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tnakafzcm (tt大)
標題 Re: [新聞] 台鐵人員屢遭暴力攻擊 交部支持修法增訂
時間 Thu Nov 27 11:47:05 2025


其實沒啥鳥用

我這幾年共告了兩次客人  都是傷害罪

一次刑事三個月  後來對方賠六萬  對方上訴改五千罰金

https://i.meee.com.tw/vL55k0D.png
[圖]

一次  一審調解兩次調查一次 審理一次(還因為颱風延期一次)

韓國團領隊帶團不想給驗 也不想教客人走閘門

領隊自己擅開人工門 我去關門反而被他往頭部毆打

https://i.meee.com.tw/TwfcXwP.png
[圖]

一審兩個月 (BTW 我調解開168K擺明給他砍)  最後破局 提刑附民120K

過程中對方都不認罪

審理程序庭時當庭勘驗影片及勘驗筆錄

被告堅稱那個動作是叫客人趕快出來

法官跟檢座看不下去

我當庭原告轉證人

具結作證完  法官就嗆被告說 阿你揮右手不是我左臉受傷不然是啥?

當庭諭令  12月宣判

判決書直接說對方態度難認良好

我原本以為結束了  結果對方上訴  咩居克

五月的庭 調解跟二審準備程序都改期

六月開庭  對方律師說被告還在國外 七月才回來  說要打無罪辯護

兩天後調解律師連演都不演直接不來

審判程序庭前一天 律師打來說要六萬和解  我說沒得談   100K

我直接吐槽 你自己看過影片了你覺得凹得回來嗎?

最後直接掛他電話

隔天開庭改口認罪但說我開太高

最後判拘役50天

好笑的來了

民事庭一開庭  直接跟法官說刑事冤枉他 他沒打我

最後判賠3萬  加上因為是去年起訴 所以最後加上強制執行費

總共給我33K

不過拿到錢之後送完申請停止強制執行狀

我就收到法院送來對方的所得及財產清單 說因為對方現在沒投保扣不到錢

進而得知是哪一間旅行社的領隊了....



我這次目標很明確   一審兩個月 你想用六萬換緩刑  抱歉我要讓你花更多

最終對方付出83K   多一條前科  阿當初100K一次和解你不要   怪我囉?


後面這個Case 我寫了一堆訴狀陳述意見狀 強制執行狀 陳報狀  一堆有的沒的狀

全部都我自己寫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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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σ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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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2.0.44 (臺灣)
※ 作者: ttnakafzcm 2025-11-27 11:47:05
※ 文章代碼(AID): #1f9yc-JY (Railwa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764215230.A.4E2.html
MiaoXin: QQ1F 11/27 11:50
※ 編輯: ttnakafzcm (218.172.0.44 臺灣), 11/27/2025 11:52:21
zx3017: 為了幫呆鐵教育客人辛苦了2F 11/27 12:17
coolptt: 唉,辛苦了3F 11/27 12:30
excercang: 判不夠重或罰不多阿,你告了,結果最後自已賠錢的例子也不少,光是每次開庭的交通和請假損失就非常大4F 11/27 13:01
因公是公出或公假   我這次幾乎沒損失  只損失時間
cl520756: 版上猴子大喜 沒有民主 只有猴主6F 11/27 13:06
※ 編輯: ttnakafzcm (218.172.0.44 臺灣), 11/27/2025 13:11:09
pchunters: 推7F 11/27 13:13
※ 編輯: ttnakafzcm (218.172.0.44 臺灣), 11/27/2025 13:16:47
geesegeese: 真的是不管基層死活,這種不都是委請律師
至少也要法務人員協助,有夠不負責的公司8F 11/27 13:28
就事論事  我這個案子有去找法務聊聊拉    也不到完全沒協助
※ 編輯: ttnakafzcm (218.172.0.44 臺灣), 11/27/2025 13:34:19
coffeemilk: 這樣看來,抓進去關不得併科罰金會比較有嚇阻力?但如果不是危及生命的大傷,可以這樣修法嗎?(舉手提問,如有法界人士可以指導說明感謝)10F 11/27 13:38
geesegeese: 公司運務部門要不要去做個判決放大看板放在車站
打站務人員是要吃官司賠錢的13F 11/27 13:41
ttnakafzcm: 第一個案子是調解筆錄  未公開15F 11/27 13:46
Henghengpig: 監獄很滿 這種非重罪怎麼可能不得易科罰金
法律就已經告訴你非重罪本來就錢能解決的事 沒錢才是問題16F 11/27 13:48
第二個案子第一次調解他說叫我拿收據實支實付

結果下場你們看到了....
※ 編輯: ttnakafzcm (218.172.0.44 臺灣), 11/27/2025 13:51:01
kmkr122719: 好奇,公司會主動協助嗎? 畢竟這也算因公受傷19F 11/27 14:09
szhy: 前高雄市長撞死人都能和解了20F 11/27 15:46
mtc5566: 撞死人是過失致死 本來就可以和解 在講什麼東西阿?21F 11/27 16:02
jpnldvh: 台鐵自己不保護基層 出啥事都甩鍋說奧客 還不都自己慣出來的22F 11/27 16:17
qaz2334438: 公假一定要好好運用!24F 11/27 16:41
pf775: 有前科根本不痛不癢
自己身體練壯一點或刺龍刺鳳防身卡實在25F 11/2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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