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ch_Job作者 chain0428 (chain)標題 [討論] 競業條款,offer被口頭取消時間 Sat Feb 13 21:07:33 2021
請問各位年薪300萬的大大,朋友因競業條款被T公司口頭取消offer,也已提離職了,現
在工作兩頭空,想請問大家有何看法?
朋友在T公司當人力派遣,年初面試T公司,也順利拿到紙本offer。後來也不知為何,T公
司人資打電話給他老闆,他老闆告知T公司人資有跟員工簽競業條款的合約,因此人資以
有競業條款的疑慮,口頭取消了他的offer。
競業條款內容是離職三年內不得跳槽到客戶的公司,但合約內容不論在職或離職都沒任何
津貼與獎金,這紙合約應該是不成立的,而該公司也表明離職後不會賠償任何金額。
朋友目前很困惑,想問有何補救措施。
1.T公司規模很大,依然提告,爭取offer.
2.提告前公司,賠償依競業條款的損失。
3.默默吞下去,去找下一份工作。
4.其它
我的建議是請他去詢問勞工局,畢竟我們不是那麼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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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isyou: 有明知故犯嫌疑6F 02/13 21:16
推 michaelgodtw: 1 2都幹,勞工局不管競業那塊,所以不會有好回應,這跨到兩塊
找工作時,閒閒沒事,就自己自修打官司,你這算有難度7F 02/13 21:18
推 Kenhon: 先找勞工局問問,沒用的話就吞下去吧11F 02/13 21:19
→ egnaro123: 競業條款相對就要養離職員工,這條款有成本的12F 02/13 21:19
推 payaya: 進去幾年發現變屎缺還不跳 會跳不就是公司留不住人13F 02/13 21:19
→ egnaro123: 我猜去找勞工局或提告,原公司大概就縮了
怎麼覺得台灣好像有爛用這條疑慮14F 02/13 21:20
→ Kenhon: 1、2是可以試試看,但是會浪費很多時間成本就是了16F 02/13 21:21
→ egnaro123: 之前美國apple/google聯手禁挖更可惡
有offer就請公司要有相對賠償,因為勞工也付出成本了17F 02/13 21:21
推 watashiD: 競業是要錢的,但是你必須要找律師才能解決19F 02/13 21:26
→ egnaro123: 這個不用啦,我認為找勞動部原公司解釋法令,原公司
大概就縮了,google下就知競業至少50%月薪
還要符勞工生活所需,有房貸原公司也要負責的
基層那幾個能到營業秘密,所以台灣公司真的太可愛了20F 02/13 21:27
推 cplusplus426: 原公司縮能幹嘛 offer取消了也不是原公司的決定啊爭取和原公司拿錢才有解24F 02/13 21:29
推 snaketsai: 1+2,要訴諸競業那就原公司拿錢出來補償(競業的原意就是如此)26F 02/13 21:31
→ egnaro123: 沒競業當然就以t公司為目標啊
t也不能以此為理由
原po應要先找勞動部,不要受人影響28F 02/13 21:33
→ egnaro123: 沒用話不能吞下去,這表示原公司要養原po了32F 02/13 21:37
推 Eric0605: 應該是以t公司為目標 有offer不能隨便取消33F 02/13 21:37
→ egnaro123: 應不用啦,先找勞動部應該就足夠了
就請原公司白紙黑字寫明此條款無效,或要養原po
無效話,t的offer當然無疑義
不過原po蠻...,因為企業中常有眼線什麼的
有時企業合眾連橫卡勞工是可能的,可能在hr就過濾
若沒有話,表示台灣勞動市場還很健全,沒有企業們弄壟斷34F 02/13 21:37
→ egnaro123: 千萬不要誤導,至少為了這類扭曲市場回歸
另外,原po根本上就卡了好位置
證劇都有了,我怎麼想原po都不簡單,就算了為這種扭曲
勞動市場出個力吧,最好的劇本當然是條款無效繼續去t41F 02/13 21:51
推 rereterry: 12並行,之前大家就討論過台灣的競業條款都簽好笑的,沒半個公司承擔過費用45F 02/13 21:56
→ egnaro123: 不用啦,提告怎會是好?,律師時間成本不用嗎?勞動部
再說原po,證劇offer都有了,就這二家自己談好就行
不然你納稅養勞動部作什麼的?47F 02/13 21:59
→ egnaro123: 真的重要的人還是公司負費用的,但很多是卡員工而已52F 02/13 22:02
推 pipi1983: 競業這塊勞工局可能使不上力,但可以諮詢看看,一線IC廠53F 02/13 22:03
推 KITAN: 去告啊,笑54F 02/13 22:03
→ pipi1983: 那幾家有想要的技術,確實願意等競業條款落日,我有認識的被等過,也順利進去,一切照白紙黑字遊戲規則走。另外也是有讓競業的回任(這個就是對方公司被抓包,然後沒想留人),找原公司的主管談一下,看有沒有機會回任55F 02/13 22:03
推 ab304044: 2不用提告啊,直接翻條款要即可59F 02/13 22:04
→ egnaro123: 基層真的不太可能,原po有到高層真要卡競爭才去找律師不然假設原po找一個基層作業員,還卡競業,還要去找律師也太動作太大
to p,這可能在某國IC業看到,我一直認為這產業各公司
都安插眼線,在這看到過A公司面試結果給競爭公司B知道競爭公司最好還可以主管互打,沒有anti-trust問題?
不健康的勞動市場,對勞工百害無利60F 02/13 22:05
→ alans: 競業條款也要有相對應的補償 不然是無效的67F 02/13 22:18
推 wtfconk: 台灣資方就是只會挑有利的解讀,敢簽競業那請問給啥代價?沒對價關係的條文基本上就是違反公序良俗不會成立的啦69F 02/13 22:24
推 IanLi: 若不是有遺漏訊息,不然這去談穩穩的,競業條款要素並不完整,不是有效的。71F 02/13 22:26
推 horb: 沒給錢。競業條款應該是不成立。不過新公司怕麻煩
一開始跟舊公司講清楚就不會那麼麻煩了73F 02/13 22:28
→ pipi1983: 我剛分享的競業有補償機制,就是本薪的幾成貼給要走的每月付,直到落日75F 02/13 22:38
推 maikxz: 你很難舉證他們有聯合默契77F 02/13 22:41
→ luche: hr太優秀了78F 02/13 22:41
推 hankower: 最多兩年,期間要給補貼
補貼不得小於最後月薪的七成
*六成
*五成啦 我到底在幹嘛79F 02/13 22:46
→ engineerr: 約聘的要轉正職?這種一般是不行,除非約聘滿期,不然人力公司無法賺83F 02/13 22:51
推 hortl233: 1. 有紙本offer 2. 前公司沒有付競業條款的補償
基本這兩條告下去就是穩贏的86F 02/13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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