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saki3630 (♥ Gura鯊鯊的老公 ♥ )
標題 [閒聊] 未滿三個月,可以當天離職嗎....?
時間 Fri May  9 08:24:34 2025



問一下各位喔

勞基法 三個月內沒有預告期

若當天在公司辦好離職程序

跟準備好文件 完整做離職交接


但是進公司時有簽勞動契約

上面寫三個月內離職 要多交接七天

否則會扣薪水 或是損失賠償


這樣是否牴觸勞基法 不合法?

公司如果扣員工薪水是違法的嗎?

想問一下懂法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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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39.200 (臺灣)
※ 作者: sasaki3630 2025-05-09 08:24:34
※ 文章代碼(AID): #1e7Kj5zA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46750277.A.F4A.html
ttc768160: 三個月隨時能走,不交接法律上也沒任何罰則1F 05/09 08:29
hancash: 你可以拿當初簽訂的勞務契約去問勞工局,然後再原封不動把勞工局的話跟公司人資說,我相信說完的當天就直接簽名讓你離職了
不要自己上網查法條後再找人資談,這樣很容易又會被唬爛2F 05/09 09:17
c79143014: 如果公司規定可以凌駕勞基法的話6F 05/09 09:41
polarbearrrr: 勞基法就只罰公司沒有罰員工 公司定這些約只能賭員工不會上法院和你揮 上法院公司穩輸。還有離職預告期是實務上是定好看的 員工真的想走就能走7F 05/09 11:00
www22550: 法棍上當然可以。但建議還是跟主管商量一個日期比較好10F 05/09 11:54
Idass: 法規就是三個月內想離職就可以直接走11F 05/09 11:56
SSSONIC: 當天下班前提一下 隔天就別來了12F 05/09 13:21
linkuanchung: 可以 遇到雷缺越早走越好13F 05/09 13:27
marsonele: 可以14F 05/09 13:33
ez910115: 你就跟公司說三個月不是你說的試用期嗎?適用期間
我自己不想做,那我當然可以馬上走啊,最多當天配
合到公司下班15F 05/09 14:25
whisly: 只能說好聚好散,我只覺得奇妙工作未滿三個月是能有多少工作需要七天來進行交接,難不成是捉交替,頭七時間?18F 05/09 15:31
cityhunter04: 不然呢?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當天提當天走啊….20F 05/09 16:08
shine32025: 交接是指 交接資產:工作筆電 鑰匙之類的
資產沒交接好是罰扣錢沒錯,工作沒人在交接的
之前去國外才知道 大部分人 都請完假直接沒來的
高階主管20年也這樣離職的 台灣勞工擔心這麼多XDDDDDD只遇過兩種1.曠職不來  2.把各種假請完去找工作沒再來21F 05/09 19:48
※ 編輯: sasaki3630 (36.228.159.234 臺灣), 05/09/2025 19:59:25
tue678: 看主管能不能找到人頂位置  頂班 或是自己下來頂26F 05/09 21:38
sausalito: 你請人資進會議室 當場開擴音打給勞工局詢問 讓他旁聽27F 05/09 22:38
westhaown: 還扣薪水喔 提報勞檢、消防、衛生 一次爽個夠啊28F 05/10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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