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nboy (渝)標題 [問題] 提離職後主管一直不提也不理會交接時間 Sat Nov 8 17:44:06 2025
提離職已經快一個月了,我是屬於應該預告30天的人員
也就是說快到 離職日了
但是我的主管 一直都沒提到或是理會交接的事項
想請問:
1. 安排交接是主管的責任,還是我的責任呢?
(我並沒有不辦理交接,而是主管沒要安排的意思)
2. 如果一直到離職日都還是沒有安排交接,我應該要怎麼做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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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anboy 2025-11-08 17: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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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提離職後主管一直不提也不理會交接
11-08 17:44 hanboy
→ jpnldvh: 1.主管責任 2.時間到直接走 mail備份1F 11/08 17:47
推 highwayshih: 自己做個交接清單丟出來
至少你要確保要離開時不會被用沒交接刁難2F 11/08 17:48
→ jpnldvh: 怕的話錄個音什麼的 證明真沒人叫你交接4F 11/08 17:48
→ ericthree: 離職有知會HR嗎?
有的話 可以跟HR提一下這狀況 並再重申一次離職日期
主管要亂搞隨便他 別耽誤到你離職的權益即可6F 11/08 18:03
推 maye: 自己負責的東西整理好,清單列好,過一半約到15天
再問一下主管東西要交接給誰,沒告知就最後幾天直
接交接給主管,清單發mail告知交接完成,最後一天
跑完離職手續準時走人。9F 11/08 18:09
推 DOWOPER: 你可以先準備好交接詳細內容,避免臨時被討要拿不出來~15F 11/08 19:04
→ hancash: 自己先把交接清冊條列好,這樣可以隨時交接,主管不安排人員是他的事,反正日子到了就不進公司了、也不接電話16F 11/08 19:27
→ kevinmeng2: 留紀錄留清單,沒人要交接是主管的問題
你有紀錄你不斷提醒主管的動作就好,時間到就走人
提醒主管最少2~3次避免對方說沒收到或忘了19F 11/08 19:38
推 ChienFong: 提的當天最好有訊息或信件,30日預告完就能閃了,
不安排交接是主管的事。這樣被故意扣薪欠薪才有勞
基法保障。22F 11/08 19:39
→ ericthree: 不用擔心臨時被要求補足交接 資方沒權力這樣搞人
期間內沒安排好交接事項 完全是主管責任 不用你費心25F 11/08 19:43
推 gamer: 法律上交接是被聘雇者的責任,但法律上並沒有明定交接內容原則上你只要把公司的財產跟手上的工作資料都交接給負責人其他的就不用太擔心了,公司如果真的要告你未完成交接,哪也不是你或你主管能夠掌控的27F 11/08 20:10
推 shine32025: 公司託管財產印鑑章等文件交回即可離開
我之前財務交接只半天 公司文件印章保險箱收走而已31F 11/08 20:16
推 xzero0911: 交接就是公司資產交還即可
工作上的記腦袋的沒有義務要交接33F 11/08 20:45
推 highwayshih: 勞委會有發文函釋過啦 勞工是有克盡交接手續的義務的基本上就交接清單列一列 公司資料財產清點交一交
你必要項目該做的有做 對方也沒辦法刁難了35F 11/08 22:00
推 INescape123: 如果有EMAIL紀錄就留存備份,口頭也告知過主管,時間到閃人就好38F 11/08 22:28
推 gs00001: 離職清冊是公司會給你,裡面會列出要交接的大項,自己要找人簽名並交接(通常主管都會指定某人),既然沒人拿給你就當作不必交接。40F 11/09 12:26
推 terryroc: 把離職事項丟出來,cc人事單位點名你主管盡快處理
記得郵件要丟到自己外部信箱副本43F 11/0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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