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ock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標題 [新聞] 市場派 申請跳過大同拚改選時間 Fri Jul 10 12:01:20 2020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710000198-260202?chdtv
市場派 申請跳過大同拚改選 - 財經要聞 - 工商時報
面對金管會與經濟部對大同公司派採取的措施,以王光祥為主的市場派表示,與法律顧問討論後,會在最快時間(預計下周)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至於另一市場派欣同負責人律師林宏信表示,欣同及新大同兩公司8日已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規定,以持股3%股東,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對於金管會與 ...
市場派 申請跳過大同拚改選
04:10 2020/07/10 工商時報 沈美幸 、 蔡惠芳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0-07-10/900/A02A00_P_05_01.jpg
市場派之一的欣同負責人律師林宏信。圖/沈美幸
面對金管會與經濟部對大同公司派採取的措施,以王光祥為主的市場派表示,與法律顧問
討論後,會在最快時間(預計下周)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至於另一市場派欣同負責
人律師林宏信表示,欣同及新大同兩公司8日已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規定,以持股3%
股東,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對於金管會與經濟部9日的表態,王光祥指出,有感受到政府會做事,如同金管會主委所
說,投資人的合法投資都應該受到保障,股東權益應該被平等對待。
針對林郭文艷及相關專業人士在股東會當日的種種作為,羅得公司會盡最大努力還原股東
會當日情況、及提供證據給地檢署,還原真實,平復股東權益。
王光祥表示,期許能夠儘快召開一個公平公開透明的大同公司股東會,股東與法律顧問討
論後,會在最快時間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林宏信則指出,他在大同股東會電子投票股權8.5%,僅次於黃國昌,還比林郭文艷多三
倍,若按照程序,他應該可以進入董事會,大同公司派卻違法刪除表決權,剝奪股東權益
,他很高興經濟部及金管會都認為大同是不公不正的董事會。
林宏信解釋,他跳過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規定,請求董事會15日召集股臨會程序,直接向
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主因是採取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股東行動主義的精神,得跳過有
爭議且違法的董事會,直接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
另一市場派王光祥陣營也打算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林宏信認為,愈多組市場派股東
申請召集股臨會,會讓股臨會的過程更公開、公平。
心得/評論:
大同的公司派已經快完了,預計未來大同的股票會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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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沒說小乘、
大乘。
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帝釋所問經講記77頁拆穿
假佛法
大乘的
騙局。
上座部佛教明昆《南傳菩薩道》是
真釋迦牟尼佛的菩薩成佛之道 大乘是
假菩薩成佛之道
妙法蓮華經、
華嚴經、
心經、
金剛經、
梵網經(
菩薩戒)、
圓覺經、
楞嚴經是
大乘假佛經。
阿彌陀佛 藥師佛 大日如來是
大乘假佛
觀世音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是
大乘假菩薩
https://www.ptt.cc/bbs/soul/M.1584460614.A.E88.html
上座部佛教目犍連子帝須和
那先破
偽經大乘十方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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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ystage: 我想經濟部應該不會同意。如果不能自辦股務就能解決,那麼就不會為了一家公司破例。2F 07/10 12:09
→ bitlife: 董事會任期已到,大同公司派的立場顯然是不會辦,那經4F 07/10 12:11
推 jerrylin: 甚麼都要經過公司派同意 那公司派就可以為所欲為啊5F 07/10 12:12
→ bitlife: 濟部駁回又不給召開臨時股東會,整個就不合理了,所以應該是會准才對6F 07/10 12:12
→ jerrylin: 這種明顯漏洞金管會不處理就等著被罵死8F 07/10 12:12
推 pray: 不錯XD 不理你了 我們自己玩10F 07/10 12:12
推 ariadne: 禁止自辦股務是金管會的職責 經濟部本來就沒權責12F 07/10 12:13
→ jerrylin: 我是公司派 那我當然誓死反對市場派.13F 07/10 12:13
推 seeback: 大同何時上車當奈米股東比較適合?14F 07/10 12:13
→ bitlife: 而且法訂立了卻怕破例,那大同搞到這麼離譜都不能適用,不就等於告訴大家拿些條文是廢文,隨公司派搞?15F 07/10 12:13
推 mystage: 我想應該是會循懲罰不得自辦股務去解決而已,經濟部還是不會插手這麼細的公司治理。17F 07/10 12:15
→ bitlife: j大說了,自辦股務不是經濟部權責,而且市場派辦就自然股務委外辦理(難不成會請鬼拿藥單?)
你要替經濟部想駁回理由,金管會處分不得自辦,問題是公司派就擺明不會主動重辦,你經濟部駁回市場派理由要寫什麼?19F 07/10 12:16
推 castalchen: 要用3%的股東召開臨時股東會
本來就得先跟現任董事會要求
經過要求以後董事會不召開
才是跟經濟部聲請
也就是說市場派跟經濟部聲請的時候
就已經確定公司派不願意按照經濟部要求
重新召開股東會
這樣一來 經濟部又怎麼拒絕市場派開會的聲請呢?24F 07/10 12:18
推 mystage: 是啊,所以經濟部若認為不得自辦股務能解決,就不需要自己出面插手公司治理。如果經濟部開先例插手,以後其他股東會爭議是不是也可以要求經濟部插手32F 07/10 12:18
→ bitlife: 依法准許為什麼會變插手? 那條法律乾脆拿掉算了 XD35F 07/10 12:19
→ mystage: 你說173嗎?原來我們討論的前提不同36F 07/10 12:19
推 castalchen: 經濟部這件事插手最深的地方其實是拒絕公司派董監改選登記37F 07/10 12:19
→ bitlife: c大,林姓市場派是用137條第4項39F 07/10 12:20
→ mystage: 我的前提是不管董事會直接跳過的狀況。42F 07/10 12:20
推 deann: 當林郭文艷是塑膠喔43F 07/10 12:20
→ mystage: 如果董事會不理會時限,那自然是可以自行召開股東會44F 07/10 12:21
→ bitlife: 看內文會變兩派申請,一派用173的4項,一派可能先向董事會申請,如果是這樣,反正最後都會到經濟部46F 07/10 12:22
推 castalchen: 173第四項反而比較奇怪一點
這個條文通常是董事會成員出了什麼事
沒辦法過半召開董事會的時候用的48F 07/10 12:23
推 blargelp: 市場派當然會提這個訴求,林郭現在就是代理董事長阿。昨天宣布無效,我就拖阿,新的股東會沒開就都是我當51F 07/10 12:23
推 ImBBCALL: 不得自辦股務不代表不需另行辦股東會阿54F 07/10 12:24
→ bitlife: 可能是策略,173條4項的打頭陣,如果過就最快,另一派55F 07/10 12:26
→ bitlife: 走173條1項,當做保險,我亂猜的57F 07/10 12:26
推 taiwanjudge: 果然是蔡政府 這次政府有出重手
不像馬英九把台北銀行整個送給富邦58F 07/10 12:27
推 HAHAHUNG: 不要急著賭大同,加入台肥陣線吧!60F 07/10 12:27
推 castalchen: 173第一項先跟董事會請求比較適合
如果擔心公司派亂開會不改選董監事
還有182-1第二項湊足過半股東
可以在公司派散會之後接手繼續開會
加上委外辦理股務,就可以對付公司派可能為了避免由市場派召開臨時會,自己召開臨時股東會再混亂散會不討論董監事改選案。61F 07/10 12:28
推 mystage: 經濟部會做的是,如果大同董事會刻意拖延重開股東會,才會循公司法173條,讓市場派開。不過如果沒有確認董事會拖延,要經濟部直接允許跳過董事會,是不太可能的68F 07/10 12:29
→ bitlife: m大講的這點我倒是同意,所以我推測說市場派有分兩路一路當樂透,一路當保險 XD72F 07/10 12:30
推 jk01: 兩邊自己開,公司還是公司派管74F 07/10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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