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olao (心希望~~實現ing)
標題 [請益] 寒假提前三天工資問題
時間 Tue Dec  9 21:55:36 2025


想幫同事詢問
同事代理聘期到1/31,但人事說補假這三天算他的業務,覺得好像怪怪的?請問這是普遍的
做法嗎?



教育部邀集相關單位開會決議,原定1月21日放寒假,最終方案為1月21日、22日及23日先補
上課,之後放寒假接續春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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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3.80 (臺灣)
※ 作者: laolao 2025-12-09 21: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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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zzi: 如果真的很在意這三天,乾脆就請事病假用掉算了
反正聘期都要結束了,不請白不請~1F 12/09 22:17
laolao: 我也是這樣建議他.....3F 12/09 22:22
suweiQQ: 全國這三天都要上班,就他最特別4F 12/10 00:07
a9628806: 樓上補的天數是二月的欸5F 12/10 07:52
doro0202: 教學:oo老師,請假的這三天要自費找代課喔6F 12/10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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