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kove (tit for tat)
標題 [請益] 請問這樣算公然霸凌學生嗎 ?
時間 Sat Sep 20 21:38:33 2025


請問一下大家,升旗的時候,有位學生很吵鬧,那時大家坐著,

我很雲淡風清語氣平和的叫他起來罰站,也沒有罵他,結果這位寶竟然去寫輔導信箱,

說其他同學也有說話,為何單獨只叫他罰站,讓他覺得很丟臉,心裡很受傷,

結果學校找我去,說我公然霸凌學生,在開會時多次拿我的例子指名道姓檢討我,

說在公開場合把學生叫起來已構成公然霸凌,叫全校老師注意,不要犯我這錯誤,

請問這算是公然霸凌學生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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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32.16 (臺灣)
※ 作者: chekove 2025-09-20 21: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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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ccat: 聽起來還好欸 但是輔導管教辦法查一下吧1F 09/20 21:47
blackbrid: 難怪沒有人想管學生,放生他吧2F 09/20 21:51
ckroy: 如果真的只是這樣,校方挺可悲的3F 09/20 21:56
m8403051: "你公開場合點名我算職場霸凌嗎?"4F 09/20 22:30
m21423: 這樣 上課不就不能點學生 一樣公開場合5F 09/20 22:32
jason4101: 沒有違反輔導管教辦法喔,只是可能要寫報告了…6F 09/20 22:34
porin: 雖然大叔我從皮到骨都支持你,但坦白講一句
如果被開校事會議可能會成案、、
(上面行政有人或下面學生串起來,兩者都想針對你)
講不聽就照教育部的頒布辦法後送請處室介入就好
這樣最保險(畢竟教育部說可以後送請行政處室介入)然後不要被嘴巴講屎話的處室唬說'他只處理跨班而已'(教育部辦法並沒明文規定說行政只能處理跨班)7F 09/20 23:00
mcbeals: 這是站立反省呀~我處罰前會先問他有沒有意見14F 09/20 23:15
porin: 再次強調講屎話出處單位後門是絕對沒有鳳梨田的15F 09/20 23:21
y8809030: 你不會會投訴行政在公開場合霸凌你?16F 09/20 23:28
porin: 更正上述,不用兩者,只要行政或學生想針對就可能成案17F 09/20 23:31
BroDians: 現在霸凌的定義愈來愈寬廣了,唉18F 09/20 23:47
kian: 你是不是被盯上?! 感覺行政在弄你...19F 09/20 23:51
supermemo: 霸凌有個條件是持續性,被霸凌的應該是你吧….20F 09/21 00:15
fifi12042008: 這種學生感覺蠻常見的,尤其是最吵的、嗓門最大的,都會有妄想症覺得別人也很吵,投射作用、合理化作
在這個提倡學生權利的時代,秩序也不需要特別管了吧~管秩序太麻煩了21F 09/21 01:35
lokoo: 不管也有可能被告教學不力,所以偶爾還是要用口頭維持秩序,學生聽不聽話就再說了26F 09/21 02:03
Jimmywin: 你可以提職場霸凌28F 09/21 07:15
NingK: 當你用罰站這個字眼就知道沒救了,學著點29F 09/21 07:51
LesMiz: 他們在會議公開指責你,不也是一樣嗎,唉。不過如果你會覺得難堪不舒服,那也是學生的感覺。升旗時全校都在,要罰什麼,回教室再說比較好。
學生有受傷的感覺且寫輔導信箱而不是打1999或請家長投訴,其實是真實的表達,本意也不是要鬧大,你可以好好跟他談你的感受和處置,溝通就好。不過學校把這件事放大又重複,感覺有針對性且刻意,或許你可以私下打聽是否還有什麼狀況讓他們想這樣對你。30F 09/21 08:07
speady: 連罰站都不行?有夠可悲的教育現場!連行政都在背後捅刀38F 09/21 09:12
panadols: 覺得要有持續性才算霸凌的老師可能要先去更新一下今年的霸凌法規唷40F 09/21 09:39
iamccat: 現在是只要覺得你是故意的就可以算霸凌
那問題就來了 管教也會被算成霸凌 那老師到底怎麼辦我自己是覺得那就不要管
但是學校公開場合指名道姓 這算霸凌 建議開始蒐證42F 09/21 09:46
hyper99: 看起來比較像是你被職場霸凌46F 09/21 10:23
mcbeals: 借我紀錄一下「職場霸凌」案例47F 09/21 11:16
smwang: 都教你不要管了,還硬要管,準備請律師吧48F 09/21 12:35
LesMiz: 升旗罰站的話全校都會看見,甚至會變成其他人討論的話題繼續延續。可以理解學生的不安,尤其是高年級以上的小孩。
若是我會在群組或是直接跟行政說,我了解學校提醒的用意,但公開具名提醒多次也讓人不舒服。相信大家都已充分理解,希望下次不要再聽到行政以此事舉例。49F 09/21 13:07
Griffey168: 手機錄音錄影蒐證!55F 09/21 13:13
LesMiz: 無論是學生胡鬧的狀況還是學校針對性的重複提醒,都可以紀錄下來保護自己。日期+次數、內容、處理方式都留下足跡並記錄。56F 09/21 13:17
supermemo: 毛律的書也是列持續性啊….  除非你強調性霸凌59F 09/21 14:28
piranha: 霸凌4要件一直都沒改,沒有持續性就不構成
不知某樓說的更新一下要去哪更新定義?
至於性霸凌屬於校園性別事件,一次就成立。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七十一條規範的是生對生準用
準用本準則,因生對生案有調和制,單一事件可調和。60F 09/21 16:01
LesMiz: 霸凌防治準則有修正過,定義的部分沒有改。但納入輔導先行與調和機制,增加緩衝。
https://share.google/VoehDolyMlOyUcrMQ65F 09/21 16:35
iamccat: 我記得師對生是一次故意就能成立霸凌...歡迎指正68F 09/21 17:09
piranha: 不當管教、體罰1次就可成立,霸凌目前就是4要件69F 09/2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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