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pipwrong (Guess)標題 [新聞] 桃園2男女供帳戶給詐團 下場共賠503萬 時間 Thu Apr 17 09:44:07 2025
桃園2男女供帳戶給詐團 下場共賠503萬元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417/2944637.htm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桃園兩名男女因提供銀行和郵局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協助提領巨款後交付詐團成員,不
僅
被判刑需入監服刑,還被判賠償被害人共計503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羅姓男子提供其名下台新商業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詐團成員假冒
檢警詐騙胡姓被害人,讓胡男誤信並提供國泰商業銀行帳戶的網銀帳號和密碼。詐團成員
再將423萬元轉入羅男帳戶,羅男於2022年6月提領後交給詐團成員,掩飾犯罪所得。羅男
因此被判刑10月,並處罰金8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此外,胡姓被害
人提起損害賠償,法院判決羅男需賠償423萬元。
另一名卓姓女子在2024年2月7日將其中華郵政帳戶及密碼交給詐騙集團使用,詐團成員假
冒投資者向李姓女子招攬投資,李女於2024年2月21日匯款80萬元到卓女帳戶。李女發覺
異常後報警,桃園地檢署起訴卓女。法院審酌卓女與詐騙集團共同詐騙李女,判決卓女需
賠償李女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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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基本常識,但不要走險犯傻,用你的帳戶收詐騙來的錢,倒霉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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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pipwrong 2025-04-17 09: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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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oukaku: 原判才10個月8萬,乾脆都來作詐騙好了1F 04/17 10:18
→ ling0ling: 帳戶沒錢,民事訴訟賠償也沒用。關一關領現金過一輩子也拿他沒輒3F 04/17 14:18
→ iscu: 有很多方法可以不變遺產,然後子女也可以使用的6F 04/17 15:19
推 WANTEDesign: 通常都是騙你他們收到異常款項,需要你配合檢警調查,提供帳號密碼,不然你會被當詐欺犯,然後就真的變成詐欺犯了7F 04/18 07:09
推 IsoRoy: 就...檢調不會直接找你要資料,你帳戶有問題直接問銀行就好,要你提供帳戶的都是詐騙10F 04/1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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