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作者 hidog (.....)標題 Re: [心得] 一名海邊的員工被迫跑了整個工業區時間 Sat Sep 23 12:29:47 2017
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講
如果當事人願意出面,警方辦案速度會快很多.
當事人跟學姊曾經是同事過
我想應該會知道對方的一些基本資料
姓名/年紀/電話/戶籍/照片
學姊剛好是菜市場名,不容易從名字找出人
但是搭配其他資料,如果能過濾到剩幾個人
這時候搭配照片就很容易找到當事人的年籍資料.
有年籍資料以後,警方就會傳喚被告到案說明
傳喚不到,案件會送到地檢署
地檢署傳喚不到就會拘提,拘提不到就會通緝.
什麼叫做通緝?除非學姊一輩子不回台灣
不然入境的時候就會直接被警察帶走,嚴重的話還會限制住居
學姊工作地點在對岸? 很抱歉,這時候不是想出去就可以出去.
搞到這種情況,就換對方哭了.
(P.S. 就之前討論串看起來,已經有人告發強制罪的樣子)
但是.....
以上這些事情都需要一個前提,就是當事人願意出面指認並提供相關證據
目前問題是當事人到底去警局做筆錄了沒?
司法單位是看證據的,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最後也只能查無事證不起訴處分.
所以還是請當事人去警局說明一下案情吧,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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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Re: [心得] 一名海邊的員工被迫跑了整個工業區
09-23 12:29 hidog
推 damm: 應該就備案而已,我猜...1F 09/23 12:31
推 kaoruotsuki: 請大家不要再猜下去了,事主現在過的很好,並不想
把事情鬧大...2F 09/23 12:32
→ hidog: 事情已經鬧大了才說不想把事情鬧大,這是在耍人嗎?
事主是被害人還是被告?4F 09/23 12:33
→ damm: 是阿,這是台灣的優點也是缺點
「不想鬧大」,其實也不應該鬧大,但是被侵權取捨「過去就算了」這種心態,其實是很多問題的普遍現象。6F 09/23 12:34
噓 pttuser: 所以大家都被事主耍了,這就是呆灣勞工的可悲之處9F 09/23 12:38
推 damm: 我覺得勞工局做它所有該做的事,甚至去處理「一則網路貼文」還要被酸,其實該給掌聲。鄉民自己激情一相情願相信「一則網路貼文」是咎由自取;大家出於公義想要助拳這部份則是沒有問題! 但是整個現象就是網路嘴砲多,理性少,真正站出去的少
在網路嘴砲的正義,跟現實社會其實差距很多
在這邊嘴砲就可以改變社會現象,那大家來ptt上班好了10F 09/23 12:39
→ owen5566: 我上一篇問當事人怎麼不出來說,就有人說我是鴻海人資了噓當事人等等被當學姊17F 09/23 12:53
噓 ckp4131025: 不想鬧大,所以他希望看到下一個自己持續發生?19F 09/23 12:54
推 joy830: 出來啊 講這麼多不出來 在耍人喔20F 09/23 12:57
噓 ebeta: 當事人的心態,被霸淩的事件,突然覺得也沒啥好同情的21F 09/23 13:05
→ damm: 河蟹也正常,槍在手,有人敢跟著走??不要騙我了...24F 09/23 13:07
→ hidog: 事主不懂法律的話,ptt會有很多人願意提供法律諮詢25F 09/23 13:09
→ damm: 就嘴砲而已也想看好戲???是付了多少錢...XDDD26F 09/23 13:09
→ hidog: 也不用擔心誣告,除非捏造證據,不然誣告超難成立27F 09/23 13:09
噓 anr2: 別護航 轉移焦點了 m板主放手吧 該下台了30F 09/23 13:22
→ hidog: 提出足夠事證我相信加害人不會全身而退31F 09/23 13:27
推 robinson: 面對海邊這種對手 敢出來告的也真的佩服32F 09/23 13:29
→ hidog: 對學姊提告的話,對手會是學姊,別擔心33F 09/23 13:32
推 ILYY: 報案到上法院打官司是很累的 讓大家知道這件事 能救一個是一個目的應該也達成了34F 09/23 13:32
→ luche: 提告是沒太多好處 能來這發文已經佛心來的 如我之前講的他這樣作之後可能會被其他公司人資或主管抵制37F 09/23 13:36
→ william7713: 我只能說 都被搞到家人搞成這樣了 還要忍 我服了
果然是可以在大陸忍了好幾年的海邊人才
要是我一搞到家人 就直接回台了還在那邊等審核做報告39F 09/23 13:50
推 kyle30501: 台灣人不意外 被人當馬騎當狗幹被吃死死 活該42F 09/23 13:55
→ rewqasdf: 不魯會去大陸 就一群廢物阿43F 09/23 13:56
推 n790321: 不想鬧大當初就不要po......44F 09/23 13:57
→ A4Avant: 當事人不想把事鬧大... 真是奴性堅強 大家可以回家了45F 09/23 13:58
推 damm: 光這個板上牽扯出對版主公報私仇、落井下石、濫情抗議的霸凌就夠精彩的了46F 09/23 13:59
→ hidog: 提醒一下 如果對方提告 發文者還是得跑法院
所以提出訴訟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之一48F 09/23 14:03
推 leutk: 大家在那邊生氣 結果事主哎50F 09/23 14:05
推 ryu38: 不過也讓知道海邊是如何51F 09/23 14:06
→ avgirl: Kao 你是被害者的朋友還是加害者的朋友??不講清楚其心可議還是只是隨便說說而已?? 看多惹喇 ~.~
這件是牽扯太多人,唯一不想把事情鬧大只有海邊那群人吧~ 事52F 09/23 14:11
→ hidog: 同樓上,我也想知道不想鬧大的是誰56F 09/23 14:15
噓 stitchris: 還是當事人很享受被虐, 快出來喔!! 你被台灣教育教壞了, 給自己個機會重生吧!!57F 09/23 14:37
噓 crimson11: 想匡正不良風氣 結果又縮頭烏龜 看人家吃麵喊燒 冤
以後台灣的畢業生繼續去 依此例那些人都不會怕了
照樣奴役他們的 認為人家的媽媽還沒死就還好
反正沒關係嘛 當事人認為沒事嘛
你媽媽走了 你沒盡到孝心 一輩子的悔恨你說沒事?
台灣人就是沒骨氣沒血性 被殖民奴役的份 軟土深掘!59F 09/23 14:46
推 ppc: 不要鬧大 活該被欺負被吃死死 哈哈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65F 09/23 15:02
→ techo: 自己媽媽走了 這都吞得下去?66F 09/23 15:03
推 future314: 老實說要用什麼名義告 能不能贏都是很重要的考量
對方又有法律背景 一般人會縮其實也是很正常的67F 09/23 15:05
推 chocopie: 不管事主縮不縮,可以確定的是鴻海以後不用去了lol69F 09/23 15:22
→ yamax: 要坦也是人家自己的選擇,沒幫忙的是在檢討被害者什麼?70F 09/23 15:39
噓 goodsun: 說句難聽的,不想把事情鬧大,因為我現在沒事了,以後的人的死活不干我的事71F 09/23 15:41
→ hidog: 連去警察局作證都不肯了,是要別人怎麼幫73F 09/23 15:42
推 misson: 事情發生在境外,根本不會受理74F 09/23 16:15
→ wbw: 只要去備案 傳喚不到就要拘提了不是嘛?不要讓學姊逃過啊
人家都在臉書事實不符要告網友了別被軟土深掘啊78F 09/23 17:08
→ hidog: 證據不足也很有可能找不到人或是直接不起訴阿...
全台灣有多少個劉怡君,找不到人根本沒有後續80F 09/23 17:19
噓 nexusX: 當事人趕快出來面對啦82F 09/23 17:23
推 Puffcute: 事主這種態度,被欺負也次剛好而已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我現在懂了83F 09/23 19:10
推 goodsun: 限制人身是在一個叫土城的地方吧?那是境外?85F 09/23 20:41
噓 JameC: 不想鬧大還發三小文?也難怪你會被欺負啦,畏畏縮縮。86F 09/23 21:03
推 ssore: 事主本來的個性就是這樣啊!還好他有po文的同學幫忙發聲,否則都不知道被公司牽到拿去了
只是接下來,如果被搓掉但順順利利離職還好,會不會沒事後被反咬一口啊?87F 09/23 21:44
推 crohns: “不想鬧大“就是資方和政府能這麼有恃無恐的原因啊......91F 09/23 22:28
推 trama: 說實在的,苦主這種個性到哪裡都一樣,過幾年可能又會來一篇跑其他工業區的取暖文!92F 09/23 23:44
噓 touurtn: HAHA 從頭到尾都是事主的"朋友"在出聲 結局不eyr
宅男滾回台灣還是宅男94F 09/24 00:11
※ freeunixer: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9/24 01:44
推 duo131: 不想鬧大~~喝喝96F 09/24 06:16
推 Esuny: 事主已經報案了,是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問題吧!處理這麼慢勞工局假日還要當網軍?累不lair97F 09/24 09:54
→ hidog: 就我之前爬文的結果,報案是他人代為告發,非當事人報案
在爬了一次,某篇文提到當事人以報案,sorryy99F 09/24 10:36
→ daemon: 莫忘督割 苦主不出面不申訴是要鄉民繼續坦?101F 09/24 11:14
推 meowgy: 勞工局會去問海邊說法,海邊當然會有他的見解,問題在當事人要出面針對海邊再提出攻防,當事人不講,事情就這樣了..102F 09/24 11:49
推 MoAB: 不對吧!報案時不是就會有筆錄了, 但勞工局的文章有提到警察局卻沒提到當事人做了什麼筆錄104F 09/24 11:53
→ hidog: 因為偵查不公開,筆錄不能隨便放出來....106F 09/24 11:54
→ catking4ever: 因為警察局偵查權大於勞工局 所以勞才說會把他們檢查的資料交給警107F 09/24 12:20
→ chaichai: 當事人有沒有想過家人生病/過世時是如何被為難的?如果還莫不坑聲,不就是放過那些惡人嗎,心能安?109F 09/25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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