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bel (懶散型球風)
標題 [情報] 併購之稅務分析 以永豐金京城銀為例
時間 Fri May 16 13:19:43 2025


看到前幾天的文章 有些推文還是不求甚解

在股票市場 我還是認為要把細節都搞清楚 畢竟魔鬼都藏在細節裡

雖然內文應該是以元大金 大眾銀為例

不過現在多數有這疑問的都是想問永豐金京城銀 標題維持這樣方便查詢

來~先看之前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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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金併京城銀
有人說現金的部份算是股利
https://www.chienchen.net.tw/?p=745
現金併購及非現金併購課稅差異 – 建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圖]
財政部官員表示,上市公司被併購後股票下市,存續公司再對剩餘股東強制合併,是以發「現金」方式收回股權,視為消滅公… ...

 

sxxxxxxxxx: 之前大眾銀被併有1塊算股利
有一小部份算股利05/14 18:54
Rxxxxxxxx: 大衆銀一股換8.15元+0.46股元大金,有多少算股利?05/14 19:07
wxxxxxxxx: 到時候會寄單子給你看到底是不是算股利
如果投資人不想被算成股利的話,就要依照通知的指示跟股務代理公司提出購入成本的證明05/15 03:51

我有印象的股+現金併購類似案例也是元大金跟大眾銀

所以我把我當年的報稅資料跟資金往來調出來看 研究一下稅務上應該會怎麼算

(我不是稅務專家 只是多年的股市經驗跟會把細節弄清楚的投資人

 如果有稅務專家 歡迎指正)

當年一股大眾銀可以換 8.15元現金 + 0.4609股元大金 合併日期為2016/03/22

我有5張大眾銀 所以我應該收到 40750元 + 2304股元大金

實際收到 40628元 + 2304股元大金   40750 - 40628 = 122 符合證交稅千分之三

2016年的所得清單裡沒有大眾銀相關 元大金相關的一筆 金額跟當年領的元大股息符合

所以結論 如果是以股+現金為併購 視為股市交易

現金部分課證交稅 股票交換的部分不額外課稅!



我個人做公開收購跟併購套利的案子數十年了


包含現在進行中的永豐京城 台新新光我也都有 十幾年的經驗下來還沒有被列入所得的

當然我是注重細節的人 而且我又稅率高 我在做併購的第一年就研究過了

的確有些狀況下會如第一篇文章所說 會被列入所得 主要是未上市

上市多半就是繳證交稅

差異的關鍵在 "公司是否消滅" 但下市 != 消滅 所以上市公司多半都是收購完下市

下市後公司仍可能存在但變子公司 也可能把業務移轉後消滅

如果你在消滅這時還持有股票 消滅時所發的現金就會被列為所得

有點像這樣的例子 如果你跟朋友各出50萬合資成立一家公司

經營的不錯 幾年後被大公司以1000萬收購了 公司解散消滅


這時 1000/2 - 50 = 450萬 這幾年累積的獲利就會被列入所得 政府就要抽一筆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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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ebel 2025-05-16 13: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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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st7240: 推4F 05/16 13:34
tommyhelf: 清楚5F 05/16 13:37
bbcer: 謝謝分享6F 05/16 13:43
milk1128: 感謝7F 05/16 13:57
dustree: 感謝8F 05/16 14:07
Kobe5210: 推9F 05/16 14:34
tknes: 京城銀 推多少買呢?10F 05/16 14:51
Kenneth10: 推11F 05/16 15:32
a087870123: 進股票討論社 https://i.imgur.com/5ZOmHya.jpeg12F 05/16 16:34
[圖]
cs1992209: 樓上詐騙群組13F 05/16 17:03
IanLi: 上市櫃公司一階段轉換最沒問題,若是下市櫃後安排業務移轉解散,這有較高稅務成本。14F 05/16 17:11
smile75896: 我翻之前報稅紀錄大眾證也有1塊算在股利所得
沒意外應該是票面價10%算所得
也可能是退現的10%算股利吧不確定
能確定的是大眾證有退稅就是了
所以5%級距下的可以買來等退稅16F 05/16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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