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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標題 [新聞] 2陸男520偷渡!駕舢舨闖二膽島海域 上
時間 Tue May 20 14:04:53 2025



來源:Ettoday

標題:2陸男520偷渡!駕舢舨闖二膽島海域 上岸前遭海巡攔截圍捕

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20/2963769.htm
2陸男520偷渡!駕舢舨闖二膽島海域 上岸前遭海巡攔截圍捕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金馬澎分署金門守望哨,今(20)日清晨5時許,以紅外線熱影像系統偵獲烈嶼西南方的二膽島海域,有2名中國人士從小型舢舨施放保麗龍浮板,企圖偷渡上島。第十二巡防區立即調度金門海巡隊線上巡邏的PP-3585艇及CP艇,會同守備大隊展開攔截圍捕,於7時53分查獲2名中國男性,並當場查扣陸籍舢舨1艘。(金門, ...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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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海巡緝獲企圖偷渡二膽中國大陸人士。(圖/記者林名揚翻攝,下同)



記者林名揚、劉人豪/金門報導

金馬澎分署金門守望哨,今(20)日清晨5時許,以紅外線熱影像系統偵獲烈嶼西南方的
二膽島海域,有2名中國大陸人士從小型舢舨施放保麗龍浮板,企圖偷渡上島。第十二巡防區
立即調度金門海巡隊線上巡邏的PP-3585艇及CP艇,會同守備大隊展開攔截圍捕,於7時53
分查獲2名中國大陸男性,並當場查扣陸籍舢舨1艘。


金門二膽距中國大陸廈門僅有2.8浬(約5公里),金門岸巡隊運用紅外線熱影像系統,搭
配岸際雷達系統,全天候監控海面動態,今日0508時海巡人員發現中國大陸人士從小型舢
舨施放保麗龍浮板時,在反應時間稍縱即逝的情況下,立即調度海上及岸際巡邏能量,成
功逮捕2名中國大陸偷渡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及兩岸條例第10條等規定,將
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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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表示:中共長期利用各種時機、藉口,對我實施軍事及灰色地帶襲擾,去年520賴
總統就職後,發動「聯合利劍-2024A」軍演,今日適逢賴總統就職週年,不排除中共再度
利用偷渡案件進行認知作戰,企圖以最少的成本,達到擾亂我民心士氣的最大目的。為有
效應對中共日益嚴峻的灰帶襲擾,海巡署已完成岸海防衛強化措施及相關計畫,期待明天
立法院審議特別條例草案時,能得到各界的支持,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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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海巡署岸海監偵之佈局,長期以來以「國家安全」及「海上治安」為重點,在台灣本島部
分,以監控越界中國大陸漁船、民兵船、科研船、海警船及陸資權宜輪為主,金、馬等外
離島地區,則以監控小型目標為重點。近期中共以小型目標侵擾臺灣本島的案件激增,已
成為灰帶襲擾及認知作戰的重點,海巡署已迅速完成「岸海監偵系統建置計畫」等建案,
全面增設防堵小型目標偷渡的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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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這幾年少數看到還沒上岸就抓到的了



如果是爬烈嶼或大金扯說投奔自由還比較合理

爬二膽 淪陷區的人不可能資訊封閉到不知道這是軍事管制區

小到靠北又啥小人都沒有吧?

這個刻意性就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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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250.12 (臺灣)
※ 作者: peterlee97 2025-05-20 14:04:53
※ 文章代碼(AID): #1eB1k71s (Milit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747721095.A.076.html
jobli: 海巡署強調,今日適逢賴總統就職週年,不排除中共再度利用偷渡案件進行認知作戰
認知作戰超好用,偷渡也是認知作戰
另外這新聞和之前討論的有相關
可以看到外島有人偷渡就是軍人會加入搜捕的
沒有什麼軍人有沒有執法權的問題
本島軍隊能不能加入搜捕不知道,但以前是會有機巡
另外有科技偵察,連保麗龍小舢舨都能發現
台灣多裝一點比用人實在多了1F 05/20 14:20
ja23072008: 一般軍人本來就沒有執法相關訓練、概念與器材。別忘了去年海巡艇隊員沒開密錄器蒐證,發生碰撞後,被洗輿論說刻意製造事故殺人。
如果讓更沒經驗與應對能力的軍方處理,東崗慘案也不夠遙遠到被遺忘的程度。10F 05/20 14:39
afv: 二膽島的國軍能加入圍捕,是因為二膽島全島是要塞堡壘地帶法適用範圍吧15F 05/20 14:40
ja23072008: 這次能處理即時,是因為在舢舨轉乘浮板時就被發現。但距離也近到3、5公里內17F 05/20 14:42
afv: 外島軍人常會加入搜捕,是因為很容易就進到外島要塞堡壘地帶,本島海岸就很難發生19F 05/20 14:42
tsairay: 二膽這麼小,特意偷渡就是不安好心,沒什好說的21F 05/20 14:48
ccks771: 軍人沒受過逮補訓練能怎麼逮人?開槍射殺而已22F 05/20 14:49
pf775: 應該可以直接開槍擊斃了吧23F 05/20 14:59
jerrylin: 海巡的動作挺快的ㄟ24F 05/20 15:35
iqeqicq: 參考一下,金門東崗慘案
金門國軍射殺越南船民25F 05/20 15:46
reich3: 樓上說的啥慘案,同日於國軍又擊沉一艘接近的中國大陸漁船。 天曉得是不是接到線報有水鬼要來割人耳,越南船民全當中國水鬼的替死鬼!!
不過台灣發生這種事情就是無法隱瞞,中國連火車出事,車廂都可以挖洞埋了!27F 05/20 16:08
jobli: 當年國家政令就是上岸就殺
怪軍人執行命令?32F 05/20 16:12
zivking: 如果是國家政策,那金東案曝光後,何以金防部司令會被撤職?
二膽島似乎沒有岸巡隊也沒有警察機關,所以陸上由守備大隊派出也是合理
茫茫大海點點舢舨,果然還是需要科技執法才能有效防堵這種個體戶突擊搶灘34F 05/20 16:23
jobli: 他殺完人後匿報藏屍而且殺的是還在海上的
殺到一半拖上岸殺40F 05/20 16:31
ja23072008: jobli你確定當年“國家”的命令是上岸就殺?還是某些長官的指裁示?42F 05/20 16:32
jobli: 二膽當年想非軍事化後來喊停了44F 05/20 16:33
ja23072008: 這種長官明示暗示,要下屬讀空氣的“彈性”做法,很明顯極為不適用於目前法治國理念的原則。45F 05/20 16:35
[圖]
reich3: 以和平年代來看,當年金門前線的肅殺氣氛什麼都怪。這新聞當時我的看法是守軍舉措正確,我現在看法也沒改變! 反正大多數被槍殺死在那的都是中國偷渡客或最該被亂槍擊斃的水鬼,越南人在那時空背景被當替死48F 05/20 16:38
[圖]
reich3: 鬼!53F 05/20 16:38
jobli: 戰備規定明文就是殺啊
用現在的時空背景說以前沒有依法治國?54F 05/20 16:40
ja23072008: 東崗事件出的問題可不是驅離射擊而已56F 05/20 16:43
jobli: 監察院調查報告就講當時戰令就是格殺
要追究是追究官兵還是寫規定的人?
監察院調查就講官兵奉令格殺,我只針對你說確不確定國家規定上岸就殺,戰備規定明令不算國家?57F 05/20 16:44
zivking: 監院報告:https://niurl.cc/FeFfxK61F 05/20 16:47
ja23072008: 更不用說國軍戰備規定違背戰爭法的問題
jobli大概沒看監院報告原文,只是看新聞轉載而已62F 05/20 16:48
reich3: 戰爭法?是誰的法?能吃嗎!?
羅剎國有遵守嗎? 烏克蘭追擊國境內屠殺百姓的羅剎人有遵守嗎?
戰爭法第零條:本法僅適用戰敗國64F 05/20 16:49
jobli: 四、76年間國防部對外島國軍部隊戰備規定及對越南等地難民之政策及指示:
(一)國防部於76年8月間向監察院提出金防部「0307」案調查報告,有關當時戰備規定:凡來自匪區漁船接近金門防區警戒水域:
1、晝間:嚴密監視,本「不接納」之原則,離岸3,000公尺時,即行警告射擊驅離。
2、夜間:射擊驅離無效時,則視同敵人,予以摧毀射擊。
3、霧季:每年3至5月間為霧季,各部隊加強戰備值勤,濃霧期間視同夜暗。
(二)陸軍總司令部(現陸軍司令部)76年8月間向監察院提出金門「0307」專案調查報告,有關當時戰備規定:
1、金防部73年11月24日(73)朝中字7130號令修頒「金門防衛司令部戰備規定」匪區人民乘1-2艘漁船接近防區限制海域時處置要領:在晝間應嚴密監視,防區本「不接納」之原則,行警告射擊驅離,在夜間則視同敵人,予以射殺或擊毀。
2、國防部74年11月16日(74)弘引字第4934號令頒「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匪一般船隻向外島接近處置要領:匪機漁船通過我各島間水道時,晝間以警告射擊阻止其通過,但應避免擊中;視界不良或夜間,如對我構成危害,則可予以擊毀。
3、金防部74年12月1日(74)才識字1958號令修頒「正平工作實施規定」:防區人員如私自下海,一經發現,可予射殺,各第一線部隊,應嚴格執行對非本單位人員私自進入海岸管制區者,一律予以拘捕,私自進入海灘者,一律格殺之禁令。(旨在防制國軍逃亡規定)
金門防衛司令部73年11月24日朝中字第7130號令頒戰備規定「附件1附錄19」記載,國軍部隊或艦艇遭遇中國大陸船艦、漁船、外籍漁船或不明目標時,相關處置之主要規定如下:
1、匪以船艦或偽裝漁船實施偵察或搜索:
(1)發現匪5艘(含)以下無編組之機漁船或不明目標進入我限制海域。(本案被告答辯引據本規定)
〈1〉晝間:發現匪船艦、機漁船或不明目標,進入我限制匪船活動海域偵察搜索時,已警告射擊驅離,如再強行進入偵察,則行摧毀射擊。
〈2〉夜間:則視同敵人,予以射殺或擊毀。
調查報告原文第104頁
拿現在的觀念說民國七十年代戰備規定不合法?
國軍戰備規定違反戰爭法,跟基層官兵有什麼關係68F 05/20 16:51
afv: 所以這就是前面有人反對軍方來參與邊界執法的問題,你軍方不懂法亂搞,出事就只能比照黑道藏,藏不了學黑道叫小弟頂罪273F 05/20 21:02
li118: Jobli又來指導了,鍵盤參總什麼都懂276F 05/20 22:34
ptgeorge2: 幹嘛在意,一兩個人能幹嘛,不要管他們沒流量就不會有人做這種事了啦277F 05/20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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