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作者 gofunfull (沉潛)標題 [分享] "被離職"時,仍可能有領取年終的權利!時間 Mon Dec 18 16:07:44 2017
※ [本文轉錄自 Employee 看板 #1QDsqCxE ]
本魯最近剛打贏跟前公司要年終的官司
(12/1終審確定)
我的案情是 (判決連結https://goo.gl/V6VKAJ)
(1)年終獎金發放前自提離職
(2)但根據合約的保障,有權受領年終獎金
以上是本文前的開場白,順便騙騙p幣(x)
====以下本文開始====
今日在臉書勞工社團回復版友有關"被離職"的問題,整理以下勞工應該要知道的權益:
#台灣最軟的是勞工
#勞基法還要修惡真是好棒棒
一、是否有各種"月薪之以外"的工資(例如年終、績效獎金)
1. 相關的聘僱合約、工作規則、或公告有具體約定嗎?
2. 若有,具體約定的內容為何?
3. 若無,過去的慣例為何?
【小結】根據以上內容具體判斷是否為「固定工資」,及是否有「限制條件」。
若屬「固定工資」且滿足「限制條件」,當然有權受領。
二、公司是否有權終止契約而不需付資遣費
1. 須看是否有勞基法第12條的適用
2. 其中,若牽涉到勞基法12條1項4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須再進一步審酌:
(1)公司相關規定或公告中,訂有相關標準嗎?
(2)不管是否訂有相關標準,都應進一步檢視相關懲處是否符合一般法律原則
(比例、誠信、禁止不當連結...)
(3)資方是否在知情的30日內終止契約
【小結】若不適用勞基法第12條的規定,公司必須依勞基法規定給予資遣費與相關權利。
最後提醒
1.
【留存證據】請盡可能收集、保存好對自己有利的所有證據;否則真的有爭議,也會因為缺乏證據而增加爭取權利的難度。
2.【別亂簽名】所有不合理或有問題的文件,能不簽名就不要簽名;就算形勢比人強而不得不簽名時,至少要表達反對意見,並把表示反對證據保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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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61.18
※ 文章代碼(AID): #1QDsqCxE (Employe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513581836.A.ECE.html
※ 轉錄者: gofunfull (61.70.161.18), 12/18/2017 16:07:44
提醒! 大家留言時請謹慎發言! 以免涉訟!
感恩 高調 XD
我的案子是自願離職
但根據合約跟相關規定
是有權利領到年終獎金的 =)
真的會這樣 幫勞工們QQ
感謝鼓勵!
感謝!
→ a818208: 簽名簽得跟平常不一樣算不算反對的證據?8F 12/18 18:16
這樣可能比較難舉證跟說服法官 >.<
1審+2審共1年~~~ Q_Q (先經勞工局調解應發放年終,公司還不願意)
資方會自律... (語畢 哄堂大笑)
其實不一定會困難,
端看前公司的主管或人資有沒有黑你,
還有求職公司會不會詢問前公司並相信他們的說法。
基本上,你設想自己是求職公司的用人單位,
向前公司探聽時卻聽到負面的評語,
錄用這件事大概就科科惹...
推 jstar5566: 一看就知道是海邊,曾經告贏過(握)11F 12/19 06:40
讚讚
推 biglarge: 有先上過勞資調解會,還是直接提告?
抱歉,編輯過我看到了
有民事一審的判決嗎?想看為何敗訴12F 12/19 07:13
一審法官的法律見解較主觀...
我們尊重他...
.....
遇到對的法官也很重要
→ ruthertw: 別想太多 日子能平安過最好 省得自己耗費體力精力15F 12/19 08:13
(這位大大感覺HEN有經驗啊!!)
打官司真的是要耗掉一些時間與精力
不過 10來萬的官司贏了 cp值還算不錯
又能為低落的"勞權"在官司歷史中留下勝訴紀錄
不虧!!不虧!!
推 eggbao: 真是很讚的分享跟好的結尾(官司)!16F 12/19 14:37
你人真好!
乾蝦哩(感謝您)~~~
感謝大大鼓勵~
→ Leon45: 法院認證的???公司...20F 12/20 13:59
認證簽這份制式合約的員工,應該都有權拿年終 (σ′▽‵)′▽‵)σ
推 balius: 推親身經歷分享21F 12/20 15:12
(゚3゚)~♪
※ 編輯: gofunfull (61.70.170.105), 12/20/2017 19: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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