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ock作者 dass (一期一會)標題 [請益] 槓桿反向ETF買賣條件,永豐金另訂規定?時間 Sat Aug 26 09:19:47 2023
槓桿反向ETF買賣條件,永豐金另訂規定是否合法?
最近想要買正2商品,無法下單問了一下身邊同事同學,上網搜尋一下做功課才知道,臺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四條:
委託人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
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
二、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
三、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
(含)以上。
四、有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或槓桿反向指數股
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進成交紀錄。
委託人得採足以確認為本人及其意思表示之通信或電子化方式向證券商申
請。
http://www.se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G0100107
上週買了10筆權證交易後,親自到台銀證券現場簽署了3份文件(含基本測驗)已符合資
格可購買槓桿反向ETF。
同樣在永豐金也買了10筆權證交易後,但要線上簽署才發現永豐居然沒有槓桿反向指數股
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風險預告書,但有看到一個槓桿反向期貨ETF檢核測驗表,裡面條
件也是寫,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於是就先做測驗也通過顯示已簽署了
。
以下為永豐簽署中心截圖,找不到槓桿反向ETF風險預告書
https://imgur.com/g1jOHO3
https://imgur.com/0KMC86R
https://imgur.com/3ahyaHp
以下為槓桿反向期貨ETF檢核測驗表,已通過測驗截圖
https://imgur.com/gvvoYsY
https://imgur.com/oSWkEao
最後致電永豐金證券才知道,還真的沒有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風險預告
書,但是就把但書條件寫在指數股票型ETF風險預告書。這明顯應該是不同的2份風險預告
書,沒想到用這種方式便宜行事,接著又跟我說,不是購買十筆權證就可以,永豐還有另
外的規定,成交價格等於或大於0.1以上者且10個交易日每天至少成交一筆才符合資格。
以下為指數股票型ETF風險預告書截圖,最下面黑色框框處可看到永豐金自己要求成交價
格等於或大於0.1以上者且10個交易日每天至少成交一筆才符合資格。
https://imgur.com/3FasWiM
https://imgur.com/qLFBPgR
https://imgur.com/PrvJAqk
無法理解為何成交價格為0.09就不算交易,永豐金收了我的手續費,然後該公司可以不承
認這筆交易自行認定不符合,而且還有限定要分為10個交易日,同一天購賣10筆也不符合
規定,該公司竟然用風險控管這個理由草草回覆我,那既然我不符合資格為何還可以寫槓
桿反向期貨ETF檢核測驗表並通過測驗,居然也說可以先填,但這又不關風險控管?何況風
險控管不是永豐金隨便說了算,即便是定型化契約也有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不是
你永豐金隨便訂,收了投資人手續費然後說0.09這筆交易不符合資格,既然如此最近一年
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這個條件你怎麼
不去也訂風險控管的條件。
至少就我所知元大、台銀等幾家,都是依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
法第四條的規定在辦理,永豐金自己還可以增加條件,應該明顯算違法了吧,不知道哪天
會不會要買100元以上的才算數,一副我們照SOP處理,你要找金管會申訴就去吧,實在令
人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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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2.146 (臺灣)
※ 作者: dass 2023-08-26 09:19:47
※ 文章代碼(AID): #1awLCs6Q (Stoc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93012790.A.19A.html
推 spy9527: 違什麼法.....你又不是只能在那邊買1F 08/26 09:24
推 swoff9sm: 價格限定0.1以上,還要一買一賣連續10交易日
大概會虧個50-100,是不多,但感覺的確是不太好2F 08/26 09:25
→ jokem: 換一間 公司又不怕散戶跑掉7F 08/26 09:38
推 rwhung: 不是其中之一就好嗎?8F 08/26 09:42
→ bnn: 也有聽過有些證券公司不算零股只算整張要十筆的9F 08/26 09:48
噓 yuekun: 本來就可以在法規的基礎之上強化吧 例如法規要10筆 ,永豐要20筆(或是增加其它條件)才讓你在這交易 ,不然就滾。至少不是5筆,比法規鬆。
對吧?13F 08/26 10:08
推 r12121313: 換券商吧 交易紀錄帶過去 有些券商是認可的 就可直接開21F 08/26 10:20
推 gogoking: 不想讓你輸錢啊 下這些不如直接下期貨23F 08/26 10:52
噓 cully: 不爽你不會換一家,在那邊執著什麼,搞笑24F 08/26 11:13
推 uranus99: 這次我也挺證券商,聽起來相對是變嚴而不是變鬆25F 08/26 11:21
推 Number1344: 他為不符法定要件的人交易才違法,他自己約定法律要件以外的限制是他的自由。26F 08/26 11:21
→ uranus99: 說嚴其實也沒嚴到哪,連那少少的規定都無法做到?28F 08/26 11:22
推 Number1344: 辦法的意旨是保護沒有投資經驗的人、限制達到一定要件的投資人才能買賣,不是課予券商賣給你或幫你買的義務。29F 08/26 11:26
推 abccbaandy: 這家不是開個信用戶就能買了? 搞那麼複雜幹嘛32F 08/26 11:33
推 Arkzeon: 券商是人家開的。店家有自己的標準沒什麼不行。就算比最低標準嚴。其實也沒到多嚴。這麼氣就換一間就好了。33F 08/26 11:35
推 wz02022: 真厲害不會計較幾千元,連小錢都擔不起還想玩槓桿?36F 08/26 12:28
推 brabra: 改成信用戶很難嗎?37F 08/26 13:17
推 mars5168: 合法 只是最基本 當投資人來鬧 主管機關來查的時候 會跟券商說 你還可以多做什麼….反正特許行業就是沒出事就沒事 有出事就什麼都有事38F 08/26 13:44
→ Kobe5210: 不要買這些複雜的金融商品不就好了42F 08/26 15:02
推 jack1218: 天才 比法規嚴格不行嗎
手續費打折要不要也發一篇譴責44F 08/26 17:43
→ hypoge: 開戶滿三個月交易滿10筆直接開信用戶就解決了47F 08/26 19:55
噓 IanLi: 券商本來就能自訂風控,沒這屁股就不要來53F 08/27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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