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tnusleep (蟲蟲蟲)標題 Re: [新聞] 升官一天即回任原職務 監察院指台中市府時間 Thu Mar 20 19:19:48 2025
※ 引述《Jencho (Jencho)》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613737
: 升官一天即回任原職務 監察院指台中市府現人事亂象
: 2025-03-17 18:23 聯合報/記者 李成蔭/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Dq67ze
監委發的新聞稿用語是"短期任用"
新聞中舉的例子,局長(比照13)轉參事(12),很明顯是降調
偏藍的新聞自己腦補成"升官",誤打藍營自家人,真的不知要講什麼才好耶
問題是出在常任轉政務職是以"轉任前原等級",
繼續參加轉任前原任職務適用之退休撫卹制度(第一類政務人員)
https://pension.president.gov.tw/nc_9646_27293
而政務職是沒有職等,頂多有比照支給的待遇等級
因此副局長(簡11頂790)若升政務職局長(比照簡13)
參加退撫的俸級會停在副局長時的等級(轉任前原等級)
所以會覺得虧了,因為保俸升不上去
再加上轉回常任職時,政務年資可提俸級的規定
就會出現:政轉常再轉政,去提回保退撫的俸級
所以若以
副局長(11頂790)=>政務職局長(比照13)=>參事(12頂800)
除了要原本沒升到790的那些俸點,還有要參事的俸點800點
不要小看最後那10點,大概差三千多元
而政務職由於沒職等,所以也洗不了職等
附帶講個相關的故事
某政府時期,法務部政次有短期轉最高檢的主任檢察官後辦退休,再回任法務部政次
人家長官願意照顧下面的官,你想下面的官會不會挺長官?
而且這事是有上新聞的
其實人民不太在意這些事的啦
而且公務員當然是選會照顧自己的長官啊
什麼議題可以來公職版打,什麼議題其實大可不必
想一下公務員的需求,不就很清楚了?
ps:找我當監委,我自認報告寫得比他好
君以國士待我 我必以國士報之
一般公務員多半是這樣想的吧?
多照顧底下的員工,才正常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3.209.35 (臺灣)
※ 作者: ntnusleep 2025-03-20 19:19:48
※ 文章代碼(AID): #1ds_dMeH (PublicServ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42469590.A.A11.html
※ 編輯: ntnusleep (223.23.209.35 臺灣), 03/20/2025 19:23:25
→ Windtears: 請問10俸點是要怎麼算3000多元?2F 03/20 20:03
推 wpn: 800俸點61660,790俸點58480,差31803F 03/20 20:07
※ 編輯: ntnusleep (223.23.209.35 臺灣), 03/20/2025 20:40:13
→ ntnusleep: 謝謝wpn說明。簡單說俸點折合率點點不等值4F 03/20 20:44
→ timidwei: 因為新聞的用意不是要給公務員看的 而是要帶風向5F 03/20 21:37
→ ntnusleep: 是厚,明明就貶官一天,標題變升官一天,超強。
我如果是記者就至少去改一下標題6F 03/20 22:04
推 julianscorpi: 重點不是貶官或升官,而是短期行為顯然不可能借用到什麼專長,本質上仍是要討論這個動作帶給當事人如何的利益。8F 03/20 23:44
→ ntnusleep: 如果不技巧性保障轉任人員的退休金
會出現常任文婉拒轉政務職的現象
因為轉政務職後可期待的退休金會變少
結果就是只好讓更多不適任的人去擔任政務職11F 03/20 23:52
推 maniaque: 監察院新聞稿也寫得很清楚了,這也是另類的洗職等15F 03/20 23:54
→ maniaque: 只是一般是 下上下,中市府的是 下政上政,四個步驟
(上面的下/上,指的是事務官體系,政則是政務官)
而且,多的是地方首長卸任前會把人回插回事務官體系
這種則是因為還要繼續用人,所以下去先洗過再回任
之後就算塞回11頂的職缺也同樣是P12身分(以n大的例子)甚至若11頂沒缺,塞回10頂也行
轉回事務官後的考績都是在12的線打17F 03/20 23:55
→ ntnusleep: man不是你講的那樣,我跟你講的東西不太有交集
會這樣轉是不想讓退休金變少
可能我這篇的字數還是太多了24F 03/21 00:04
→ maniaque: 一樣,銓12後之後到任何地方都是走12的線
你講的11轉政務轉短期12再回,也一樣
你的例子是以頂天在看,我的比喻是以職等在看
再加上高資可低銓,一下就存滿了
只是你的ta 是退休,我的 ta 是首長下台前回任事務官
我所講的,跟你講的,"本質上"是一樣,尚請詳察,ok?
反正玩法很多種,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玩法
這種短期的早在很久前就有,只是適用者幾希,沒興趣談
那時都是 close one eye open another one
那時會入人眼的只有地方小機關大風吹洗職等的玩法
而且,你眼睛只看到監察院這篇,卻忘記還有更多的 下上政這種合於升遷規範的27F 03/21 00:06
→ nolag: 其中一個布達我就在現場 副市長直接講是為了常轉政的權益是甚麼太高端我不懂 但是ntn的情形有可能39F 03/21 0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