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168888888 (射精)
標題 [新聞] 民眾申訴職場霸凌反遭洩個資 台南3公務
時間 Sun Nov 16 12:05:15 2025


民眾申訴職場霸凌反遭洩個資 台南3公務員觸法緩起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名余姓男子到台南市府職安健康處申訴其任職的公司有職場
霸凌等情況,因該公司屬於危險工作場所,業務管轄是勞動部。南市職安處張姓技士將申
訴案移轉給勞動部,但張員竟把余的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黃姓專員、楊姓課長還均核章
發出公文,把余的申訴資料寄到余的公司,台南地檢署依瀆職罪嫌對3名公務人員緩起訴


南檢處分書指出,余姓男子於2025年1月間到台南市府職安處,申訴其公司有職場霸凌及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等情事,因其公司設有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依勞動檢查法屬
於危險性工作場所,應移由勞動部南區職業安全中心處理。


南市職安處承辦的張姓技士轉寄申訴案至勞動部南區職安中心時,應依法對申訴人的身分
及檢舉內容保密。結果張技士竟將包括申訴人姓名及申訴內容等資料,把余的公司列為正
本受文者,併同紙本資料送交上層長官審核。


南市職安處黃姓專員、楊姓課長對張技士的公文核稿時,也沒有發現更正或退文,先後核
蓋印章,並由楊課長代為決行、核准發文。這份公文之後透過電子交換程序,於1月下旬
遞送給余員的公司,其公司就知道是余到南市職安處申訴。


張技士事後發現自己發公文時「凸槌」、涉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的資訊,於今年2月初至
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自首,廉政署將黃姓專員、楊姓課長一併依瀆職罪嫌送辦。 檢方
訊時3名被告均坦承犯行,據此認定3人涉犯刑法過失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的消息罪,考量
3人是一時失慮觸法,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自新的機會;緩起訴期間1年,並要求3人在
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6個月內、各向國庫交付1萬元處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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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訴職場霸凌反遭洩個資 台南3公務員觸法緩起訴
1名余姓男子到台南市府職安健康處申訴其任職的公司有職場霸凌等情況,因該公司屬於危險工作場所,業務管轄是勞動部。南市職安處張姓技士將申訴案移轉給勞動部,但張員竟把余的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黃姓專員、楊姓課長還均核章發出公文,把余的申訴資料寄到余的公司,台南地檢署依瀆職罪嫌對3名公務人員緩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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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am168888888 2025-11-16 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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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d222: 在南部檢舉環保也不知道為什麼被檢舉人會知道阿幹1F 11/16 12:15
self112012: 早上就滑到這個新聞只能說台灣真的是佛系司法犯罪成本超低的2F 11/16 12:18
yin7x38x3: 只因為公務人員的一點疏失,如果這個申訴人被殺了,那有只有這樣的懲罰而已嗎?4F 11/16 12:19
weed222: 勞動部分署長謝宜蓉的判例不就告訴你了,你沒辦法證明死者有直接關聯,所以沒事6F 11/16 12:33
forsakesheep: 南部做什麼都合法8F 11/16 12:44
qsc717379: 屏東更猛,直接帶檢舉人去見被檢舉人9F 11/16 12:44
WANGSH: 慘10F 11/16 12:50
godhippo: 可憐啊11F 11/16 13:00
spirit119: 屏東老農都知道要到中部去檢舉了
南部不意外12F 11/16 13:09
rcat2010: 毀掉一個人的人生,然後緩起訴...?
https://i.imgur.com/Zz7P7In.jpeg14F 11/16 13:23
[圖]
qq204: 以前說有種你去投訴看看,保證以後不用幹還被護航的酸 XDD16F 11/16 13:49
kmkr122719: 南部有南部的玩法,所以當年屏東老農才會跑去台中檢舉17F 11/16 15:23
jcgood: 笑死18F 11/16 16:05
LastAttack: 過濁水溪 被檢舉無罪
嘉義台南這種鄉下地方我是真的不敢隨心檢舉19F 11/16 17:29
cjjloveping: 吹哨者保護的概念一點都沒有
難怪蝦皮有在協助檢舉的賣場21F 11/16 18:39
Atwo: 我早就知道檢舉申訴  家人必受其害的道理 忍耐才是真理23F 11/1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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