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zzi (Cartography)
標題 [請益] 被投訴霸凌的後果比你想像得更嚴重
時間 Sun Sep 21 20:44:47 2025

我身為受害者, 經歷過這一切, 親自來分享一下吧~
霸凌的定義原本必須是"持續的", 但不久前改成只要"單一一次", 讓學生"心理不舒服"
即可投訴霸凌, 接下來要面對的不只有校事會議調查, 還要面對所在縣市社會局/處調查
因為學校收到霸凌/性平案, 都要順便通報社會局/處, 所以他們也會派社工來調查


我因為有一次兇了"一群"學生 (無不雅言詞,無侮辱性或針對性言詞)被投訴霸凌
就開啟了長達一整個學期的調查, 學生串供作偽證, 調查委員只相信學生說法
每個問題都是咄咄逼人, 用各種話術套你認罪, 不是問你"有沒有殺人?"
而是直接問你"你為何殺人?" "何時殺人?" "用什麼殺人?" 總之一開始就認定你殺人
完全不採信教師方的任何說法!

所有說過的話, 做過的事全都被拿來嚴重惡意曲解為霸凌學生!
舉個最誇張的例子: 我在周記上回一位成績落後的學生講述周末都在玩社團,
我說:"希望你也能多放一點心思在課業上" 被調查委員認定是在貶低學生,打壓學生夢想!

後來我提出請其他學生當證人, 結果我請來的學生反而被調查委員誘導為指控我的人!
我雖然不是讀法律的, 但辯方證人可以被法官轉換為控方證人, 也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然後我的案子又因此反而增加了, 因為"受害人"增加了, 結果社會局/處又來調查我一次!


有趣的是, 社會局/處兩次派來的社工都是不同人, 但因為他們是公正第三方,
所以兩次都判定不成立!
反而是學校這邊全部成立! 4個案子各記我1小過, 總共4小過
學校開考績會時也竟然完美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的一罪一罰原則, 最後就是給我4小過
但大家都知道, 雖是一罪一罰原則, 但實際都會合併減刑, 但我最終就是1大過1小過!
完全沒合併減刑!

被記到1大過會有甚麼問題呢? 問題大了! 除了大家都知道考績會四條三, 沒考績獎金
連年終獎金都沒有!! 等於我不只因為晚一年提敘升級, 每個月少一堆薪水(剛好要跳大級),
連1.5個月的年終獎金都沒了! 等於完全抹煞我過去一年的各種努力和付出!

更有趣的來了! 不知道哪個混帳立委要求衛服部 (幹! 跟衛服部甚麼關係?)
要求調出近三年學校和社會局/處判決不一致的案例全部抓出來重審

所以在結案一年多過後, 我又被社會局/處發公文要重審我的案子, 這過程又是半年!
最後結果是他們推翻了自己的兩次原判決, 不相信自己的社工, 判定我違反兒少法,
裁罰6萬元(違反兒少法的最低罰款就是6萬起跳)!

三審定讞的最終結果還可以在一年多過後再拿出來翻案重審! 又讓我大開眼界一次了!

所以前前後後我總共被調查了一年, 損失金額約幾十萬! (不想細算, 心累了)

學校裡的人不清楚狀況, 但聽到有老師被記到大過以上都認為我一定做了很人渣的事
畢竟會記到大過以上的都是很嚴重的情況, 但外人根本不知道我是因為一堆案被累積起來
然後所有人都對我指指點點, 態度很差, 後續還落井下石用國教署信箱抹黑投訴我
但我想申請介聘離開又因為被扣4分而困難重重(1小過扣1分)

所以, 從此我徹底改變心態, 拿出海底撈的服務態度討好每位學生貴客
別說管教或提點了, 幾次被學生當眾罵"幹你娘"我也是笑笑的, 都不敢怎樣
畢竟我等於有"前科"了, 也被警告下次再犯會罰更重,
所以往後的教師生涯我都打算放棄管教學生, 一切要"以客為尊"!
看完我的慘痛案例, 建議各位老師永遠不要得罪學生! 要捧為上賓誠心奉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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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131.5 (臺灣)
※ 作者: Rizzi 2025-09-21 20:44:47
※ 文章代碼(AID): #1ep_D1oP (Teach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58458689.A.C99.html
phxcon: 滿腹辛酸血淚.....1F 09/21 20:56
pipiboygay: 我哭了2F 09/21 21:19
toba: 天啊!這也太慘了3F 09/21 21:19
※ 編輯: Rizzi (123.240.131.5 臺灣), 09/21/2025 21:21:34
Runty: 這根本是冤案,現在的校園真的很扯,只要進入調查,老師非死即傷......4F 09/21 21:31
pipiboygay: 這情形能上訴為自己申冤嗎??6F 09/21 21:32
Runty: 而且那些調查委員,培訓三天就掌握老師職涯生殺大權,被冤殺的教師不知道有多少,平反之路又漫長又艱7F 09/21 21:34
awney: 我同事進校事,也說調查委員咄咄逼人,都是有罪推定的態度。我同事回答的辯駁,都被說是狡辯10F 09/21 21:51
curran: 你不覺得怪怪的嗎?公正第三方都說不成立,照理說
校方都是根據公正第三方的結果來處理,但校方卻反而說成立?很明顯想弄你的不是制度,而是學校吧!
我們學校都是參考公正第三方的意見。12F 09/21 21:52
pipiboygay: 這樣請第三方要幹嘛?請了又不採納判斷..很詭異16F 09/21 22:00
iamhsg: 慘!不過我也要開始學你“以客為尊”了!就放給他爛吧!17F 09/21 22:06
thepiano: 現在不只兇學生有事,連對學生講話都不能太大聲,所以我退了
還不能退的,記得三個字:不要管!管了就是霸凌或言語暴力19F 09/21 22:09
kgb560: 放給他們爛,到時候又說你班級經營不利,怎樣都有話說,怎樣都老師的錯!23F 09/21 22:15
kian: 我比較好奇的是那學校行政端呢?! 學務處站在何種角度,都部會協助我們老師嗎?!25F 09/21 22:17
thepiano: 學務處光通報就夠您受的了27F 09/21 22:23
porin: 某都前年校事會議被懲處的教師逼近千人、、28F 09/21 22:28
lokoo: 有找律師到場嗎??29F 09/21 22:28
tacomake: 有加入教師會嗎? 教師會會幫忙嗎?30F 09/21 22:31
porin: 所以今年開缺不少,被稱是因為原都教師逃難潮中31F 09/21 22:31
m21423: 依照規定做就夠了 最好上課還要錄音自保32F 09/21 22:45
misysky: 行政端 不要背後捅刀就好33F 09/21 22:51
joyluck: 我想請問您有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嗎?好可憐34F 09/21 23:13
GGWP2014: 感覺學校有人想弄你居多..35F 09/21 23:27
Mieke: 看完也覺得很難過
這對您打擊一定很大36F 09/21 23:28
PILIO: 放棄管教吧38F 09/21 23:29
LesMiz: 我記得你之前的文。你還好嗎?
如果狀況輕微,一般都是從申誡開始。你的情況有可能已經不適合勞心傷神的教職,先把自己穩住,不管當不當老師,都要面對纏身已久的問題。現在若已請延長病假了,就好好休養。祝明年健康回歸~39F 09/22 00:04
tuminghsin: 現在都是學生至上、家長至上,教育被迫擺爛44F 09/22 00:18
baz06: 公正第三方說不成立就另外再找啊,只要不成立就可以一直申覆,搞到最後就是要你自己吞下去啦45F 09/22 02:47
Jimmywin: 你需要律師,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47F 09/22 05:00
mcbeals: 你是國中老師嗎?48F 09/22 06:21
speady: 校事會議可以錄影錄音嗎?49F 09/22 08:23
sakamarker: 不知道有沒有老師有提行政訴訟,而且程序已經到底的應該要來提釋憲吧...校事會議這個有缺陷的制度,
根本就有侵害教師基本人權的疑慮呀....50F 09/22 08:41
jason4101: 越看越覺得明哲保身,安全平安最重要,這環境有夠惡53F 09/22 08:55
iamccat: 祝老師可以健康回歸!55F 09/22 09:14
Sechskie: 看完我還是隨時帶密錄器上班  人心險惡56F 09/22 09:31
Tristanh: 看完真是令人毛骨悚然57F 09/22 09:42
Hsiencheng: 其實你都憂鬱症了 要不要考慮提早退休 之後領錢58F 09/22 09:50
craig100: 我愛我那小小多山多投訴且無法還手的國家 <359F 09/22 11:16
yo0401: 不要管也不行呀,有不作為的條款,上次被主任盯了原因是學生作業沒寫,我只通知家長次數不夠
因考量家長上夜班不能簽名,只要求至少簽一次告知60F 09/22 11:52
oldmangoes: 一個字 辭
二個字 辭職
三個字 別幹了63F 09/22 13:02
Frobel: 樓上精闢 以後任何職業敢有怨言都推你這三行66F 09/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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