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ock作者 copycatya (水喔)標題 [心得] 真實的當沖交易比例比交易所公告的低時間 Mon Feb 7 20:57:15 2022
你知道你每天看的個股當沖比例不一定是真實情況嗎?真正的當沖交易占總成交量比例應
該比交易所公告低得多
又是常見的一大錯誤解讀,絕大多數人不知道,至少我沒看過有人說過。有時看到財經新
聞或是電視名嘴分析師強調某些個股忽高忽低的當沖比例,真的不能理解。
我在外資券商工作經驗10年,除了日常交易,也要做各種盤後申報交易所的報表,也參與
過申報程式的開發。我是在2021第二季離開外資券商交易室的工作,相信情況應該未改變
太多。以下提到券商,視情況不再細分外資與本土,因為幾家大型本土券商也有國際法人
部,也會接外資客人的單子。
首先你要知道的是,外資機構法人在台灣交易股票,交易帳號大概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
客人透過保管銀行來台申辦所有手續,註冊身分ID,再到各券商(外資或是本土)開交易帳
號,交易的股票就是交割在此身分ID的獨立帳戶上,這點就像我們一般散戶到券商去開戶
差不多。這類的客人很少做當沖交易,以我自己的工作經驗幾乎沒有,連提出需求都極少
。
另一種是透過券商的自有帳號交易,付服務費給券商,透過券商在各國的自有帳號進行交
易,券商也會提供融資,收取擔保品並讓客戶進行槓桿交易,並與客人在平倉時進行損益
結算。這就像是複委託的概念,就我所知不是每一家券商都有自有帳號提供給客人交易,
有些券商就只接客人的獨立帳號交易。
舉例來說,某英國客人A透過台灣高盛券商的自有帳號買進台積電一張,交割後台積電一
張會出現在高盛自有帳號上,在交易所那邊來看,買進帳號為高盛自有帳號,根本不會看
到英國客人A的名字,實際上對這一張台積電損益負責的是英國客人A。每個券商這類的客
人可能有數十、上百個,而這些客人交易的都是同一個帳號,在交易所來看,通通都是券
商自有帳號的交易。
何謂當沖交易?同一日內先買進/賣出,稍後再賣出/買進回補平倉,交易稅可以減免15
bps(萬分之15)。這給券商一條外快:在自有帳戶上湊出同一股票交易雙邊來申報當沖交易
。舉例來說,客人A透過券商自有帳號,付出手續費買了台積電1000張,客人B透過券商自
有帳號賣出台積電1000張,付出了手續費與30bps的交易稅,券商申報這兩筆交易為當沖
,賣出交易交割15 bps的交易稅,等於省下、賺到1000張台積電的萬分十五!在這個例子
裡,約台幣100萬,只要有程式,就可以賺到。
這類的交易真的是當沖交易嗎?客人A與B都不是做當沖交易,但交易所看到的是券商自有
帳號當日買進、賣出,符合當沖交易條件,是可以申報的。若以外資來說,權值股或是熱
絡的中、小型股,是很有可能在一天之內在券商自有帳戶上同時有大量的買、賣雙邊的交
易,券商可以靠申報這類的交易賺不少錢。不論是多大或多小金額的交易,只要讓程式去
計算、拼湊、挑選,都可以申報。
這類的申報完全合法合規,不能說是鑽漏洞,只是我們看到的資料就被扭曲了。這樣一來
,當沖交易的比例,等同是被浮報的。對這類的交易來說,真正終端的交易客人,買、賣
雙方是不同人,只是因為交易在某券商自有帳戶上,而被湊在一塊,申報為當沖,但並非
真實當沖的意圖。舉例來說,有時你會看到某些個股當沖比大幅飆高,這種情況下也許是
真的有人當沖,也許只是某家券商自有帳號有湊到符合當沖交易的條件。從開放當沖交易
以來我一直看到許多人在擴大解讀個股當沖比例這個數字,這有時是沒有意義的。這個數
字仍然值得參考,但不需要過度鑽牛角尖。
至於這類被浮報的”當沖”交易有多少,比例多高,我誠實地說我沒有精確數字,我想也
沒人知道,畢竟沒有人可以同時了解各家券商最真實、不可能對外公開的數據。我覺得這
類的偽當沖不算少數,尤其是那些外資常交易的中大型股。
本文轉載自交易人尼克萊 ,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歡迎註明出處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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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SP500: 重新定義當沖1F 02/07 21:09
推 dalyadam: 1 2樓有看內文嗎
不過A客戶和B客戶這樣買或賣 能報當沖喔?3F 02/07 21:14
推 awss1971: 意思就是劵商亂報當沖,把政府當傻子耍5F 02/07 21:18
→ usmaik: 券商自成一個暗池嗎6F 02/07 21:18
推 dalyadam: 恩 國外券商接受外國客戶買賣單 自成一個暗池
因為他們對台灣就是統一用券商當帳戶窗口..7F 02/07 21:20
→ dalyadam: 也不算暗池啦 券商當下就幫客戶買賣了
只是因為外國客戶買賣股票 窗口都是用一個券商帳號交易紀錄電腦跑一下 同隻股票有買賣交易就報當沖XD10F 02/07 21:22
推 t73697: 所以台灣用分點去報當沖 不是用帳號喔??13F 02/07 21:24
推 dalyadam: 台灣自然人用各自的帳號阿 內文說國外客戶
內文第六段的 舉例 就有舉例子了就是15F 02/07 21:25
→ t73697: 喔喔 但如果國外客戶被這樣報了我就懷疑會不會連個人都被統合到單一分點裡面==17F 02/07 21:27
→ brabra: 向外資收的稅跟券商繳的稅會不一樣,這樣有逃漏稅嗎21F 02/07 21:33
推 abyssa1: 外資如果用證交稅當名義跟客戶請款的話有爭議吧
如果是交易手續費(內含交易稅)可能就還好24F 02/07 21:40
推 secrectlife: 可是這樣不就跟政府的當沖定義不一樣?
我覺得還是有一點瑕疵27F 02/07 21:44
推 Atom: 比公告低得多又如何?各位知道了又怎樣?29F 02/07 21:47
推 shoppinglin: 券商只有很少帳號嗎?
總不可能一個券商只有一個帳號吧34F 02/07 22:05
推 polyhome: 所以政府不取消當沖税啊,要給券商賺37F 02/07 22:13
→ z256418: 原來可以這樣操作,看起來這就是元大證偶爾會從自己的自有帳戶大賣母公司元大金的原因!?38F 02/07 22:16
→ guilty13: 這有盲點阿~需要在同一家券商買跟賣 才符合條件
但真的部分比例是券商自己撮和往上報呈當沖的嘛?
大型股可能還有一定程度能這樣呈報
畢竟人數多 但中小型股的話 當沖數據不會失真太多即便撮和買賣報成當沖 但是自有券商的持股的增減
以多天數累積下來 方向不會偏差太多40F 02/07 22:26
推 c928: 有差嗎?有賺就好46F 02/07 22:33
→ guilty13: 其實這是一個滿無用的冷知識47F 02/07 22:34
推 z5582143: 跟小兒出報告但分點作反向卻被鄉民嘴有異曲同工之妙48F 02/07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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