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ock作者 mOoOm ( Simon)標題 Re: [新聞] 大同公司:表決權存在與否 屬於民事私權時間 Tue Jun 30 21:44:17 2020
※ 引述《cycling (一直暴雷一直爽)》之銘言:
引述:黃國昌臉書
連主管機關都打臉,還要鬼扯嗎?
對於一些惡意帶風向的媒體,實在覺得十分厭煩,根本把大家當白癡。
林郭文艷幹了這麼無恥的事,自己主持、自己解釋、自己排除過半數的股東權,球員兼裁
判的違法行徑,連「投保中心」與「金管會」都看不下去,狠狠打臉,直斥「此案例乃我
國致力提升公司治理之最大挫敗」,還有人要繼續硬拗嗎?
拿八竿子打不著的《企業併購法》當藉口,是把大家當笨蛋嗎?明眼人都知道只是重演三
年前的戲碼,厚著臉皮再拖三年。
更好笑的是,「電子投票」的股東,何時要「併購」大同公司?更不用說,我拿的電子投
票,都是小股東還有外資法人,已經拿到大同所有股權8.92%的最高票(不僅加起來根本
沒有10%,也沒有來自王光祥及其旗下公司的選票)。這樣也可以胡扯《企業併購法》第
27條第14項內容,簡直太可笑。
結果,林郭一聲令下,也還是刪除,自己化身為主管機關,自行認定誰可以投票、誰不能
投票。搞到最後,連得票都不敢公佈。
林郭自己辦選舉,違法做票做成這個樣子,為何不乾脆自行宣布全部由自己提名的人當選
,豈不更為省事?
當大同讓台灣的資本市場在國際鬧笑話的同時,竟然有人不僅急著遮醜,還幫忙吹噓是「
教案」,是嫌臉丟得不夠,還是只要給錢就什麼鬼話都說得出口?
真正重要的是,為了台灣資本市場的未來,請金管會不要只是發發新聞稿交差了事,展現
具體作為,負起主管機關的職責。
大同高層今天的違法亂紀,不只丟光台灣資本市場的臉,更讓所有其他上市公司看在眼裡
。如果主管機關縱容,未來大家有樣學樣,把台灣資本市場徹底搞爛,不再受外資信任,
受害的將是全體人民。
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posts/151886003829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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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這次光電子投票都拿8.92%了,是最高的。
代表真的有很多人不滿經營層 不過黃國昌說了一重點
就算你要拿企併法來說,難道電子投票的會有任合併購意圖?
投給他的要讓他進獨董的 幾乎都是小股東與外資法人
竟然也被沒收 這是最荒謬的地方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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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大同公司:表決權存在與否 屬於民事私權
06-30 21:44 mOoOm
重點投給他的是散戶 小股東 外資法人 -.-也被沒收
※ 編輯: mOoOm (114.39.104.80 臺灣), 06/30/2020 21:45:29
推 aegis43210: 等經濟部發言,經濟部可以決定這股東會是否成立4F 06/30 21:46
→ F93935: 買到99%一樣說你中資就好了7F 06/30 21:46
推 mind324: 正二雄大同花一對寶XDD9F 06/30 21:48
推 aegis43210: 經濟部真這樣說哦,那又是台灣的另一個汙點了…10F 06/30 21:48
→ william7713: 剛查了一下 新聞寫會考慮是否准許變更登記
然後下面再提股東如有疑慮可告上法院這樣13F 06/30 21:50
推 thbygn98: 法人?都是中資,電子股?假的15F 06/30 21:50
推 overno: 金管會又沒說本次股東會無效17F 06/30 21:51
推 cerwvk: 這件事帶來的影響就是, 投票可以廢掉了.19F 06/30 21:51
→ zxm00038: 經濟部長還想升官喔,嗯,應該馬上要升了,傑出的一手22F 06/30 21:52
→ nakayamayyt: 經濟部不准許就變成事主了 賴中強就會拿錢告經濟部了吧26F 06/30 21:53
推 thbygn98: 幹告屁告,經濟部認定中資的權利被公司派拿走應該是經濟部告大同啊
怎麼會反過來==28F 06/30 21:54
推 mind324: 我覺得寶傑又有題目作了XD31F 06/30 21:55
推 rochiou28: 昔日抗爭黑箱的賴中強律師如今幫大同黑箱XDDDDDD32F 06/30 21:57
推 thbygn98: 主管機關不是無論何時都是事主嗎==不然行政訴訟幹嘛用的
就是要主管機關介入,大同對主管題訴訟啊==34F 06/30 21:59
→ xbearboy: 這年頭程序正義都不重要了?39F 06/30 22:04
推 thbygn98: 主管機關介入哪裡沒有程序正義?
公司派覺得沒有程序正義就上法院啊40F 06/30 22:05
推 ccdg: 這些違法的高層只怕關,停權,進看守所,先這樣42F 06/30 22:06
推 overno: 大同都說自己是主管機關,金管會與經濟部姓大同嗎?43F 06/30 22:06
→ xbearboy: 當年抗議程序正義的那群人是走法院嗎?44F 06/30 22:06
→ overno: 還是蔡英文治下,連京城都沒王法,黑衣人橫行45F 06/30 22:06
→ xbearboy: 當年抗議的那群有幾個沒當官的?有個還去當大同律師投票過程明顯有爭議然後丟給法院去判?介入啥了46F 06/30 22:07
推 capssan: 只要你跑法院 大同就贏了48F 06/30 22:13
推 thbygn98: 經濟部宣布法說會無效讓大同跑法院告經濟部,市場派才有機會贏
讓市場派告大同,市場派就是輸50F 06/30 22:15
推 capssan: 大同可以不要臉的說經濟部無效宣布啊 哈哈
大同現在就是一副法院說了算 其他人沒資格管我
股東投票權認定都可以說成公司可以自己認定了 沒有什麼不可能了53F 06/30 22:17
推 wei9898: 以後股東會投票還要交給上市公司自辦?57F 06/30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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