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r1os (卡洛斯)標題 [問題] 又是試用期問題請教....時間 Sat Sep 6 21:55:20 2025
我朋友6/1到職 原預定8/31通過試用
(爬過文知道法律上沒有試用期的說法)
但公司仍這樣稱呼
到職當天公司讓他簽試用協議
其中有一條 "若試用期不通過 不續約 不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
還有一條 如果公司認為該員工不適任 可隨時終止 且薪資支付到終止日
當初也是簽了
9/1公司表示我朋友表現沒有很差 但也沒有很好
需繼續延長試用1個月
若到了9/30
萬一公司認為我朋友不適任不予轉正
問題一 是否可以不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
問題二 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走資遣流程
以上
還請各位前輩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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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ar1os 2025-09-06 21:55:20
※ 文章代碼(AID): #1el3rARu (Sal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57166922.A.6F8.html
推 kutkin: 無效啦,不用問。1F 09/06 21:59
噓 D600dust: 法律上沒有試用期是你哪來的幻想2F 09/06 21:59
→ kutkin: 公司就法盲以為自己契約凌駕法律3F 09/06 22:00
推 skyyo: 你說的那個朋友到底是不是你4F 09/06 22:16
推 w113353: 有些公司產線可能只是急單缺短期人力,熬過去後就用試用期未通過直接把新人蛋雕5F 09/06 22:19
→ Car1os: 真的是幫問 謝謝7F 09/06 22:25
推 smile813: 你在公司簽訂任何協議都不能凌駕於勞基法,勞基法比較大,這樣懂了嗎?8F 09/06 22:44
→ gamer: 私約與法律牴觸無效。所以公司如果決定試用期過後不適任,也必須依照勞基法資遣10F 09/06 22:44
推 tszt: 看勞基法大 還是公司法條大12F 09/06 22:54
→ cityhunter04: 違反勞基法的內規都沒用懂嗎?多去攝取一些法律知識吧…不要那麼好騙13F 09/06 23:04
→ Jernome: 當然還是依照勞基法走啊! 不是公司想怎麼做就怎麼做15F 09/06 23:05
推 chen09885: 不要被公司騙了,要開除就是要給非自願離職,用任何名目都一樣18F 09/06 23:08
→ Car1os: 感謝各位前輩20F 09/06 23:51
→ Fezico: 還有總玩法是叫你簽定期契約啦,有些人簽了還不知道
不過這種的應該只能簽90天的樣子,就沒續簽這事23F 09/07 04:56
推 wbar: 一、 否 二、是25F 09/07 08:37
推 naifing: 畢竟這個一般學校不會教,公司沒義務教,給推補血26F 09/07 11:54
→ ericthree: 試用期跟競業條款這種就是大家都知道簽了也未必有效的東西 反正想進這間公司 就陪他演一下
公司哪天真的要拿這些弄你 就找勞工局反映27F 09/07 13:01
→ naifing: 競業條款其實是有用的喔,只是前提是有符合要件才會適用30F 09/07 13:20
推 gamer: 競業條款要有相對應的補償才有效
補償金額不能低於在職月薪的50%31F 09/07 14:08
→ kevinmeng2: 12都是一樣的,這樣才合法,除非!
聘僱合約上有特別約定,並請公司拿出不符合標準的基準33F 09/0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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