20 00:34
a00199bcd: 就是為自己利益而舉證,進而跨過門檻不會不起訴處分所以,並不是因為刑事職權進行就沒有舉證責任問題35F 08/20 00:35
目前我國刑事訴訟法沒有民事主觀舉證責任的概念耶,因為法院本身負有一定範圍內的澄
清義務,就算當事人統神不為任何的舉證活動,並不會完全解除法院探求真相的義務
(刑訴163第二項但書),而且法院裁判基礎的證據資料也不以當事人統神主張聲明為限,
就是說如果統神忘記主張調查一個很關鍵的證據,法院還是有義務去調查
oread168: 就算聯合大家的硬體資源透過虛擬的方式借給航航
可能也不夠 我想大家都知道全球有多少肉雞..37F 08/20 00:35
yuki2474: 我只想看航航的                     ^^^^39F 08/20 00:37
※ 編輯: JLSoh (118.160.164.92), 08/20/2014 00:41:19
frey: 台中檢察官在幹嘛40F 08/20 00:40
yuki2474: 228-I偵查法定原則目前是其他情事、還是誰告訴告發?41F 08/20 00:41
※ 編輯: JLSoh (118.160.164.92), 08/20/2014 00:49:25
gl4su06: 推42F 08/20 00:46
xtwkurenai: 太神啦  推43F 08/20 00:48
william57196: 感謝又一個專業人士跳出來解釋,希望能順利解決外掛掛使用的問題! 支持無外掛的遊戲環境44F 08/20 00:50
arararare: 推專業46F 08/20 00:52
hitotsubashi: 說實在的原原Po即LLsolo可以不要以鍵盤法官自居嗎,總覺得綜觀您的文章不無欲誤導他人相信您為法官之意朋友們看了都不是很舒服47F 08/20 00:56
foreverbetty: 推專業U質好文50F 08/20 01:04
sky40280: DDOS是最直覺最有效且難抵擋的攻擊 可以去查51F 08/20 01:05
ilikewar: 別鬧了 這麼簡單的方式會檔不下來? 規定單位時間的訪問數不能超過某個量不就行了52F 08/20 01:07
sky40280: 所以不是說了嗎? DDOS不是那麼簡單的東西54F 08/20 01:07
jupto: i大的方法不就是今天房間被打掛的原因嗎?55F 08/20 01:08
sky40280: 你設定上限 然後被DDOS占滿了 那你網路還是不會動阿56F 08/20 01:08
jupto: 房間就是有定義異常容量 造成只要DDOS到那個值房間就自己瞎當了 所有人就被踢出來啦57F 08/20 01:09
ilikewar: 你一個房間只有10個人 你就只接受這10個ip訊息阿
其他訊息不接受59F 08/20 01:11
blkblk: 太神啦  推61F 08/20 01:12
jupto: DDOS確實有防禦方法但是基本上都會造成很大成本負擔62F 08/20 01:24
sky40280: 我真的覺得你去Google一下比較好 遊戲不是只需要
10個ip就可以玩的63F 08/20 01:26
ilikewar: 反正我是覺得知道攻擊的方法 總可以擋的65F 08/20 01:28
pusufu: 反正你還是先google一下66F 08/20 01:29
kinki2343: 你只找到一個判決就認定實務承認....67F 08/20 01:30
longlyeagle: 接到訊息 檢查IP 踢回去 接到訊息 檢查IP 踢回去 ..這還不是一樣被阻斷服務...
你要是用Server來做這件事 還是一樣是被DDOS爽
要解決只有架構上解決 不是簡單的判斷式可以解決68F 08/20 01:30
solidworker: 專業推 下面應該又會有人要噓無關版務了72F 08/20 01:31
longlyeagle: 要架構上解決就需要成本
現在一些大站在架構上處理的方法最多的就是有很多前台機器 這些前台機器會負責轉接還有跟主機對話
你衝爆了其中一台機器會立刻有人補上 並且修復
針對LOL的問題: 難道每一局對戰都要開很多前台?73F 08/20 01:32
sky40280: 就是因為一個房間的流量沒有給很大 一攻擊就會造成流量過大 房間無法回應所有封包要求 造成正常玩家的ip封包送不到 而造成斷線78F 08/20 01:38
ilikewar: 對方的伺服器也是有限的吧 他攻擊一次 鎖住一個伺服器 攻擊一次 鎖住一個 總會鎖玩吧81F 08/20 01:40
mike0327: 某人要不要google查清楚點..蛇王功課做的都比你好..83F 08/20 01:41
ilikewar: 關我屁事 這是g社要處理的 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84F 08/20 01:42
sky40280: 別說啦 ddos都是幾百 幾千台同時攻擊的 更別說85F 08/20 01:42
mike0327: 你要講你的看法先把ddos搞懂再說吧...86F 08/20 01:42
longlyeagle: 你怎麼鎖? 我說過如果你用Server來判斷 就還是沒用87F 08/20 01:42
sky40280: 還會偽裝ip 所以我就覺得你在打嘴砲88F 08/20 01:42
mike0327: 你這個理解根本錯誤89F 08/20 01:43
longlyeagle: 如果你有權限可以斷對方網路 那當然OK90F 08/20 01:43
jupto: i大的認知還停留在古代的攻擊模式ddos早就進化了91F 08/20 01:43
ilikewar: 那我就不知道了 @@ 讓ddos毀掉整個世界線上遊戲 ok?92F 08/20 01:44
sky40280: 沒錯 ddos就是這麼強 你可以去查鬼王的ddos事件
那是規模大到整個遊戲伺服器爆炸 不是一個房間而已93F 08/20 01:45
ilikewar: 鬼王的不就是跟統神一樣95F 08/20 01:45
longlyeagle: 確實是只要有心 所有線上遊戲都會掛96F 08/20 01:45
sky40280: 而且那個駭客還同時搞暴LOL加DOTA2的伺服器97F 08/20 01:45
mike0327: 是沒錯啊 但是要有動機 否則要炸掉整個遊戲伺服器也不小成本98F 08/20 01:46
ilikewar: 不過現在那些伺服器不是還可以玩 現在有滅亡嗎100F 08/20 01:47
mike0327: 鬼王那個跟統神這次嚴重很多好嗎..
        比101F 08/20 01:47
ilikewar: 雖然曾經爆炸過 不過之後也有修復吧103F 08/20 01:47
longlyeagle: 阿阻斷結束了 伺服器維修之後當然可以玩 你在說三小104F 08/20 01:48
theyolf: 嚴重程度不一樣 不過我看心態跟蛇蛇差不多105F 08/20 01:48
longlyeagle: 他要是再DDOS一次 還是要再掛一次阿106F 08/20 01:48
sky40280: 阿駭客不打了 伺服器就恢復了阿107F 08/20 01:48
mike0327: 你到底懂不懂炸掉的意思...108F 08/20 01:48
sky40280: 拜託你我求你去GOOGLE109F 08/20 01:49
jupto: ddos雖然防禦難但是事實上幾乎不會造成永久性傷害110F 08/20 01:49
ilikewar: 我哪知道 我又不是資訊系的 我以我認知的觀點去看這111F 08/20 01:49
mike0327: 給他巴哈那篇應該就夠了吧..不過她這種理解程度...112F 08/20 01:49
ilikewar: 事情113F 08/20 01:49
sky40280: 看來連Google都不想 我去睡了114F 08/20 01:50
longlyeagle: 無時無刻都有人在DDOS來DDOS去115F 08/20 01:50
jupto: 只要攻擊結束最多伺服器重開就可以重新開業了116F 08/20 01:50
mike0327: 那就別對專業的東西亂評論117F 08/20 01:50
oread168: 機器的世界沒那麼簡單118F 08/20 01:55
Fantasyweed: 專家登場! 那我想請教一下有關文中提及恐嚇的部份真的會因為當事人沒有表露出害怕的樣子 就告不成嗎?119F 08/20 02:03
bdtadpole: 各種鬼打牆  一下裝懂一下說自己不是專業的
阿你的認知就錯的啊……121F 08/20 02:22
CjackC: 其實很多文組想法就跟I大一樣 覺得事情很簡單
然後自己又不想懂 於是裝懂123F 08/20 02:26
Tokyo5566: 再次澄清一下  原原po並非真的法官...125F 08/20 02:57
MotoDawn: 不懂就乖乖閉嘴 在那邊誤導很好玩?126F 08/20 03:00
Tokyo5566: 一直誤導鄉民認為你是法官 給我們法律人的觀感很差127F 08/20 03:00
rockman73: 太神啦128F 08/20 03:01
hihieveryone: 無聊 根本就是浪費時間還不如速刷一場爽賺5000觀眾都說馬上匯15萬給你掛一個月敢不敢了在那裡拖
一天就耗掉多少又不是不知道整個程序冗長又費時129F 08/20 04:10
SLS530: 推!法律界也需要正面思考
原原po實務經驗多,把很多黑暗面都視為理所當然了吧132F 08/20 07:50
hihieveryone: 能夠真的舉證再說吧134F 08/20 07:57
KerLae: 我也不懂LLsolo的用意,而且他每篇都這樣135F 08/20 08:00
LLsolo: 這個討論很好,還有我不是什麼先進,我只是個拿鍵盤的法院銅牌,這些資訊航航如果有請律師,多少會需要的136F 08/20 08:14
sam36388: 個版139F 08/20 08:23
a00199bcd: 101年第二次刑事庭決議,163II 法院職權調查僅在
有利於被告時發動,所以163II已經不存在不利被告調可以看吳巡龍檢察官當初為什麼抗議。所以您說情形目前法院不會職權介入這種不利被告,除非檢方聲請140F 08/20 08:45
KerLae: 法官`律師或書記官差很多,到底要不要說清楚144F 08/20 09:01
SLS530: 所以只要「檢方聲請」,就可以介入調查,沒錯吧?145F 08/20 09:13
KerLae: LLsolo你都被質疑過了,還玩不膩嗎? #1JlLP1N3146F 08/2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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