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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uwae (台南好地方~)
標題 Re: [討論] 法律拿補習班狼師沒辦法,怎麼辦?(文長)
時間 Mon May  1 13:26:06 2017


其實老師與未成年女學生的性關係,
因為混合了未成年,以及師生關係兩個因素,
我認為並不宜以一般的「愛情騙子」來解釋。


如上一篇woogee說得很好,我們也知道法律有其極限,
但能不能實際的想一想,
在可行範圍內,
法律上有沒有可以進一步保護未成年孩子的方式?
所以,要先了解法律上目前在這方面碰到甚麼困境。


接觸過有類似情形的女學生,基本上在第一次性行為的時候,
多半並沒有準備要跟老師作愛,
而她們在面對一向信任尊敬的老師的侵犯當下,
第一反應通常並不是哭喊、大叫不要,掙扎反抗等等,
常聽到的反而是
「嚇到」、「不知所措」、「一片空白」 。


創傷當下的防衛機制是複雜的,
否認原本就是常見的狀況,
老手狼師懂得挑選內向、乖巧、與自己關係不錯的對象,
懂得哄騙女生這是喜歡這是愛,你是我的光,我的希望等等,
女生也會"說服自己這不是性侵",並與狼師維持一段時間的關係,

直到有一天這防衛機轉破碎,
女生回頭會驚覺,
其實老師一開始,就違反自己的意願侵犯了自己,
只是自己一直也不願承認自己被強姦。
就像林奕含所說:
「花了幾年知道,這叫姦。」


這個複雜的過程並不是單純的「當初願意做,事後又後悔想告」


但這時候能去告強姦嗎?
你已經跟對方維持了一段像是戀愛的關係,
第一次又腦袋空白沒取證,怎麼舉證對方違反意願?
老手也清楚滿16才可以上,
( 某國立高中一案當事人小薰的自白
  老師跟她說:「我一直在等你滿十六歲...)
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13122
全校包庇的教室性侵案:曾經強暴我的老師,成了育幼院院長 | 女人迷 Womany | 最給妳和你力量的媒體社群
[圖]
她猶豫了好久,鼓起勇氣到法院揭穿鍾老師的犯行,一次次描述那些讓她噁心和憤怒的細節。負責的女檢察官語氣平淡地說:「科學辦案需要證據,妳又沒有證據;如果出庭的話,妳可能會受到二度傷害⋯⋯事情都過了那麼久了,妳要不要再考慮一下?」 ...

 

更何況對方還可以反告你妨害家庭,
沒有家長會願意讓自己的女兒未成年就陷入當小三又被告通姦的處境,
即使社經地位高如林醫師,當年也只能摸摸鼻子。




所以,反過來想,如果要以法律的方式解決這樣的困境,
可以考慮的方向是:

1. 明知未成年(<18)的受害人與自己為同校師生關係,仍與之發生性行為,
   均視為利用權勢性交 or 性侵。

不再需要證明老師違反意願,只要證明雙方有性交,就成立犯罪,
舉證容易多了,
甚至不一定要本人或家屬,其他老師學生如果撞見,
手機一拍送警局,狼師就GG,這樣嚇阻力應該可以增加。

18歲約略剛好高中畢業,高中的師生環境相對大學還是比較封閉,
保護傘張大到18歲我覺得相對合理。
上大學比較常見的是教授利用成績、畢業、論文等等因素要脅學生,
那都是典型的利用權勢性交了,
也用不到這條。


或許你會覺得這樣對老師太嚴苛了,會不會動輒得咎?
那我來教老師們一個萬用的自保絕招,那就是:


「不要跟你的未成年學生做愛。」


這很難嗎?不會吧?如果你連這點都做不到,那還是不要當老師了。

這樣的法條基本上不會衝擊到任何人,
唯一的影響就是侵犯了「老師與未成年學生合意性交的權利」

但大家想想,我們的法律真的要保障這個東西嗎?



2. 妨害家庭一罪,未成年者免除責任。

我基本上贊成通姦直接除罪化啦,感情不忠用刑法處理很怪,

就算不廢,至少把未成年排除,爭議比較小吧。

這樣也可以避免對方用反告的方式逼退未成年受害者。



當然上面的做法還是會碰到一些問題,

1. 師生關係的範圍如何?同校師生納入是最沒問題的,
   但我覺得補教老師的部份恐怕無法列入,更何況還有助教一類。

2. 16~18歲的女學生要強暴男老師不太可能,但男學生理論上,
   就體能條件而言,是有能力強暴女老師的,
   那這法條會不會造成女老師被男學生性侵以後,反而自己還變成加害人?
   若是上述法條只包含男老師 / 女學生的部分,
   會不會又有性別上不平等的問題`?


以上,雖然不一定能改變什麼,
但大家願意的話,還是可以一起為下一代想想辦法。
我承認我傾向盡可能多保護未成年者,畢竟現在少子化,
年輕人已經不多,
再讓他們因為這種創傷而折損,不是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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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4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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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uwae (36.239.44.168), 05/01/2017 13:28:48
jameshcm: 這樣就扼殺所有16~18歲遇到真愛的機會了1F 05/01 13:28
lauwae: 不會啊,我們不禁師生戀,只禁師生性交,而且只限18前。2F 05/01 13:29
syngejassmin: 講的好3F 05/01 13:29
kuokuokuo915: 推 理性討論而且可行性高 比單純獵巫好多了4F 05/01 13:32
talesr: 第一點的部分 還不如改成合法性交年齡提高至18歲5F 05/01 13:34
kuokuokuo915: 不過教育還是最重要,否則大學還是會被教授騙(不一定是用成績壓迫6F 05/01 13:35
UXIUJIL: 所以加害人不是老師就沒事?8F 05/01 13:36
Agneta: 同意樓樓上修改成18歲。而且不應該只限於師生關係。
其餘欺騙感情的部分.......沒辦法9F 05/01 13:36
kuokuokuo915: 樓樓上,樓主提的是無法證明是強姦的狀況。如果你的加害指的是強姦,那當然不管是誰都能告啊11F 05/01 13:37
imagewind: 提高到20比較安全13F 05/01 13:38
claire7715: 我也覺得應該修改到18歲,這樣補教的狼師才不敢下手,也沒機會下手。14F 05/01 13:39
moshenisshit: 萬一發生女學生強暴男師呢?你
確定一定不可能?16F 05/01 13:40
jamier: 中肯~^_^
這是目前看來最有建設性的建議18F 05/01 13:40
UXIUJIL: 你們所謂的右肩只發生在師生戀嗎?20F 05/01 13:41
kuokuokuo915: 如果是學生反過來強暴老師,那當然就依照原本的強暴法律來處理啊...老師當然也不會有罪啊。難道原本15歲的孩子強姦20歲的成年人,成年人也有罪嗎?今天只是把界線在師生這方面從16提升到18而已
不用想得太複雜21F 05/01 13:45
Leo0422: 推26F 05/01 13:48
Agneta: 建議不要只限於師生戀  而且補教老師也不是正規老師27F 05/01 13:48
hsinyu28: 推28F 05/01 13:55
lodestar: 推29F 05/01 13:58
luuluu: 推30F 05/01 14:04
susuqi: 不禁戀愛禁性交 好像可行31F 05/01 14:06
jameshcm: 可是常常戀愛之後就....發生了啊,又回到守貞卡的問題了32F 05/01 14:07
susuqi: 那教書時專心教學 很難嗎?33F 05/01 14:08
arer6931: 加害人不是老師就沒事嗎? 所以原本屬於道德規範的事情要變成刑法規範?34F 05/01 14:10
InHanchiao2: 把眼光放在年紀上或身份上就狹隘了36F 05/01 14:14
raysun011081: 我不是很讚同你說的,首先,你說的那個規範就是把刑法227的年齡標線提升到18歲,這點沒問題,我好奇的是,以刑法228之刑度論之是否過重?因為我覺得其不法性並未高於甚至是同於利用權勢性交。再者,我不懂老師不能和學生發生性行為或是師生戀跟不能當老師之間的關係為何?順帶一提的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刑法227的保護法益到底為何?
至於妨害家庭的部分,為什麼要將未成年人排除適用,若其行為成立某犯罪,本來就應付出想對應之責任,至於刑度之部分,已經有刑法18條可減免期刑了37F 05/01 14:15
varda0821: 支持通姦除罪,在權勢誘姦案件,通姦成為行為人與配偶狼狽為奸的工具。47F 05/01 14:18
luuluu: 應該嚴守年紀 調整到18歲  上大學的年紀   大學沒人在補習一勞永逸
這些老師也都很會算  看到法律改18歲  就都會自己選擇了這些老師之前都沒爆出來  應該就是嚴守16歲
他們都是把保身擺在第一  是有某種程度的自制能力的
就是把前途看得比較重  吃是因為不吃白不吃   方便又好過關  設一些關卡  孬孬的文人就會知難而退了49F 05/01 14:22
Lmkcat: 只挑老師出來講這件事情就很奇怪了56F 05/01 14:25
midnighttea: 推 現在的法律一定可以修得更保護未成年的 即使不能完全避免57F 05/01 14:25
Lmkcat: 其他身分就沒事?59F 05/01 14:25
luuluu: 等到學生上大學  見識更廣 自然不削低一階層的補教老師了我說的低一階層是說人生的過去階層  大學生不會去崇拜補高的老師吧  因為也與自己學業無關了   粉紅色泡沫自消60F 05/01 14:26
Lmkcat: 誰來定義什麼是泡沫 其他會造成崇拜的因素你不都考慮?63F 05/01 14:30
raysun011081: 誰說上大學後就沒人補習了 考研所國考一堆學生補64F 05/01 14:30
luuluu: 大學生研究生應該也很少去崇拜補習班老師吧65F 05/01 14:31
raysun011081: 不是只有師生關係會產生崇拜關係好嘛 拿這件事出來喊要修法真的很怪==66F 05/01 14:31
luuluu: 應該是崇拜   有$$人了68F 05/01 14:31
kidd0: 贊成未成年性交合法上昇到18歲,這並沒有禁止師生戀啊!69F 05/01 14:32
luuluu: 年紀是關鍵
崇拜關係是加害者的優勢70F 05/01 14:32
Lmkcat: 社團學長呢 不考慮? 禁不完的啦72F 05/01 14:32
raysun011081: 沒禁止師生戀但是卻有禁止性行為呀73F 05/01 14:33
kidd0: 你們想談師生戀可以,純精神交流不要發生性行為就好啦!74F 05/01 14:33
luuluu: 現在說的是高中補教界已經長期(>10年以上)以來有選妃75F 05/01 14:33
Lmkcat: 好棒 通通綁起來好了76F 05/01 14:33
berry07: 建議提高到30歲好了77F 05/01 14:33
Lmkcat: 我個人建議6078F 05/01 14:34
luuluu: 的環境下   如何保護16-18歲女高生(同時也是保護老師)79F 05/01 14:34
OlenG: 補習班老師不是真的老師 這案子只是中年男跟16歲女80F 05/01 14:34
luuluu: 一體兩面81F 05/01 14:34
raysun011081: 好 40歲~~82F 05/01 14:34
kidd0: 誰說談戀愛一定要發生性行為,更何況也不是永遠,時間到你83F 05/01 14:34
luuluu: 同時那些沒有被選妃選上的   也受到心靈保護(平等感)84F 05/01 14:35
kidd0: 要怎麼做沒人干涉你們,多忍個幾年很難嗎?
還有這也適用兩小無猜條款,畢竟雙方都未成年就沒誘姦問題85F 05/01 14:35
luuluu: 說實在我一直以為成年是20歲耶  為什麼16歲就不罰?
怪怪的  是曾經為誰開的後門嗎?87F 05/01 14:37
kidd0: 反對修法的人很冷血,無視於那些逍遙法外的狼師繼續荼毒我89F 05/01 14:38
susuqi: 好像16-18有些是兩小無猜的年紀
怕情不自禁發生關係90F 05/01 14:38
kidd0: 們的下一代,讓被害者繼續在角落暗自哭泣。92F 05/01 14:38
luuluu: 那就應該是說兩方都16-1893F 05/01 14:38
raysun011081: 20歲是民法上的完全行為能力人94F 05/01 14:39
luuluu: 看那些補教帥哥老師們的心裡話    改成18歲應該很有用95F 05/01 14:39
UXIUJIL: 不同意修法94冷血,都該抓去北韓勞改啦96F 05/01 14:39
luuluu: 他們為了保身都還特地去結扎了97F 05/01 14:40
raysun011081: 喔對了 中正法律盧映潔教授之前欲提案修改刑法227之年齡限制改為15歲。98F 05/01 14:40
semisoul: 推你512F 05/03 03:43
Nixibaty: 推513F 05/03 11:09
demitri: 推
美國師生戀管超嚴的514F 05/04 13:36
demiackerman: 其實大學舉證相對容易,現在也都有申訴機制…因此我也覺得保護到18歲即可
讀到大學還不知道保護自己…我也沒辦法,而且大學還沒有很大的升學壓力516F 05/04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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