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TUxTED (台大資工系是最棒的)標題 Re: [新聞] 行人突衝出「反應時間僅1秒」 騎士挨罰時間 Thu Jun 5 08:38:28 2025
看到標題分享最近剛被紅燈右轉違規機車撞上包包
剛好就發生在撞上行人車禍的隔幾天
以下是身上運動相機錄下當時被撞到包包的情況
https://youtu.be/JgOWfZx1MRY?feature=shared
包包前方放的手機被撞致碎裂(影片咖的撞擊聲
氣到不行去檢舉,以下是結果
處理結果: 不舉發:採證影(相)片行為態樣未符合違規構成要件(經審視台端檢附影像(照
片),依據交通部110.03.30.交路字第1090037825號函意旨,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
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
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該車輛距離行人無法客觀判斷一
個車道寬,爰不予舉發)
承辦單位: 永康分局交通組
連絡電話: (06)231-8871
連放身上這麼近的運動相機都無法被採信
5/26收到結果當下氣到立刻打電話去詢問,並且告知我有物品被毀損又該如何處理,電話那
頭的警員跟我要了聯絡電話,說之後會請承辦人員通知我,結果就是到了6/5仍然沒有任何
回應。
有人處理過類似情事可以分享該如何處理嗎,謝謝
當下已經確認行人號誌亮綠燈才走還是被撞,結果被擦撞方不被採信就算了,東西毀損也無
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20.40 (臺灣)
※ 作者: NTUxTED 2025-06-05 08:38:28
※ 文章代碼(AID): #1eGES6Cj (Taina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49083910.A.32D.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行人突衝出「反應時間僅1秒」 騎士挨罰
06-05 08:38 NTUxTED
※ 編輯: NTUxTED (223.138.120.40 臺灣), 06/05/2025 08:40:35
→ NTUxTED: 當下只覺得他是不禮讓行人擦撞到包包應該沒事就沒立刻報警2F 06/05 08:55
→ kaokain: 報案,什麼承辦人聯繫都是敷衍了事4F 06/05 09:09
推 iam0718: 前幾天高雄還屏東的檢舉不讓行人被駁回 因為沒入鏡 XD5F 06/05 09:12
推 zirong: 不要用檢舉的,直接去報案吧!若警方不給報案三聯單的話,還可以再找記者上新聞6F 06/05 09:22
推 haywk: 毀損不罰過失犯
先說明有時候我有時候說話比較直接,沒有不敬的意思。
如果第一時間影片放到網路上然後新聞有炒起來,才有機會引起官方重視。
再來探討警察為什麼不開單,因為你不是個咖,什麼樣態不明,無法證明距離隨他瞎掰,你也無可奈何。如果你是個咖,警察就去調路口監視器補強證據了。
刑事毀損不罰過失犯,對方就不是故意撞你,所以只能走民事損害賠償。刑事報案警察是要受理但走到檢察官那一步也是不起訴,頂多就好警察會幫你問對方要不要賠你手機,少浪費雙方時間。10F 06/05 12:21
→ NTUxTED: 我完全理解樓上意思
會裝運動攝影機就是因為,過去在這條路上,被汽車紅燈直線衝刺差點撞上,立刻打電話到派出所說要報案,派出所說這邊的路口監視器不能讓你這樣調,有受傷再說,的確,我們普通市民根本就不是個什麼咖
再加上前面的人行道,我被騎上去的機車按過多次喇叭,也在走人行道時被騎ubike的學生直接撞上屁股
所以我完全理解樓上說法21F 06/05 12:40
推 tf010714: 永大路喔 那邊真的交通地獄中的第18層29F 06/05 13:20
→ NTUxTED: 是阿,人行道每天都有汽車機車腳踏車衝上來,而且是整台衝上來沒在跟你客氣的30F 06/05 1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