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maarrcchh1 (march)標題 [人事] 離職時間的選擇時間 Tue Nov 25 22:07:22 2025
個人思考離開公職有一段時間(年資約9-10年),應該明年初會離開(辭職),但想把應
有的權利使用掉,包含年終獎金、考績獎金、國旅卡、特休、升遷等。
1_如果想拿到年終、考績獎金,明年要做到哪一天呢?
2_如果要請國旅卡16000元和放完年休假,明年要做到哪一天呢?
3_想到今年辛苦了一年,希望薪點爬一格(哪天想回公職時可從這格開始爬),明年要做
到哪一天呢?
以上問題,盼人事高手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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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maarrcchh1 2025-11-25 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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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ainer222: YouTube有人有教學,可看一下,但也想聽聽其他意見(明年也想離職)1F 11/25 22:22
→ iLtz: 1-2月共35個工作日,有7個週五可請事,其餘休28剛好3/1是假日,如果不想挑戰病28,可以簽3/2離職
工作獎金預計2/6發放,只要114/1/31前到12/1後在職領取比例就是1.5個月*12分之12
3/2至4/10有28個工作日,極限病28算進去4/13(一)離1至2月的二四請病(共14),3至4月初一三五請病(共14)更正,按銓敘部函釋,例假日前後都病假視為連續病假所以不能放一 五,最好就是二 四 ,花花假表3F 11/25 23:21
→ x940410: 1最簡單 12/1最後一天 3理論上等於1
明年的重點是你有幾天假 所以自己算就好11F 11/25 23:50
→ Diaw0803: 想要另予就6/2 沒差就3/2吧 前面休假全部用光 加上春節元旦跟228 實際上班日沒幾天13F 11/26 08:14
推 kutkin: 休假請一請差不多 病假就吃相難看了15F 11/26 08:17
推 WTF1111: 為啥一直有人鼓吹把28天帶薪病假請完當成「應得的福利」,再來怪別人觀感不佳,再來怪被當賊看,就像去吃到飽非得吃到吐一樣難看16F 11/26 09:08
→ nick790111: 對於要走的來說,該拿的當然都拿一拿,合法有帶薪的病假當然可以算是福利,要走的最大是在羨慕嫉妒恨喔。難怪這種爛環境沒人要待,都要離職了觀感個屁啊,做個公職道德標準那麼高喔。19F 11/26 09:21
推 kutkin: 因為你這樣請能不能找人代理 不能就是同仁吃
這不是道德問題,如果只是拿不休假加班費,反正都是公款24F 11/26 09:35
推 errantry: 9月離職了,沒請事病假,沒生病請病假叫什麼合法?27F 11/26 11:34
推 jack0520: 爬文阿,我是做到2月底
某樓拿病假當福利,我看你還是不要做了,拉低水準28F 11/26 11:47
推 BlackCoal: 病假請那麼多天要有醫師證明唷,記得以前人事說一天病假一天事假再接一天病假,這種也是要有醫師證明。事情做不完怎麼辦?那是主管要煩惱的31F 11/26 12:46
推 Twilight: 明年離職+1,公務體系真的…有點糟糕。34F 11/26 13:11
推 parappa: 通常就過完年後離職吧,C/P值高
辛苦了,但不考慮換個單位試試看?
現在商調不能擋人正夯36F 11/26 14:22
推 majongson: 21or28天就前兩個月每星期上1-2天班請完,你每個禮拜都好好消化工作,偶爾請個病假人家奇檬子也會好一點,大家都happy不好嗎,另外如果40歲順便做健檢39F 11/2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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