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168888888 (射精)標題 [新聞] 台南維冠倒樓29災戶提國賠求償1.9億 二審時間 Wed Jun 18 08:40:09 2025
台南維冠倒樓29災戶提國賠求償1.9億 二審仍敗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16年的206高雄甲仙大地震造成台南永康區維冠大樓倒塌釀
115人死亡慘案,受災戶中的劉姓等29人對台南市府及市府工務局提出國賠之訴、求償2.7
億元,一審被判敗訴;受災戶不服上訴二審、改求償國賠1.9億餘元,但仍被高等法院台
南分院駁回落敗,此案還可上訴。
劉姓等29位受災戶主張,當年台南縣政府工務局有到興建大樓現場實際勘驗的義務,卻未
到場實地勘驗,審查核發維冠大樓使用執照也未依據圖說實際勘查,沒有發現A棟、B棟1
樓至4樓間隔戶牆拆除或沒有施做,違反當時的建築法規定,市府應對受災戶負起連帶國
家賠償責任。
但市府說,維冠大樓當年申請建照、隔年申請變更建照,均應適用行為時的法規,當年修
正後的建築法就主管機關對建照審查方式,從「實質審查」轉為「形式審查」,走向行政
與技術分立,政府主管機關僅負責建築行政上事務;而建築物工程與設備圖說、工程品質
,則由簽證的專業人員負責。
台南地院審認,台南市政府並非此案賠償義務機關,不負國家賠償責任;加上改制升格前
的台南縣府工務局公務員,在審核維冠大樓建照、變更設計建照及使用執照的過程,依案
內所存卷證並無任何故意、過失或有怠於執行職務的情形,判決駁回受災戶們的求償。
受災戶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審指,依據當時法規,改制前的台南縣府工務局對於大
樓建築結構設計部分審查,著重在審查申請者有無建築師簽證,僅負責建築行政上的事務
;至於相關設計圖說及結構計算有無錯誤與施工是否偷工減料?或有違反法令等缺失,均
屬設計大樓的建築師應簽證負責項目。維冠大樓送審時已有建築師簽證,改制前的南縣府
工務局也依此送審資料做審核,難認有何違法之處。受災戶的舉證,無法證明縣府工務局
與公務員在審核維冠建照、使照過程中有何故意、過失或怠乎職責的情形,其國賠請求無
據,判不應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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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維冠倒樓29災戶提國賠求償1.9億 二審仍敗訴
2016年的206高雄甲仙大地震造成台南永康區維冠大樓倒塌釀115人死亡慘案,受災戶中的劉姓等29人對台南市府及市府工務局提出國賠之訴、求償2.7億元,一審被判敗訴;受災戶不服上訴二審、改求償國賠1.9億餘元,但仍被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駁回落敗,此案還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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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am168888888 2025-06-18 08: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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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ue: 維冠開始蓋 1992年喔 施治民 國民黨的
打的是哪一個聖上的臉?3F 06/18 09:01
推 a5687920: 921大地震後才有防震標準吧
1999年後才有5F 06/18 09:06
推 oue: 查了一下 施治明市長還有不少建設類爭議
但這案沒罪 看起來應該沒顏色可吵 XD
不過看到以前市府審核跟現在差很多
可能跟上頭講的 921後有變嚴格 算有進步7F 06/18 09:07
推 SilentBob: 出事的時候是綠的就追溯給藍的 這很中立 大家都懂11F 06/18 09:18
推 oue: 人家新聞就在說質疑當年了 你沒看?
是眼藥水用光了是嗎 XDDD12F 06/18 09:20
推 kenclyde: 921之後法規就變蠻多的,這個國賠超難的14F 06/18 09:20
→ oue: “劉姓等29位受災戶主張,當年台南縣政府
工務局有到興建大樓現場實際勘驗的義務,
卻未到場實地勘驗,審查核發維冠大樓
使用執照也未依據圖說實際勘查”15F 06/18 09:21
推 SilentBob: 又開始胡說八道了 你繼續 本人不再回應20F 06/18 09:24
推 oue: 呵呵 發現錯了就好 別總是政治腦啦 XD
別硬凹 偶爾鬧一下 愉快就好
像這篇其實提到了當年的問題 就是政府權責
看到僅有形式審查 感覺這部分應該進一步深思21F 06/18 09:25
推 oue: 自揪錯一下 這個是台南縣 不是施治明
是民進黨的陳唐山 XD 不過問題一樣
政府只管形式審查 責任還是在建商
但這案看起來建商賠不起 才會想國賠吧
查到前幾年新聞:判建商林明輝等5人損害
賠償4億多元及懲罰性賠償2億9千多萬元,
合計7億63萬多元 不知道這落實賠償了沒
如果已經判廠商賠 這篇又要國賠 好像怪怪的?26F 06/18 09:43
推 a5687920: 都已經讓他們用佛心價買新屋了 還要國賠..34F 06/18 09:56
推 CircusWorld: 厲害了 一開始說是施治明的時候 就說人家是不少建設類爭議 後來有進步了啦 發現自己講錯 是陳唐山 這時就變成政府只管形式審查 責任在廠商www
看起來好像是針對事情中立 藍綠都在罵 但對上國民黨的時候就一口咬定人家建設類有爭議 遇到民進黨就開始緩頰那是廠商有問題
先說好 施治明海安路那個事情 我就超級討厭他 不要說我在護航什麼施治明35F 06/18 10:02
推 tndh: 好意思國賠喔 你家倒要拿我稅金補?43F 06/18 10:08
推 CircusWorld: 不過這個就算是陳唐山是當時候的市長 我也覺得沒必要國賠就是了 只是看不慣有人看似中立 一邊就是貶義詞一直用 另一邊就是緩頰護航44F 06/18 10:09
推 oue: 像一樓這樣酸啥聖上嗎 XD47F 06/18 10:10
推 trtc: 感覺建商賠不出來所以才把目標轉移到政府身上,畢竟政府不會賠不出來。但就這案件目前看起來國賠難度很高啊49F 06/18 10:17
推 iam0718: 看久了都懂 反正也不會怎樣 笑笑就過去了51F 06/18 10:33
推 cyp001: 就當笑話看就好了 浪費時間在無聊的人身上不值得52F 06/18 10:34
推 oue: 感覺廠商還真可能賠不完 看新聞只扣三千萬
跟判賠的幾億多相比 真的超少
只是看新聞 當年法規只有形式審查
所以國賠依法無據 不過這倒是可以討論
政府是否該負責這種專業問題 感覺現行才合理
但是遇到廠商擺爛 索賠無果 又怎麼解決
像這兩天那篇脫產被擋 大家都很稱讚
但現實中還是一堆脫產成功的混帳...
不國賠 讓受災戶認賠?感覺也不太對...
但國賠 憑啥?越想越覺得問題並沒解決53F 06/18 10:45
推 tndh: 沒能力就摸摸鼻子認了 還好意思國賠??63F 06/18 10:59
→ bbbing: 聖上討國賠出名的,有親綠粉專講這件往事還被告65F 06/18 11:11
推 WANGSH: 扯 要是阿伯找就處理好了66F 06/18 11:16
推 oue: 其實以個人觀點 會覺得是否能有法定標準
怎樣的災損 地板賠償價訂好 如果廠商
真的賠不夠,在合理範圍內透過國賠補齊
但這種拿納稅人的錢去補廠商該賠的事
如果沒有共識 應該不太可能67F 06/18 11:19
推 misson: 陳唐山是1993/12/20接任,前任是國民黨李雅樵,八仔洗風向洗的很開心
民國81年第一次建照,82年變更建照、83年11月核發使用執照72F 06/18 11:31
推 oue: 所以從發執照到施工完成是跨黨啊
那更好 兩邊都扯或都別扯 XD
還是覺得問題在索賠無果是否國賠吧76F 06/18 11:40
推 dunkylu: 你不告簽證建築師告縣府當然被駁回79F 06/18 11:51
推 oue: 告建商那邊有看到判賠啦 四億多 但可能沒錢賠80F 06/18 11:52
推 coffee112: 只記得以前是燦坤時有去逛過 有感覺很寬敞 柱子有點少87F 06/18 12:24
推 kenclyde: 如果已經賠新建案給災民住,應該是還好
921後被判定危樓接著又發新照,看來是DPP問題比較大
用perplexity查了一下,921後維冠大樓沒有新建照
看來貼圖連結的資料要再查證89F 06/18 12:38
推 coffee112: 那麼多年前的事了 八成最後各打五十大板吧 就算921之後有啥變動 依照台灣政府的效率 恩恩 誰會料到真的居然會就像八仙 誰會料到會這麼誇張 也完全賠不出去 就改去找不過最鬧的還是當初就直接把人家停掉 沒能繼續賺+賠= =台灣一堆 最後根本賠不出來 說不訂公司倒了人早就跑了93F 06/18 12:54
推 oue: 所以若能法制化 在合理條件下國賠因應
只要別濫觴 應該還可接受吧...不然有些倒楣死98F 06/18 12:59
→ forsakesheep: 我也是近幾年接觸才知道工務局只負責行政審查(審查資料有沒有齊),實質審查是建築工會的建築師簽證100F 06/18 14:31
→ hinajian: 建築師早就進去蹲了 搞不好都關完出來了102F 06/1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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