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ock作者 rayisgreat (在過往中無盡徘徊)標題 [新聞] 分手費44億通過議會備查!北市付9.85億給時間 Wed Nov 12 16:38:09 2025
原文標題:
分手費44億通過議會備查! 北市付9.85億給新壽「輝達概括承受」
原文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112/3066313.htm
發布時間:
2025年11月12日 15:37
記者署名: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原文內容:
輝達進駐北士科進度大推進!台北市議會今(18日)下午審議北市府送交議會的解約金內
容,朝野黨團一致通過,民進黨團還高喊「支持輝達、儘速簽約」;隨後,在議員皆無其
他意見狀況下,議長戴錫欽裁示予以備查,現場接著響起掌聲。副市長李四川指出,分手
費總計44.34億,分為市府退還的租金、稅金等34.5億,以及要支付給新壽的成本9.85億
。
李四川說,有關新壽原則上要解約該有的成本,包括跟輝達本身的約定,經過這幾天市府
跟新壽的會計師一同做審查,市府的會計師到新壽公司查憑證等,原則上新壽提出44.7億
多,經過審查後刪掉4000多萬,真正的金額是44.34億。
李四川表示,這44.34億裡面,含有新壽繳來的錢包括租金、稅金等,大概有34.5億,這
些退還給新壽後,市府還必須支付給新壽付出之成本約9.85億。這部分也跟輝達告知協調
過,原則上這9.85億輝達都概括承受。
另外,李四川提到,除了成本外,還有一些租金、
營業稅因為已經繳到中央去,這部分輝
達也願意承接。簡單說,輝達在重新議定的權利金時,大概要付14.41億。
至於
市府本來算出來的錢是8億,新壽算出來是9.8億,李四川說,資金成本率計算的比例
上,
市府算2.5%,新壽算3.74%,因此金額提高了。
後續與輝達議定的權利金部分,李四川說,假設中間道路全部合併,再把道路面積加進去
,計入要付的14.41億,粗估應該不會超過125億;若還是做道路合併擴充到旁邊仍做道路
使用,原則上市府跟輝達談約有3分之1做道路使用、3分之2做基地,粗估權利金約在120
億左右。
心得/評論:
輝達進駐北士科 T17、T18
合意解約金 44.3 億,今日議會無異議通過
北士科這案子下基本上算塵埃落定惹吧
接下來就剩輝達提出投資計畫書後審查
土地移轉過去就可以動工了,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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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ayisgreat 2025-11-12 16: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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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yisgreat (175.182.185.189 臺灣), 11/12/2025 16:42:43
推 Sonas: 希望市長N年後別出事....6F 11/12 16:42
推 chen0625: 新壽:所以我說100E還少20E7F 11/12 16:42
→ yinaser: 議會都通過要拿什麼弄他8F 11/12 16:42
→ all035: 解約 然後錢輝達會補 是不是就是....9F 11/12 16:43
→ turst: 議會聰明阿 用"備查" 等於只是知悉而已 有包也沒事15F 11/12 16:48
→ hbj1941: 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這塊地一開始就是柯文哲違法圖利新光,只是檢調不知道為什麼到現在還沒動作,你以為解約,以前違法的事就當作不存在?16F 11/12 16:49
推 fman: 有一種違法,是某些人看到某些名字,不用看內容就可以直接說是違法 XD 結果卻拿不出證據,淪為嘴炮19F 11/12 16:51
→ hbj1941: 京華城一開始也是說沒證據,結果是什麼?等著看一審打你臉21F 11/12 16:53
→ fman: 台灣好歹是法治國家,說人違法,起碼要講出是違反哪23F 11/12 16:53
→ fman: 一條法條吧
京華城一審判決都還沒出來,是在結果什麼?25F 11/12 16:53
→ fman: 他也講不出來啦,就是那種我覺得不喜歡的政治人物,28F 11/12 16:55
→ fman: 連呼吸都是違法啦30F 11/12 16:55
→ hbj1941: 自己不會查嗎?北士科關鍵字隨便查一大堆31F 11/12 16:56
→ hbj1941: 南港轉運站,台智光,魚果市場,有興趣也去看看有多扯,再來說沒問題34F 11/12 16:59
→ banmi: 結果開給輝達的權利金也是一百E左右,代表新壽估的很合理啊,變成蔣市府賺就突然很可以了?41F 11/12 17:01
噓 ANCEE: 新光佔地不理 市府拿人民納稅錢送新光9億43F 11/12 17:02
推 dragonjj: 要舉證阿 你自己說違法卻要別人去查?這裡是古板 不是讓你來幹政治的 早就說過這次新台大概50E解決
結果比我想得更少!
新台是想要當二房東 空手套白狼 真過的話 萬安就要進去蹲了耶 傻了市府才會通過44F 11/12 17:03
推 xephon: 買地不蓋,退回還要送 9 億! 這不是圖利? 什麼才是?51F 11/12 17:05
推 cat77133: 亂講人家違法當這裡數字版 等等被美花告 當初公開招標他擺爛貪婪但就是流標沒人標違個屁52F 11/12 17:07
推 gashbarry: 違法還需要羈押一年找證據?都直接判刑了,我就看看一審哪些人會崩潰嘿55F 11/12 17:08
推 lwamp: 問就是圖利,不用證據人先抓起來,關到你認罪為止,嘻嘻57F 11/12 17:08
推 out79: 大場面要來了60F 11/12 17:09
→ UCCU9487: 2027/2月 除了蓋鐵皮屋,新光是能蓋出什麼
新光想賺一百億就先蓋好大樓,然後叫輝達租後,自己拆啊61F 11/12 17:09
推 Qiaodi: 北檢:我好興奮~我好興奮啊~~~~65F 11/12 17:14
→ neowfish: 圖利什麼 合意解約 就算被告 法官也不會判刑
圖大台北人民的房價不崩盤福利??68F 11/12 17:21
推 gfsog: 未看先猜留言一堆崩潰仔71F 11/12 17:39
推 happyyolk: 還在違法可憐哪 公開招標都流標2次 乾脆說新光標到就是違法 鶄是連腦子都沒了是不是76F 11/12 17:54
推 GDs: 講了一堆標的都是自以為有違法圖利的造謠文XDDD78F 11/12 18:12
→ qw2974: 該把賴關起來了79F 11/12 18:14
推 cvnn: 某黨倒底是多恨輝達留在台北83F 11/12 18:53
→ adsl12367: 賺爛了 原價跟新壽買回 120億轉賣給輝達
新光其實沒賺 因為那些本來就已經是支出了
這波賺最多就北市府84F 11/12 19:01
→ kilo7: 花30億轉手回本再賺9億 哪裡找這麼好的生意87F 11/12 19:05
→ adsl12367: 9.85是成本支出 怎麼會覺得是賺88F 11/12 19:07
推 Kyere88: 違不違法又怎樣 起訴權在檢察官,看看當初光頭案
檢察官出包 安全下莊92F 11/12 23:31
推 myyalga: 好啦!
這樣就三贏啦~
輝達有便宜的地,
市府不會有人被關,
新壽成本可以回收94F 11/12 23:38
→ ProTrader: 輝達的成本變動不大 不管是跟新壽或北市府簽都是
北市府完全賺到權利金的增值99F 11/12 23:48
推 macetyl: 早說了都是在演戲,一直就是要這塊103F 11/13 06:26
推 wetor: 輝達沒落地大概議會+蔣市府都黑了,送分題。104F 11/13 06:55
推 skyyo: 沒選南部害南部沒面子 將來一定要抓起來凹成圖利的現在就偷著樂吧106F 11/13 07:41
推 serez: 終於看到政府有做一件有遠見的事了108F 11/1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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