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dyken (碎夢殘刀)標題 [新聞] 前國安局官員為求中國教職而洩漏我方情報人員身份時間 Wed Jul 23 20:51:35 2025
原文來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117990
自由時報
原文摘要:
國安局官員彭順富於2006年停役後,為了在中國尋求教職,竟於2018年在中國教育部所屬
的學術人才招聘網站刊登其經歷及任職國安局期間的研究項目成果,以致洩漏情報來源、
管道、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身分等資訊,高等法院今依修正前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洩漏情
報資訊罪」,判彭4年徒刑
判決指出,彭順富自1995年起任職國安局某單位組員,負責電子密碼機破密等業務,屬國
家情報工作法所稱的情報人員,其工作內容由國安局局長核定列為機密等級,依國家機密
保護法應永久保密不得洩漏
彭順富2006年間停役後,為了在中國地區謀求工作機會,竟於2018年5月間,在中國教育
部轄下的某學術人才招聘網站,刊登其本身上開經歷及任職國案局期間的研究項目成果資
訊,以致洩漏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身分的資訊
桃園地院審理時,彭順富否認犯行,被依修正前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洩漏情報訊罪」判4
年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認為,彭順富任職國安局,應較一般人更應知悉情報工作對國家的重要性,且對
國家效忠及責任與榮譽均為其軍旅生涯中一再受薰陶之信念及價值,竟為在中國求得教職
,罔顧國家多年栽培及照顧,將本身經歷資訊及本案研究成果資訊刊登於中國學術網站,
以致洩漏情報人員身份等資訊,且犯後否認犯行,並無悔意,參酌他先前已有違反國家機
密保護法案件遭判有期徒刑的紀錄,今仍判刑4年,可上訴
心得感想:
這種掌握我國在對岸情報人員活動相關資訊的敏感人士,竟放任他意圖在對岸某職,這算
某種行政疏失嗎?
然後可能造成情報人員被對岸掌握的風險後,重判4年,這是在搞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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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WQa9Ch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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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236.151 (臺灣)
※ 作者: andyken 2025-07-23 20:51:35
※ 文章代碼(AID): #1eWDhRoR (Milit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753275099.A.C9B.html
※ 編輯: andyken (123.240.236.151 臺灣), 07/23/2025 20:52:27
推 kuroro94: 無悔意 重判四年 XDDDD 有悔意直接不起訴逆
金門將軍: $7,990洗衣機A回家 一審12年1F 07/23 20:59
推 jobli: 這才四年,洗衣機將軍:幹恁娘4F 07/23 21:06
→ GGlovehannah: 被依修正前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洩漏情報訊罪」判4年徒刑 好輕10F 07/23 21:10
推 djhaok: 把不同罪一併而論推文真的有夠厲害13F 07/23 21:13
推 nanozako: 2018是適用舊法吧?修嚴是之後的事
06年停役18年犯案,隔了12年還想炒冷飯 實在是14F 07/23 21:18
推 fmdlUT: 所以他有拿到教職嗎?16F 07/23 21:18
推 Brioni: 洗衣機將軍真的嘔死17F 07/23 21:20
推 gwofeng: 將軍:我搬回家的是洗衣機還是戰鬥機...18F 07/23 21:23
→ nanozako: 另外台灣長年公務員貪污實務上罰則都比洩密叛國高因為貪污案受到大眾注意,所以修嚴的時間早很多
外加案例多,所以檢察官有很多前例可依循
但洩密這些是近年才修嚴的,相關案件也少
所以之前有新聞說檢察官接案卻不知道怎麼起訴
怕舉證不足失敗,轉而用貪污去起訴收中國錢的軍人之前還加開課程讓檢調熟悉相關法案20F 07/23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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