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sman (恩欸斯曼)
標題 [請益] 如果改成家長要告去司法機構告會不會好一點
時間 Mon Sep  8 21:33:51 2025


過往因為教育部或者地方教育局開大門
讓家長耀武揚威狂告不用錢不必署名
不滿意還可以退貨、申覆再申訴

但如果把校事會議等撤掉
以後家長你要告是吧
走外面法律程序
而且要面臨誣告罪

這樣那些怪獸家長是不是不敢了
不然一直告一直爽

好了發洩完了
寫出來很爽
但現實是不可能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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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6.30.121 (臺灣)
※ 作者: nsman 2025-09-08 21: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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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如果改成家長要告去司法機構告會不會好一點
09-08 21:33 nsman
※ 編輯: nsman (124.6.30.121 臺灣), 09/08/2025 21:34:28
iamccat: 你看教育部那個孬樣 能不要扯後腿就要偷笑了1F 09/08 21:37
pttnowash: 推2F 09/08 21:44
Frobel: 理論上是的 不過現在倒是可以鼓勵生對生提告
之後生對生有糾紛 直接警局法院見
家長對師 就是教育部想要的結果 他們完全卸責3F 09/08 21:45
timidwei: 早該這樣了 校事會議對於家長成本太低 卻搞死一堆人6F 09/08 21:49
ckroy: 事實上誣告最沒那麼容易成立
但是在外面走法律程序的成本確實高多了7F 09/08 21:54
iamccat: 天龍國很多學校是只要有投訴就開校事會議 兇的很
我曾被警告說再一次就校事會議  真的很難過9F 09/08 22:01
kee32: 建議研究一下誣告罪,不是那麼好成立的,不用一直掛在嘴邊11F 09/08 22:30
iamccat: 就算最後不成立 也要先進去過一遍 就夠你耗損很久了更不用說校長主任在那邊對老師各種檢討 還要解釋13F 09/08 23:12
caddac: 唉 廢部又不廢部 有用嗎15F 09/08 23:59
sakamarker: 其實我覺得誣告雖然很難成立,讓他們走走程序,
也不失為一種嚇阻的方式....?16F 09/09 09:10
dlw: 濫訴成本太低幾乎為零,沒有道理18F 09/09 09:31
curran: 投訴是一定要開校事會議的,但校事會議開了之後
就很大的彈性空間,大部分就是內部調查,然後請老師下次改進,如果查無此事,就沒事了。
總之大投訴時代,大家就習慣投訴跟調查就好了,
臉皮厚一點,就算你真的處理事情有瑕疵,懲處也是不痛不癢
有學生有意見,我都跟他們說可以去投訴,我幫你寫投訴書19F 09/09 11:35
Dalaia: 走法律程序也是有要思考的問題 例如老師接受傳喚 跑法院 加上課務 該怎麼解決也是要想想 一般百姓/店家怕跑法院就是因為被那些調查程序搞死而選擇息事寧人 家長要搞人 即便最後檢察官那邊是不起訴 一連串過程也是很折磨人 然後用誣告嚇阻其實沒用 誣告要件很嚴27F 09/09 12:03
Jimmywin: 19樓有遇過很偏激的委員配偏激的家長嗎?家長哭一哭,委員就相信了。然後給你一個需接受輔導。33F 09/09 12:12
Diaw0803: 校事調查可沒那麼容易 你以為是開教評會嗎XD35F 09/09 14:43
porin: 哪沒有這麼容易??全台每年少說開七、八千場
雙北每禮拜都在開,家長濫訴教育局局端叫學校開就開工會都說接到教師的求助案越來越多36F 09/09 14:55
m1432012165: 校事會議基本架空教評會,變成東廠的概念39F 09/09 16:31
supermemo: 可是真的有那種很有問題的,超值得開校事…40F 09/09 21:17
iamccat: 問題是 投訴沒有低消 沒有門檻 就是一堆老師陪葬41F 09/09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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