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標題 Re: [新聞] 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個」婚外情非誘姦
時間 Wed May 10 15:31:26 2017





好吧,林姓作家的案件到現在,我們稍微整理一下想法吧。


關於小說:

如果小說寫的都是真的,那就叫強姦。但是問題是她的父母也沒多做說明也沒提告,我們

也沒辦法多做甚麼。我在之前就提過了,誘姦是個很微妙的詞,因為如果說是強姦法律上

就是非告訴乃論,所以她的父母用誘姦,一方面暗示我不想追究,一方面又暗示我也不想

這樣就算了,有種訴諸輿論的感覺。



然後第二種關於小說的意見是最主流的,就是對小說存疑。小說常常會有誇張、虛構的

筆法,而且就算全是她本人的經歷我們也有必要存疑,畢竟人的記憶是很會騙人的,常常

很多錯誤。



關於修法:

這方面是我最想講的重點,關於修法我的意見就三個字:憑甚麼?

我拿洪仲丘案件為例好了,洪仲丘事件的時候,洪家人是站在抗爭的第一線,洪姊還出來

發聲,甚至後面還跑出來選立委。反觀林姓作家的父母做了甚麼?就透過出版社放話一下

,然後呢?



我知道有些人會說林醫師受到多大冤屈,被黑道威脅多可怕。但是講真的,你如果這麼怕

的話,根本連出來放話都別做,直接讓事情過去就好,反正林姓作家也沒出名到九把刀的

程度,過一陣子大家就忘了,安安靜靜的還能保護女兒名聲不是嗎?



我們都說修法要對症下藥,可是問題這個案件根本不清不楚,哪有辦法對症下藥?今天要

是一個病人不去看病只在家寫日記,我想醫師也只能聳聳肩說:抱歉我愛莫能助。



關於合法性交年齡:

我看到一堆人說要把合法性交年齡改到十八歲。

說真的,我不知道改那年齡到底有甚麼意義,如果是要防狼師,十八歲根本還在念高三,

然後有些人就更天才啦,說既然如此我們就拉高年齡到二十歲。



安安,你可以看看伊斯蘭教國家如印尼都沒這麼誇張,那憑甚麼我們要改?我們的社會比

印尼還保守嗎?



非要改十八、二十的理由到底是啥,他們也只會說:因為那個年紀比較成熟。但是如果

考慮成熟,為啥不二十二歲?二十五歲?那些年齡絕對更成熟,無論身心。


國外之所以會定十六到十八歲,就是為了避孕之類的宣導,還有考量到身心發展,結果一

堆人越活越回去,乾脆禁止婚前性行為不是更好?



法律沒有必要保護一堆巨嬰,年紀到了,你就自求多福,不要甚麼都要別人幫,一個權力

過分膨脹的政府,比起縱放犯人還更嚴重。



關於師生戀:

這個當年吳清基還是教育部長的時候就討論過了,我記得當初反彈還滿大的,一個國文老

師還跟我們談到這個。對於這個法界人士的看法就是:可以勸導但是不宜用法,我想現在

應該也還是沒有變。



好笑的是一堆人反對師生戀的觀點:甚麼我把小孩送去補習班、學校不是讓你選妃的。

照這種邏輯,你去公司也不是為了戀愛,所以不能跟公司同事結婚,我看以後你的小孩

大概只能在婚友社找另一伴,祝你好運。



還有一種更愚蠢的觀點:甚麼你的小孩以後都不要遇到。第一、如果我有小孩我會教育他

(她),到了一定年齡就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第二、你確定你的小孩就一定是被狼師所害

的那個,而不會是因為社會規範被活活拆散的真愛?情感用事就是有這樣的壞處,一堆人

考慮不周。



說真的,如果真相是小說寫的那樣,那就是強姦啊幹,修法幹嘛?


關於年齡差:

一堆人說年齡差多麼的噁心,我覺得這就是赤裸裸的歧視,老話一句,如果這就是林姓

作家帶給你的影響,那不如把她的書通通燒掉,反正你看了也不會多了甚麼人文關懷。


你可以用「不舒服」來影響別人的權益,那哪天別人用外在來歧視就不要哭,請欣然接受


。我看大概要把年齡差距過大的戀愛通通禁止某些鄉民才會覺得高興吧,以後老牛吃嫩草

都當戀童癖看,大家說好不好?



關於實名制、標案:

那個我覺得就是另外的問題了,該辦就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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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個」婚外情非誘姦
05-10 15:31 DarkHolbach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34:38
yuponkimo: 大推
你講了很多別人不敢明講的話1F 05/10 15:33
nono1234: 整理的不錯3F 05/10 15:34
ppccfvy: 同事關係跟師生關係對你來說一樣喔?4F 05/10 15:34

公司其實不只同事關係,還有老闆,那個影響只會比師生更大。

難道都要禁止?我不這麼認為。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35:32
kidd0: 請教原PO對於現在要推補習班實名制的看法?能否抑制狼師?5F 05/10 15:35

我覺得很難,畢竟學校老師實名制都有一堆狼師了,但實名制對逃稅問題還是有幫助。

kauosong: 每次這種社會事件,媒體宣染讓事情失焦6F 05/10 15:35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37:25
kauosong: 媒體用"女性" "自殺" "誘姦" 來形塑一個弱者被害形象7F 05/10 15:36
libraayu: 媒體只負責把相反兩派的言論放大然後對轟阿..
轟越久越多新聞好抄~輕鬆簡單8F 05/10 15:37
moshenisshit: 反對上修年齡和反對禁止師生戀+110F 05/10 15:38

上修年齡就只是讓某些人自我感覺良好罷了,沒有太大意義。

然後師生戀這個要是能管,吳清基時代就管了。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40:41
Ilovemyhear: 理性給推11F 05/10 15:39
Theo57: 寫得不錯,推~12F 05/10 15:39
chihchuan: 推
先補血13F 05/10 15:41
Cishang: 你工讀生齁 先幫你補個血15F 05/10 15:42
kkuma: 理性推16F 05/10 15:42
jauyuu: 巨嬰 XDD17F 05/10 15:42
qazieru: 風向真的變了耶...那群崩潰連噓的不見了18F 05/10 15:42
jameshcm: 這不是工讀生,這至少是助教等級的了19F 05/10 15:43
zero00072: 每一點的想法都跟我差不多。老闆給你多少薪水?20F 05/10 15:43

200多p幣的樣子

ray90910: 補血,你會被74團圍攻21F 05/10 15:43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44:08
moshenisshit: 而且難道上修18歲,遇到感情騙子,
大家就應該關上雙耳和雙眼嗎?22F 05/10 15:46
IamRayN: 同意但想看其他人怎麼反駁你24F 05/10 15:46

能夠反駁很好啊,互相交流。

orangesonne: 退25F 05/10 15:48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48:52
susuqi: 哈哈哈 風向真的變了 這種現象真的很有趣26F 05/10 15:48

我其實還是挺林姓作家,只是覺得版上提的那些修法的意見都不好罷了。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49:49
moshenisshit: 反駁總比一直噓工讀生有意義多了27F 05/10 15:49
samug: 同意這篇的觀點!28F 05/10 15:49
ujikmn: 反對師生戀 但不反對補習班師生戀 畢竟前者較有權利上的疑慮29F 05/10 15:50

我其實也不贊同師生戀,只是我覺得不該用法律硬性禁止。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51:10
mayii1020: 林父母那段很認同 放話而已就不會被追殺嗎?要馬玉石俱焚要馬都不講 這種講一半的有什麼用... 不知道到底想達到什麼效果或目的31F 05/10 15:50

說實在,真要放話,現在有證據就趕快拿出來搞不好才是最好的,趁著大眾還關注。

等到風潮一過,就都沒有用了。

而且現在才是他們最安全的時候,萬一林姓夫婦倆出了甚麼事,那個群情激憤的程度可不

會只是一點而已。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53:40
HayaSan: 目前能實際做的只有實名制了 還有學校內確定有前科的狼師應該入資料庫永不錄用而不是轉去當育幼院院長之類的34F 05/10 15:52

你看遊行也是針對性侵這塊為主,性交年齡這塊,我想大家都知道沒辦法。

gn00399745: 林的事件就算了 不過教育體制內真的有很多不適任教師不光只是狼師 比如之前那個拔小孩助聽器的女老師
現在流浪教師那麼多 老師的淘汰制度應該要大膽點36F 05/10 15:53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54:47
ooxxman: 思緒清晰,工讀範本(疑!?)39F 05/10 15:54

自己寫爽的廢文都被M了,讓我有點不好意思。

gn00399745: 反正淘汰一個 底下更多人要搶 感覺教育體制內充滿河蟹40F 05/10 15:54
moshenisshit: 不適任教師還有一種是混飯吃的,也很難淘汰
上課照著課本念過去,然後下課,沒犯錯也很難淘汰41F 05/10 15:54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55:43
james13112: 這之中最大問題在林的父母上...43F 05/10 15:55

其實我也不想怪她父母,只是覺得如果要因此要修法,那沒辦法說服我。

實名制那些,也只是藉由這次機會改一改,對狼師的預防效果也是必須打上問號。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5:57:49
moshenisshit: 林父林母態度真的很曖昧…44F 05/10 15:56
ooxxman: 這件事大都成為理性和感性的拉鋸戰45F 05/10 15:56
mayii1020: 他們放完話完全不回應問題也不繼續揭露 真的很奇怪 背後不知道是有把柄在人手上還是怎樣 群眾正關注也不趁機把事情全部交代清楚 誰是誰非一下子就明瞭的東西 自己走到現在讓人起疑這一步 就不懂他們放話的目的為何了46F 05/10 15:57
james13112: 看不懂在幹嘛 把事件搞的很模糊 搞海龜湯喔50F 05/10 15:57
yixing: 推阿51F 05/10 15:58
Acce0912: 推 邏輯清楚52F 05/10 15:59
zszsdd: 推53F 05/10 15:59
jameshcm: 不想被M.. 就別寫出這種扣人心弦, 感人肺腑的優文 @@54F 05/10 15:59

我每次寫完一篇文都覺得自己寫很爛,還有很多東西漏掉。Orz

真的要看優文,我覺得C大很強,他是我在ptt的偶像。
gn00399745: 所以之前line聲明 小說是集合四個人的經歷是真還假?55F 05/10 15:59
fragment1000: 沒錯 憑什麼56F 05/10 15:59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6:02:32
miracle1215: 實名制本來就是存在已久的問題 怎麼看都是利大於弊57F 05/10 16:01
thebulbul: 怎麼可以講實話58F 05/10 16:01
auron4041: 怎麼還在小說辦案呢...59F 05/10 16:01
qazieru: 林父母我這段時間也一直這樣講...也表明不爽他們的處理60F 05/10 16:02
james13112: 唉 我也不想點出父母 畢竟不是有小孩就懂怎麼當一個教育者與父母親61F 05/10 16:02
moshenisshit: 實名制我贊成,雖然補教老師本名很難記XD63F 05/10 16:02
ForgerEames: 大推這篇。D大對於這整起事件的論述都很一針見血。64F 05/10 16:04
kuromu: ...65F 05/10 16:04
claymath: 感性不爽 但李姓回文鴨66F 05/10 16:05
vini770803: 比較關心小說描寫其他的受害人是真的還是假的67F 05/10 16:05
jameshcm: 這篇出來唯一的缺點就是.... "大家可以回家啦~~"68F 05/10 16:05
tinafu: 這篇出來滅火69F 05/10 16:05
stillcolor: 完全與你同感,就事論事不要過度感性膨脹70F 05/10 16:05
tinafu: 討論度要下降惹71F 05/10 16:06
amgn997: 搞風向是想幫政府掩蓋或偷渡什麼嗎?有掛嗎??72F 05/10 16:08
[圖]
 
qazieru: 看之前一直暴力噓跟罵工讀跟挺狼師的風氣 還是有些人勇於74F 05/10 16:09
jojolia69: 小說辦案真的很恐怖。其實我覺得逼死林女不是只有事件,我認為家人的態度也是原因呀...林家我真的看不懂75F 05/10 16:09
show430318: 人是不理性的77F 05/10 16:09
syterol: 這篇正確,一堆享受權利不肯負責的巨嬰78F 05/10 16:09
qazieru: 表態自己的反向論述跟立場  這些人才是真勇者79F 05/10 16:09
gn00399745: 我猜他爸媽當初對這段關係很不諒解吧80F 05/10 16:10
DarkerWu: 同意你 風向沒變 只是回歸正常 陳還是有道德瑕疵 依然可以批判他 但是要法辦...還真的沒犯法81F 05/10 16:10
gn00399745: 不是有人說林醫生很保守?83F 05/10 16:10
vini770803: 男的一定有問題 但之前風向有人質疑林父母就開罵說林父母最無辜84F 05/10 16:11
gcnet: 台灣的問題永遠都是"死者為大"86F 05/10 16:12
hsinyu28: 推87F 05/10 16:12
ForgerEames: 其實作家事件本來就沒什麼好討論,因為鄉民們都不是當事人,沒有人知道事實真相;除非有其他受害者出來指控,不然根本不會有進展。但標案部分是很明確的,那間公司資本額多少,得標金額多少,拿出來競標的內容是什麼,這些都有資料。真心希望立委們接下來可以把重點放在標案部分。88F 05/10 16:12

標案問題如果能處理好,當然很棒,不過那其實跟防狼師也沒太大關係了,就像你證明

一個強姦嫌疑犯有偷東西,也無法幫你定他的強姦罪。

vini770803: 而且林從小家庭教育應該父母捧在手裡小公主 不食人間煙火 男的蠢話還傻傻的相信94F 05/10 16:13
zszsdd: 好奇的是有幾位女生受害,如果是多位。那就跟師生戀無關96F 05/10 16:13
jacktypetlan: 風向變了 原本森77說要修法的某F不敢說話了97F 05/10 16:14
zszsdd: 只是沒有證據,這間事也只能這樣結束98F 05/10 16:14
※ 編輯: DarkHolbach (134.208.57.42), 05/10/2017 16:16:30
moshenisshit: 我從事件開始就被講工讀生惹99F 05/10 16:15
appleIII: 強姦國印度難道沒有法律條文規定嗎?為什麼還是一再強暴修法什麼都其次啦 社會風氣爛就是爛 人民素質就是差
看完房思琪根本沒力再討什麼公道 作者也說寫書目的不是要抓兇手 只要沒有一擊必殺的證據這件事情一定爛尾
作者不甘心她的故事成為報紙一小角 所以用這麼多字堆積790F 05/10 23:08
stylen0125: 師生戀這種不對等權勢關係拿來類比795F 05/10 23:12
nalthax: 「誘姦」的定義去參考人本講的會比較清楚吧,人本的定義就是引誘少年少女落入加害者的圈套之後被性侵害,這個說法是根據人本處理這些案例的經驗與報導而來的,不是像kk0716講得那麼簡單。前天有話好說才討論了這個詞,可以去看一下
問題就是密室姦人沒有證據,也找不到證人,除非有其他受害人指證,否則很難告成。但是被爆出來最多的是唐X還有某社運團體。796F 05/10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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