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chaelChen (蛻變)標題 [請益] 向出納借零用金,需要「動支單」???時間 Fri Jan 5 14:53:26 2024
請問各位前輩,
若業務單位緊急需要購買便當礦泉水,
總費用是2000元,
有機關首長的簽准文件,
持簽准文件向出納借支零用金2000元,
出納卻說還要有「動支單」才能借出!!!
真的是這樣嗎??
相關的法規依據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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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ichaelChen 2024-01-05 14: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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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chaelChen: H大,因本機關有10個出納單位,其餘9個出納單位都免唯獨本單位這一個出納有這樣要求,所以很疑惑。4F 01/05 15:25
推 tktk1212: 有聽會計說過是要填一張預借的單沒錯6F 01/05 15:28
→ MichaelChen: tk大,填寫借出單(借據)是合理,但出納所謂的動支單是指會計科目要有餘額,未來才能核銷這筆費用
而不是抽屜內有零用錢,就能填寫借出單(借據)
若抽屜內零用錢有2000多元,但會計科目內不足2000元則出納無法借零用錢2000元,好奇怪7F 01/05 15:35
→ happy530: 當初公文簽會主計沒說零用金是從哪個預算科目項下支應?14F 01/05 15:42
→ talesb72232: 出納先給錢 以後會計不認帳 這筆錢看不成要出納自
己吸收?15F 01/05 15:42
→ MichaelChen: ta大,公文有會辦會計,也寫明會科,首長也批准
所以不懂為何抽屜內有零用錢,卻不能先借用17F 01/05 15:54
→ MichaelChen: thi大,以前確實不用,但出納說今年開始法條有變更20F 01/05 16:00
推 talesb72232: 那就可以啊 那簽文直接跟出納要錢 跟出納說動支單主要是所得扣繳問題21F 01/05 16:00
→ MichaelChen: 但無法出示任何法條依據,而其他9個出納單位卻都不用23F 01/05 16:01
推 talesb72232: 除非不用零用金 直接變成集中支付 改在動支單上註
明代墊人 之後匯款到薪資帳戶
主計對零用金制度有意見 現在大多改採集中支付 我
猜你們出納大概是這個意思24F 01/05 16:03
推 EEERRIICC: …我們機關是制度一直變 隨著會計頭換人變
主計治國28F 01/05 18:10
推 ying1027: 你直接代墊不會比較快又省事嗎30F 01/05 19:03
推 luismars: 內控程序吧? 並非什麼芝麻綠豆都要上綱上線"依法行政"31F 01/05 21:05
→ onraisoo: 應該是出納管理手冊第六章第二十四條32F 01/05 21:57
→ HuntBear: 又沒多少錢 都是代墊比較快 自己方便 出納也方便33F 01/06 08:56
噓 bolin: 女人最難溝通34F 01/06 10:51
推 jongnan: 本來就要動支單,不然要怎麼證明是你拿走的錢,每一筆經費都要有科目就算是預借的也是,你們會計回答的也怪怪的35F 01/06 14:34
推 talesb72232: 科目是會計 零用金是出納 動支單最後還是會計做成
憑單 出納依照憑單跟動支單撥款 出納跟科目沒什麼
關係37F 01/06 14:48
推 a2258335: 萬元以內的建議承辦人代墊再領零用金最為省事,借支真的很麻煩還要轉正40F 01/06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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