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標題 [新聞] 恐怖!桃園男遭酒駕撞倒遭拖行約2公里時間 Mon May 26 15:18:37 2025
恐怖!桃園男遭酒駕撞倒遭拖行約2公里 駕駛涉肇逃送辦
發佈時間:2025/05/26 12:26
民視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桃園一名48歲楊姓男子昨(24)晚酒駕,當他行經建國路時撞到路旁的23歲劉姓男子,還
將對方拖行約2公里遠,直到後方騎士見狀按鳴喇叭將楊男攔下並報警。由於對方經酒測
竟高達0.99毫克,警方便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嫌送辦;至於遭拖行的劉
男送醫後,所幸已恢復意識。
恐怖!楊姓男子與友人,昨晚在桃園觀音區建國路某小吃店吃飯喝酒後,直接駕駛車輛離
去,當他行經建國路時撞上路邊的行人劉姓男子並沿路拖行,駕駛開車從撞擊點到最後停
下來超商前面,約2公里耗時3分半。
後方的騎士見狀立刻按鳴喇叭將楊男攔下並報警;有一名男性目睹整個案發經過,他說到
,還看到酒駕駕駛從車上走下來,又上車準備離開,大家見狀紛紛制止。
消防人員到達現場立即使用墊塊、快速撐頂器協助將患者脫困;劉姓男子遭拖行後,其臉
頰、脖子及肩膀均有大面積撕裂傷,意識不清,由草漯分隊救護車送往新屋部桃醫院,所
幸對方已恢復意識。
至於,楊男酒測值達0.99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嫌送辦。
對此,警方呼籲,酒駕害人害己,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喝酒開車,應找代駕或搭計程車,
避免發生危險。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bRJ-lYZ6L4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5526W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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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ooznn 2025-05-26 15: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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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Ru: 這個發生在藍營縣市,要低調當沒事2F 05/26 17:59
推 smile75896: 市長怎麼做的市民當然有樣學樣
突顯出家長很重要4F 05/26 20:57
→ pooznn: 樓上 原來 現在桃園市長還是文燦仔呀!8F 05/26 21:34
推 roy1190: 嘻嘻,政黑仔們出來透氣囉9F 05/26 21:46
推 xinWu: 2km...扯11F 05/26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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