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1234884 (Nyarlathotep)
標題 [討論] 陳情與檢舉國健署與台北市衛生局管道
時間 Sat Oct 18 14:13:33 2025


各位板友早安,想必各位都知道殷殷期盼許久的加熱菸於10/17上市後隨即遭到國健署與
台北市衛生局惡意刁難且部分店鋪遭到下架

大家各有各的想法,但大概都有個情緒叫憤怒,於是我整理了下檢舉與陳情管道及資料

若有人同樣也生氣到不吐不快歡迎多多利用~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信箱
https://www.aac.moj.gov.tw/7170/278724/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信箱-法務部廉政署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信箱 ...

 

監察院陳情信箱
https://www.cy.gov.tw/iFrame.aspx?n=521

 

民眾黨立委陳情信箱
https://helpyou.tpp.org.tw/HelpYou

 

國民黨立委陳情信箱
https://www1.kmt.org.tw/mailbox.aspx?mid=189

 

我的範例如下
主旨:國民健康署與台北市衛生局針對合法上市之加熱菸刁難及審查瀆職
內文:
國健署於加熱菸合法法條通過後花了將近兩年時間審查,近期終於10/17合法上市,上市
第一天國健署便聯合台北市衛生局聯合稽查,本為合理舉措,卻因稽查內容有所謂的"外
包裝未標示尼古丁與焦油含量"強制要求店家下架;但就現行法規來看加熱菸包裝並無違
法,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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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現行<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七及第八條:
加熱菸在全球均無國家標準及通用檢測方法,在美國FDA 和WHO也一樣,
沒有通用檢測方式,因此無法適用前述辦法第七條,而應適用第八條後半之規定『無法依
前條第一項規定檢測尼古丁、焦油含量之菸品,應依其使用方法標示「使用本菸品者,會
吸收尼古丁及焦油而危害健康」或「使用本菸品者,會吸收尼古丁而危害健康」 』 。

加熱菸之包裝已明確標示「使用本菸品者,會吸收尼古丁而危害健康」 ,並無違法。
加熱菸在全球均無國家標準及通用檢測方法,在美國 FDA和WHO也一樣,沒有通用檢測方
式,因為加熱菸的排放物太少,因此在抽取排放物時,須特別使用「強化抽吸方法」才能
取得足夠排放物來分析,與紙湮的檢測方法截然不同,

若紙菸也以「強化抽吸方法」檢測,尼古丁含量將會達到 2毫克,遠超過合法標準,所有
的紙菸都會違法。因此若要求加熱菸明確
標示尼古丁數值,勢必要先有通用之檢測方式及合理標準才可行。
-----
且國健署於兩年審查過程中均有對包裝進行審查,通過後才准許上市,若他們以"加熱菸
品未包含尼古丁及焦油標示"即要求超商下架則代表國健署的曠日廢時審查中並未依自身
職責針對包裝於以規範,合理懷疑此舉為瀆職



https://i.imgur.com/WQSXsOA.jpg
[圖]
https://i.imgur.com/mookl1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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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ekLHzcz.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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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Yvkk6AE.jpg
[圖]
https://i.imgur.com/DdlIXcU.jpg
[圖]
https://i.imgur.com/S52MWtp.jpg
[圖]

另外附上有用到的法條PDF,若對使用的儲存空間有疑慮可自行依照檔案名稱搜尋下載,
都是公開資料
https://mega.nz/folder/K4g2gJgb#05SQGH4lnoGErYOScF4kGQ

因為上面的資訊都是深夜頭腦不清楚時查詢與編寫的,若有修改或新增項目建議歡迎在下
面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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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s1234884 2025-10-18 14:13:33
※ 文章代碼(AID): #1eyp0OCq (Tobacco)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acco/M.1760768024.A.334.html
pttlulu: 推熱心1F 10/18 14:27
siki588: 推2F 10/18 14:28
MarlboroR: 推一個 行動派的 還好有你3F 10/18 16:07
yaritai: 推 感謝大大4F 10/18 16:11
eason10: 為什麼沒有民進黨的信箱?,這樣青鳥會生氣氣喔5F 10/18 16:57
eerie: 推!行動派!
等等也來陳情!謝謝大大!6F 10/1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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