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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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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請益] 該商調還是安於現狀?
時間
Sun Oct 19 16:09:59 2025
現在要去面試反而要慎重喔
因為修法其實有漏洞:
他沒有注意到當事人後悔的狀況
只要一錄取, 原機關沒有拒絕的權利(2個月後自動生效)
所以現在要去面試
要很慎重,...因為如果不小心錄取了
是沒有反悔的機制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0.237 (臺灣)
※ 作者:
bota
2025-10-19 16:09:59
※ 文章代碼(AID): #1ez9pPh- (PublicServ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60861401.A.AFE.html
※ 同主題文章:
[請益] 該商調還是安於現狀?
10-18 12:40
stevelovkaka
Re: [請益] 該商調還是安於現狀?
10-19 16:09
bota
推
kutkin
: 其實本來就該這樣呀
不過錄取到確認要去是兩回事吧
1F 10/19 16:13
推
web1379
: 你自己不去沒人可以逼你去報到~可以反悔
3F 10/19 16:15
→
mixeddrops
: 你還是可以自願放棄過調,或是你還待不到半年,機
關一樣可以拒絕
4F 10/19 16:41
噓
kobe7785075
: 本來就應該這樣 不自願放棄就是等同要去 要去就去
不要越想越不對勁
6F 10/19 16:48
→
stevelovkaka
: 機關不能拒絕 但當事人可以放棄 謝謝b大提醒
8F 10/19 17:33
噓
lbsiii0315
: 不是寫有到能自願放棄過調?
https://i.imgur.com/3V29DBm.jpeg
9F 10/19 17:48
→
Dheroblood
: 可以自願放棄ㄛ
同時來兩個總要選一個比較好的去
11F 10/19 20:07
→
parappa
: 可以自願放棄,上禮拜才看人放棄掉
13F 10/19 21:13
噓
dran30
: 當然可以反悔 只是會變成對方機關的黑名單囉 如果處
理不好的話
修法的目的 是把來去與否的權利還給當事人 而非機
關 當事人當然可以反悔
14F 10/19 21:53
噓
awanderer
: 看不懂法條寫自願放棄?
18F 10/19 22:17
推
overtop2
: 那請問高考綁三年 地特綁六年這兩個 還是存在吧?
19F 10/19 23:02
噓
lzhhilly
: 本機關今年有人在商調前一個上班日放棄過調
20F 10/19 23:19
噓
GXIII
: 不是喔,不是這樣子的,你才是漏洞
21F 10/20 00:38
→
gayst
: 以前自己反悔還可以用機關擋商調當理由 以後不行惹
22F 10/20 07:51
→
kiwifruit
: 就自己拒絕啊,自己的決定自己處理,不能再推給機
關說不要去了
23F 10/20 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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