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oft_Job
作者 ripple0129 (perry tsai)
標題 [討論] 色情網站對於程設或系統人員的法律問題
時間 Fri Jul 22 01:37:52 2016


關於建置一個色情網站

由於散佈了違反兒少相關法令

網站開發人員是否有法律責任?

伺服器管理人員是否有法律責任?

參考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
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
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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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mlro: 伺服器架在國外@@ 沒事1F 07/22 01:45
iFEELing: 要談法律之前要先弄清楚人事時地物....
兒少跟刑法又是兩個不同範圍 意圖行為結果都有不同
找專業的協助會比你自己翻法條瞎猜好得多2F 07/22 01:45
alog: 如果單純講法律責任 你看上傳的內容有侵權到當地的公司你一樣是GG
以前有朋友手賤愛上傳侵權內容在網路上播給人家看
人家公司早上門 談很久 最後和解
找*
賠了十萬出頭
至於色情什麼的 看你要在哪裡經營 不是你放在國外就沒事
大部分沒事會覺得沒事只是網站人家覺得還不需要動
至於要怎麼避 我覺得網友沒有義務在網路上教這種事5F 07/22 02:55
wave1et: 不會,但是你出事時,能跟檢察官說網友說沒犯罪嗎?
你會想那麼多,代表你是個正義感的人,但是很可惜的是
台灣的正義感不值錢。多的事幹非法的事,等到出事情就推的人。寫程式的人看人比較不足,其實違不違法,看老闆的言語就猜的出來了。14F 07/22 07:29
loseptt: 內湖一堆賭博軟體 安啦 老闆早打點好了
真的要抓人 鴿子會通風報信 在離職就好19F 07/22 08:03
hegemon: 賭博軟體只要不在臺灣營運就不犯法…21F 07/22 08:22
neo5277: 其實我比較想研究洗錢22F 07/22 09:25
doranako: 抓是抓公司跟老闆,抓工程師只是要當污點證人而已23F 07/22 09:39
wellkom: 賭博軟體在台灣營運的一堆好不好?
你知道你的老闆都跟哪些人吃飯嗎?24F 07/22 10:13
qooisgood: 其實賭博本來就只有罰錢 會判刑是開賭場
不要講的賭博是多嚴重的事一樣26F 07/22 14:34
f124: 我聚賭最多罰三千 你海上殺人關十幾年28F 07/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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