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oL作者 Sashimii (鯊西米)標題 [外絮] 勸告HKA 華固奧之松:寧犯天條,莫犯眾怒時間 Tue Jan 23 14:21:19 2018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1-23/111573
1月21日,香港職業電競隊伍HKA試圖遷入新居「華固奧之松」不料卻遭到攔阻,也使得這
起事件再度受到關注,為了還原當時的狀況,《新頭殼》特別再次訪問了華固奧之松管委
會委任律師王瀚興律師與HKA的經理Eric Lin。
華固奧之松管委會委任律師王瀚興律師表示,立基於「出入人員複雜」這樣的安全考量:
「原本房東與他們公司簽約的時候,這是屬於私人契約,其他住戶並不知情這裡將成為他
們(HKA)所謂的『員工宿舍』,所謂的員工宿舍就是『不特定多數人』,我們這邊的住
戶都是家庭為主,總共有93戶,其中大部分都是反對這樣的狀況的,所以我們提出條件:
請對方將入住的10人壓到至少4、5人,我們才會願意重新開會討論入住的可能性。」
但這樣是否違反民法契約,王瀚興律師提到:「這個是公寓大廈所訂立的規約是確保良好
生活環境以增進公共利益的規約,所以所有權人與其繼受人,對規約所衍伸的權利義務,
不論是否知悉或是否同意,居民都應該受到拘束,而且不管新舊住戶都必須共同遵守,因
為這樣的規約屬於住戶的共同行為、這是多數人一致的法律行為,只要有規約存在,新舊
住戶都應該要要遵守,只要這個規約的內容沒有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民法第71條),或
違背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民法第72條)外,住戶就有遵守義務,並藉此維持團體秩序的
安定。」而且目前這項規約也成功通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也希望能夠透過規約「
過濾」住戶,並以此為華固奧之松辯護。
根據律師王瀚興指出,周日華固奧之松的確有報警處理此事,並且想以「擅闖民宅」不允
許HKA相關人員進入華固奧之松,但因雙方律師都在現場,且HKA握有合法契約,所以警察
很快便離開現場,讓雙方進行談判。
但對於所謂的「縮編人數」的條件,HKA並不接受,認為這樣的規約並不符合當初契約內
容,而且房東是有所有權的、契約也合法,而且認為住進10個人與5個人並沒有什麼差別
,並無違法,HKA經理Eric Lin表示:「我們也不想把這件事情鬧大,他們(華固奧之松
)說沒有歧視,卻針對我們進行這樣的規範,所以我們不會接受這樣的條件。」
王瀚興律師特別強調:「當初房東承租的時候應該先與管委會打一聲招呼,而我們是等到
他們(HKA)要進來之後,才發現是所謂的『員工宿舍』的狀況,有點暗渡陳倉的感覺,
所以這房東考慮得也沒有很周全,21日開會房東都沒有現身,『解鈴還須繫鈴人』所以也
希望談判能夠有結果,現在我們就是想要化解住戶的不安感,也希望HKA能夠接受入住條
件,畢竟『寧犯天條,莫犯眾怒』,這都是很單純的想法,也期待事情能和平落幕。」
開工大
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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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lexcy: 智障特別多 讓香港人看笑話了3F 01/23 14:23
推 WaiLun: 整棟買下來會怎樣4F 01/23 14:23
推 BoAstala: 這律師有講跟沒講一樣,說什麼觀感7F 01/23 14:25
推 fkc: 台北真可怕 買了房子租別人還得經過過隔壁老王同意11F 01/23 14:27
推 kingion: 看起來管委會是逆風,有業界人士能淺談一下戰況嗎?12F 01/23 14:27
推 mickytts: 吉了拉 住戶就都不要有朋友來借住 笑死13F 01/23 14:27
推 ken1825: 好好講還能私下解決 現在都請律師了 生哥會罷手? zz14F 01/23 14:28
→ macocu: 要看租的目的,之前有人拿來做養老中心被趕出去26F 01/23 14:31
→ macocu: 拿來做店面(理髮廳)則是收取兩倍管理費,至於住宿..30F 01/23 14:32
→ fallsnow70: 有人能解釋為何針對員工宿舍且人數下修5人就接受?32F 01/23 14:33
→ macocu: 一般並非超過就不能住,通常是加開管理費處理吧...35F 01/23 14:35
→ zxcvvcxz: 整棟買下來太HIGH了 那邊一坪60萬36F 01/23 14:35
→ faelone: 電競大樓劃一層樓當宿舍就好了阿,反正這麼多樓38F 01/23 14:35
推 chigo520: 很正常吧你今天隔壁突然搬進來10個丁特你不會抗議麼?39F 01/23 14:35
推 Faustino: 買個對面或隔壁開個喪葬業好了 直接房價跳水41F 01/23 14:35
→ class21535: 簡單說就是原住戶希望自己住的地方變成戰隊宿舍42F 01/23 14:36
推 DDDDRR: 這律師也太呵了吧,這種民法也能當律師???43F 01/23 14:36
推 peipeiko: 吉了啦,賣房租房都要先問過鄰居意見喔46F 01/23 14:36
→ zxcvvcxz: 奧之松附近都是住宅區 不得作為商業使用 很難跳水拉47F 01/23 14:37
→ k10055960: 生可可 告死他們 難得這麼想看到你開告的48F 01/23 14:37
→ fallsnow70: 520別嘴砲 丁特有進去? 你也不敢在人一搬進去就抗議49F 01/23 14:37
噓 samhou6: "寧犯天條" 表示華固自己知道犯法囉? 犯法還大聲欸50F 01/23 14:37
噓 cjy1201: 眾怒? 笑死人 天龍國法嗎52F 01/23 14:39
推 k870357: 管委會不分高低等,低能都不少53F 01/23 14:39
推 lungyu: 天龍國ㄏㄏ54F 01/23 14:39
推 kamison: 培生吉成我私人斗內HKA 讓低能兒知道什麼是法律55F 01/23 14:40
推 ku399999: 降低人數出入人員就不會複雜 這智商似乎不怎麼高57F 01/23 14:40
→ superLM: 難怪會輸AHQ 沒地方睡覺 怎麼贏GAME?60F 01/23 14:41
推 gaym19: 幫律師翻譯:拜託不要上法院 我們會輸到脫褲子62F 01/23 14:41
→ superLM: 抓到了! 華固奧之松 HKA黑63F 01/23 14:41
推 maxboy06: 這麼明顯只會輸的案子怎會有律師接阿64F 01/23 14:42
→ superLM: 管委會真的很多低能只會污住戶繳的管理費67F 01/23 14:43
推 pzboy: 一坪60萬而已 生哥香港的房子一坪好幾倍吧68F 01/23 14:43
推 gaym19: 應該是管委會自己的律師 不接不行的那種69F 01/23 14:43
推 MoDoHiYaKu: 說搬進去十個丁特的是天氣太冷腦袋冷壞了嗎XDD73F 01/23 14:45
→ ssddff123: 這下限讓香港看笑話了 還眾怒勒 呵呵74F 01/23 14:46
推 hihi29: 沒辦法 丁特惡名昭彰 應該跟住戶解釋清楚HKA跟丁特75F 01/23 14:46
→ hihi29: 間已經沒有關係了77F 01/23 14:46
推 yiwangneko: 真的笑死,理由百百種先黑電競發現不對再換一個78F 01/23 14:47
→ gaym19: 現在全世界都知道這間的住戶素質多廢了
包括委任律師跟管委會79F 01/23 14:47
推 JuanWang: 就說生可可當初租透天就好了 等官司打完這季lms搞不好都結束了82F 01/23 14:47
→ JuanWang: 然後房東也很詐 擺爛不出面幫忙處理 爽爽收錢89F 01/23 14:50
→ umenosola: 管委會大於房東契約喔 我也是笑笑啦 吉好吉滿90F 01/23 14:50
噓 keyut2433: 哈哈 這律師講的好含蓄 自己都知道會輸91F 01/23 14:50
推 Chiayi0728: 管委會的律師領錢總是要做事啊XD 不能怪他嘛www93F 01/23 14:53
噓 vic199835: 樓上是在理盲啥 規約本來就大於租約啊99F 01/23 14:54
推 TVXFQ: 這律師完全在硬凹吧?384F 01/24 15:37
推 sassuck: 這律師硬凹的太誇張了吧 我支持生哥吉下去
這些人真的欠人修理388F 01/28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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