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ta (llll)標題 Re: [請益] 該商調還是安於現狀?時間 Sun Oct 19 16:09:59 2025
現在要去面試反而要慎重喔
因為修法其實有漏洞:
他沒有注意到當事人後悔的狀況
只要一錄取, 原機關沒有拒絕的權利(2個月後自動生效)
所以現在要去面試
要很慎重,...因為如果不小心錄取了
是沒有反悔的機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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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ota 2025-10-19 16: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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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請益] 該商調還是安於現狀?
10-19 16:09 bota
推 kutkin: 其實本來就該這樣呀
不過錄取到確認要去是兩回事吧1F 10/19 16:13
推 web1379: 你自己不去沒人可以逼你去報到~可以反悔3F 10/19 16:15
→ mixeddrops: 你還是可以自願放棄過調,或是你還待不到半年,機關一樣可以拒絕4F 10/19 16:41
噓 kobe7785075: 本來就應該這樣 不自願放棄就是等同要去 要去就去不要越想越不對勁6F 10/19 16:48
→ Dheroblood: 可以自願放棄ㄛ
同時來兩個總要選一個比較好的去11F 10/19 20:07
→ parappa: 可以自願放棄,上禮拜才看人放棄掉13F 10/19 21:13
噓 dran30: 當然可以反悔 只是會變成對方機關的黑名單囉 如果處理不好的話
修法的目的 是把來去與否的權利還給當事人 而非機關 當事人當然可以反悔14F 10/19 21:53
推 overtop2: 那請問高考綁三年 地特綁六年這兩個 還是存在吧?19F 10/19 23:02
噓 lzhhilly: 本機關今年有人在商調前一個上班日放棄過調20F 10/19 23:19
噓 GXIII: 不是喔,不是這樣子的,你才是漏洞21F 10/20 00:38
→ gayst: 以前自己反悔還可以用機關擋商調當理由 以後不行惹22F 10/20 07:51
→ kiwifruit: 就自己拒絕啊,自己的決定自己處理,不能再推給機關說不要去了23F 10/2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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