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lutokiss (千年步行,志在千里)
標題 [請益] 關於IFRS15的營收認列
時間 Sat May 17 01:19:12 2025


各位投資先進大大好

這邊有個疑問想詢問知道的大大,關於IFRS15準則,對於電信業來說,月租費的認列是一
次性,還是應該是按月認列的?

舉例如果是加值型業務的月租費,沒綁約的,可以一次認列一年嗎?還是應該逐月認列才
對?

Google了相關資訊,但仍然一知半解,個人自己理解應該是要逐月認列才對,如果有懂會
計和財報的大大,還請不吝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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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92.152 (臺灣)
※ 作者: plutokiss 2025-05-17 0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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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socomtw: 我剛剛看2412有明寫是按月 你去公司全年度財報,找附註三會計政策底下收入認列的段落看
http://i.imgur.com/hsfJDK4.jpg
有錯請指正囉1F 05/17 01:27
[圖]
plutokiss: 感謝kusocomtw大大告知,解惑了5F 05/17 01:45
shian3422: 可以教我ifrs17嗎 最近快被搞瘋了6F 05/17 01:46
cpa0426: 樓上你要去會計版啊7F 05/17 01:58
kirinstar: 按月,6月的服務還沒提供不能認收入8F 05/17 07:05
stygian2357: 跟你講個最基本的,IFRS規定費用是發生時就要認列,而收入則是在服務結束後才認列,還沒提供服務就先收錢,在會計上會認為這叫負債,待服務實現後才認列9F 05/17 09:11
plutokiss: 感謝kirinstar和Stygian2357大大說明12F 05/17 11:11
A1pha: 推13F 05/17 11:18
qweiop1298: 有提供勞務才可以認列收入 所以手機跟之後的通話月租費是要分開做認列的14F 05/17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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