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標題 Re: 憲法判決小整理 之 大法官打贏復活賽篇(一)
時間 Sun Dec 21 03:06:58 2025


※ 引述 《Victoryking (貓咪喵喵)》 之銘言:
: → Abby530424: 或是當下設立的時代 的菁英代議制度 藉以表達民意設立  12/21 02:56
: → Abby530424: 而成的 在這個角度展現出民意 但我肯定不會跟success   12/21 02:56
: → Abby530424: 上一篇下面回推文那個連結在一起 他更像是認為現在的   12/21 02:57
: → Abby530424: 民選代表 比起憲法更有辦法展現現代民意 所以現代立法  12/21 02:58
: → Abby530424: 不該受到憲法約束 他內涵的想法似乎有包含這些 我就    12/21 02:58
: → Abby530424: 肯定是不認同了                                      12/21 02:58


我哪有這樣說

與其說現代立法不如說現實立法者
甚至在臺灣的民代都因為選舉制度造成很大的民意扭曲啊

我都提到制度造成民意扭曲怎麼會以為我認同立法不應受到憲法約束

而且現在不是憲法有沒有約束立法權的問題
是到底大法官有沒有權力,或說利用釋憲(憲法判決)直接幹翻立法者


甚至我都說我理解的民主國家
是展現最大民意的同時,必須有反民意的機制當煞車



算了,理解成那樣再解釋好像也解決不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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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88.12 (臺灣)
※ 作者: success0409 2025-12-21 03:06:58
※ 文章代碼(AID): #1fHlFKyP (Marginalm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6257620.A.F19.html
Abby530424: 我貼你說的阿 就在上一篇
還是你覺得你寫的那些能解釋成別的1F 12/21 03:07
Re: 憲法判決小整理 之 大法官打贏復活賽篇(一) - 看板 Marginalman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其他部份恕刪 如果大法官這種思維 說實在,可能建北文組頂尖學生就能直接把他電爆了 只差在大法官有年紀產生的各類經驗,可以玩弄高中生 這就是前幾天討論現在的
Re: 憲法判決小整理 之 大法官打贏復活賽篇(一) - 看板 Marginalman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寶 制約不具民主正當性權力是個啥意思啊 兩股高於憲法的力量在對抗是個啥意思啊 憲法只是人民意志的展現形式之一而非唯一是個啥意思阿 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壓
success0409: 不太想小埋化的回應,不過你要怎樣講你的理解無所謂,不要扯到我了,謝謝喔,謝謝5F 12/21 03:10
Abby530424: 這不是你回的嗎
就是要大吵特吵7F 12/21 03:10
success0409: 你說我理解錯了幹嘛,你誰啊9F 12/21 03:11
redDest: 有沒有權力只能從未來往前看惹
廣州軍政府時期因該也有人想怎麼可以再弄另一個自稱中華民國的政府 有資格ㄇ
就 贏的人說話 對ㄚ10F 12/21 03:11
Abby530424: 吵兇了 火氣上來了 P幣才會噴出來 實現邊版經濟內循環14F 12/21 03:11
success0409: 甚至你截那些句子的回應也是我回勝王欸,找人吵架也不是找到你15F 12/21 03:12
Abby530424: 先不說編版就是要大亂交
所以你認為你回勝王這段是不能被拿出來檢視的嗎17F 12/21 03:13
success0409: 所以你說錯就是錯?你起手式就說別人錯然後再說別人先找架吵?19F 12/21 03:15
Abby530424: 我可沒說你在找架吵 在找架吵的肯定是我
不過我會說我的確不大懂你所謂的兩股高於憲法的力量是啥意思 你所謂民意大於憲法的基礎涵義在於憲法體現出了那個時代的一種民意社會文化風俗 不一定適用於現在那我就會說挺有趣 因為你這種角度上 憲法必然是落後的21F 12/21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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