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TUisBEST (NTU is BEST)標題 [新聞] (北捷)根本是故意引戰?律師曝關鍵點:台時間 Fri Oct 3 15:13:34 2025
新聞來源: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29926
2025/10/02 11:37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新聞標題 :
根本是故意引戰?律師曝關鍵點:台灣已經不需要博愛座或優先席了
新聞內容 :
北捷近日再爆讓座糾紛,一名白髮蒼蒼的婦人要求坐在優先席上的男子讓座,不但大聲咆
嘯還用包包攻擊,男子不滿回踹婦人,讓婦人跌坐到對面的座位上。話題連日引發討論,
王至德律師今(2)天直言,台灣需要博愛座、優先席嗎?他說,既然公民素養已經養成
,而博愛座或優先席又屢屢引發爭議,為什麼不順勢廢除呢?是怕這些深藍椅子浪費嗎?
還是有什麼不得不堅持的理由?
王至德律師撰文指出,最近發生的「踹飛老婦人」事件,讓博愛座、優先席的爭議再次浮
上檯面。其實現在的台灣已經不需要博愛座或優先席了。就算沒有這些座位,台灣人看到
有需要的人通常也會主動讓座,甚至讓到人家不好意思地說:「謝謝,我沒有懷孕。」、
「你X的,我只是最近吃多了點,你給我坐回去。」在公車上同時看到二、三個人爭著讓
座給剛上車的長者,也一點都不奇怪。
王至德律師說明,博愛座由來已久,座位上通常還會印有老人、孕婦、拐杖使用者的圖示
。自己從小就被教育博愛座是給老人、孕婦、殘障人士坐的(抱歉,以前真的是這樣教的
,無意冒犯),所以小時候搭公車時從來不敢坐博愛座。後來捷運開通後,也設了博愛座
,但常常是整車站滿人,卻沒人願意坐。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有些長輩就認為
這些位子是專屬於年長者、孕婦或行動不便人士的,甚至有人覺得是專屬年長者的。於是只要有
「不是圖示上那類人」坐在博愛座,就會被視為不該,衝突或許就是這樣產生的。
王至德律師認為,早期社會公民素養不足,因此需要設立博愛座來提醒乘客把位子讓給更
需要的旅客。但這幾十年來教育得很成功,就算不是坐在博愛座,只要看到年長者、孕婦
或行動不便人士上車,大家通常也會主動讓座,更不用說是原本就坐在博愛座上的人。「
我自己以前在還有其他空位時,也會就近坐在博愛座上,但總是坐得膽戰心驚,隨時注意
是否有更需要的人上車要立刻起身讓座」。
既然公民素養已經養成,而博愛座或優先席又屢屢引發爭議,為什麼不順勢廢除呢?是怕
這些深藍椅子浪費嗎?還是有什麼不得不堅持的理由?王至德律師說,實在無法理解!尤
其是北捷的一些做法,常常讓他覺得根本是故意引戰。
像之前的電扶梯靠右站立政策,引發爭議多年,卻到最近才終於公告兩邊都可站立。至於
博愛座,只要在上面貼一張告示:「任何人都可以坐,但請記得讓座給更需要的人」就好
。偏偏什麼也不做,整天看乘客為了博愛座爭吵甚至打架,卻完全不改善,彷彿一切都跟
北捷公司無關……王至德律師感嘆,是啦,的確是跟它無關,反正有人在捷運上被踹飛,
也不會算它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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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4.1 (臺灣)
※ 作者: NTUisBEST 2025-10-03 15:13:34
※ 文章代碼(AID): #1ettUYHe (MR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759475618.A.468.html
推 stallings: 不修法、不違法的解套方案
就是每座都是優先席
對了,這位「律師」不知道沒設優先席是違法的嗎?
喔我可能誤會了,律師是說要廢除
我也贊成廢除1F 10/03 15:15
→ miniUU: 倒數第二段就很怪,廢除又不是北捷能做,又要扯北捷,連在一起講,錯都在北捷
現在好像都改成禮讓座幾個字了,這位還在博愛座
打錯,應該是優先席才對6F 10/03 15:53
→ wangcy925: 日本阪急電鐵取消過優先席改成全車都是優先席
結果沒人讓座
太高估台灣人素質了10F 10/03 16:21
→ Howard61313: 樓上,如果是用那個通緝犯的態度強逼人讓座,更會讓大家不讓而已。不讓座當然不好,但這就是強逼讓座仔造成的13F 10/03 16:34
→ dantes1013: 怎麼證明現在的公民素養有提高?這位律師的前提要先
自證吧?16F 10/03 16:45
→ yesonline: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 / 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第5條、第8條、第10條、第12條及第16條18F 10/03 16:49
推 MiaoXin: 以前EMU600的優先席很長一條
真的跟沒設置很像20F 10/03 19:15
→ zhier: 設置了也沒有強制要讓 真的要讓座不管在哪都會讓 還不如把法規拿掉22F 10/03 21:08
推 h120968: 圖案拿掉就好了 這樣老人就不能指著圖片說
我是第一個 要讓我優先座24F 10/03 21:13
推 DPPlikeSHIT: 這次修法只是把容易「引戰」的位子,換個名稱而己,
實際上根本沒屁用.
下流老人會說 : 我就是優先, 這就是我的位子.26F 10/04 09:55
推 taxlaw1991: 之前不就某身障團體靠北博愛座太少才修法增加數量 搞成這樣應該是去公審他們
還有要求改色 不是放把火就躲在那裝沒事29F 10/04 12:37
噓 xluds24805: 太太懷孕九個月大,都有一半機率沒有人要禮讓了,只能站著,哪來大家都會主動禮讓
應該要規定別上徽章才能坐,沒別的要罰款,這樣就沒有爭議了32F 10/04 13:51
推 MiaoXin: 樓上別氣
只是觀念早就改了,以前懷孕或者手腳不方便讓一下
現在都說懷孕是自己選擇的,生病是健康管理不良,就自己承擔36F 10/0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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