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 zamp 及 chen 老師的分享

由於相關分享  都是以旁觀者的身份

我想  我將我的慘痛經驗

以被害者身份

(莫名其妙的萬惡加害者?)

簡單分享一下……


因為不甘某同事藉機霸凌

 本人當面反彈

雙方在辦公室外走廊激烈爭執

然後被這位近五十歲的未婚同事提告

控訴本人”意圖”性騷擾

接著提告性平成立


當時無任何同事在場

辦公室也沒有任何老師

但是舉證的同事卻作證

“她應該不會說謊”

“她說的可能是真的”

她的閨蜜不在同辦公室

卻“親眼”目睹該師氣憤難平進辦公室

要求學校調監視器影片

回應刪除了

要求學校將調查內容公佈

讓我們知道證人跟該師的說辭

以及入罪的證據是什麼

學校只提供塗黑的調查報告

只保留最後調查報告結論

調查屬實

二十位包括她的學生作證當時情況

完全不被採信

性平、霸凌的調查採有罪推定

為什麼我們還會知道一些細節

原因是市申評會有意無意

在報告中透露證人簡單說辭



即使是司法院的性平裁判書

也可以看到隱去姓名的對方控訴

隱去姓名的證人證詞

但是在申訴過程中

學校僅提供公文

還有塗黑的調查內容

以及調查報告結論一小段

調查屬實


四個律師團

含賅民事專家、行政法專家、刑事

以及校園事件專家律師


沒有人能夠撼動學校

提供所有隱去姓名的調查內容

那位大齡未婚同事挾著不可一世

威風凜凜的態度回歸



不清楚的是

公佈事件調查內容

有這麼困難嗎?


簡單敘述,找時間再跟各位分享

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現在的我  只有無與倫比的
































憤怒










※ 編輯: maskzero (49.216.190.2 臺灣), 05/12/2025 19:31:25
m1432012165: 至少從調查委員會就要請律師,不要給校事會議任何胡扯的機會1F 05/12 22:08
tuhunger: 台灣有司法背景的都會亂搞了,更何況完全沒法律背景的。沒法律背景就算了,還一堆邏輯有問題…會遇到的老師唯一的缺失就是沒背景
我自己的性平案件,前兩次是因為校長很照顧,知道我是被陷害,要調查人員一定要查明。最後一次是主任知道那些人只是要把我搞走,用到沒步,只好拿出性平。就如原po所講,性平就是有罪推定,最容易搞走你討厭的人(尤其是男生)3F 05/13 00:25
Reichenau: 校園性平就是扯11F 05/13 04:11
capik: 男老師遇到性平的反制,就是到法院提告(誹謗)y
不是真要告對方,只是藉由刑事案件引入檢察官調查12F 05/1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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